李家众人和汪淑娘均磕头拜谢“多谢县太爷主持公道,还民妇一个清白。”
“县太爷真是英明神武,再世青天!”
“铁面无私,一心为民!”
……
乔震踩着众多彩虹屁回到后院,就跟唐悠悠炫耀“你觉得我判的怎么样?”
“还行吧,勉勉强强。”
才多大点事啊,就开始嘚瑟了。
唐悠悠才不想看他那么得意呢,被彩虹屁吹得找不着北了吧。
“不过说起来,他们胆子也真够大的。竟然想出了这种昏招。”
十分不可思议。
脑残吗?
“这种事不只他一人做过,而且还有人干成了。”
洪武时期,着名的“史灵芝案”中,军户唐润山向朝廷申诉,自己在老家有个未婚妻,叫史灵芝。
而这个史灵芝与汪淑娘一样,已经成婚多年且有子女。
兵部不加调查,随意一道公文发出,勒令史灵芝前往江苏镇江与“丈夫”团聚。
唐润山申诉的理由,就是“收继婚”。
唐悠悠咋舌,“这都什么操作啊?太荒唐了,当官的都是蠢材吗?”
当官的当然不是蠢材。
“结局是,太祖得知后,勃然大怒,将涉及此案的上下官员,包括刑部尚书在内的人全部砍了头。”
史灵芝也被太祖赦免,回到了自己家,和丈夫和孩子团聚。
“照你这么说,太祖还算是明君。”
乔震没有完全认同,“表面看起来是这样,但这件荒唐案,其实是太祖自己造成的。”
他定立军户制度,要求军户世代承袭,且不是种田就是打仗。
种田耽误了训练的宝贵时间,士兵的战斗力可想而知。
遇到真正强大的敌人,也不过去做炮灰。
所谓军户,不过是“军事农奴”,只比奴隶的地位高一点点。
和后世的被人尊重的军人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民户为了不让自己阶层掉落,普遍不与军户通婚。
军户的婚姻成为老大难。
为了“强军大计”,给军户解决婚姻上升到国策的高度。
“如原籍未有妻室,听就彼完娶,有妻在籍者,着令原籍亲属送去完娶。”
乔震继续解释,“在这样的背景下,所有官员都摸着太祖的意思办事,最后办成了这样。”
太祖批判官员不称职,砍人家脑袋,却不承认自己的错误。
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制度的问题,只一味道觉得“百姓都是愚顽之辈,官员也都是坏心肠的人,统统不知感激君王天恩……”
唐悠悠叹口气,帝王难为,个人的格局终究也有限。
“所以,治理国家也好,治理县城也好,法治优于人治。”
只能说,庆幸这梁介并不是军户,不然这事还真的很棘手。
按照律法,如果梁介是军户,则“无钱者尽皆离异,有钱者得以完全。”
意思是,有钱的家庭,可以出钱为“军事农奴”另行购买女性作为妻子;没钱的家庭,便只能接受抛弃儿女、夫妻分离的惨剧。
军事建设优先,这是帝国地方政府处理此类事情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