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我叫许云暮,很高兴认识你。”
他学着大人的样子伸出手,想和新朋友正式握手认识一下,不过小女孩飞速略过他沾满泥土的小手,轻轻拍了拍许云暮的头顶。彼时正值一九九九年的春夏之交,他们还很年少,湿润的海风吹往江岛市的山丘,鸢尾热烈开放,见证了谢朝笙和许云暮的初遇。
谢朝笙显得对温室中生长的花很有兴趣,对于新出现的玩伴亦然。她在温室里待了一下午,直到日暮时,等候在温室外的佣人才进来,告诉她即将到晚饭的时间。
“小姐,该回去了。”那是个瘦削的眼睛灰蓝的女佣,一头银发梳得整齐,许云暮只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的面孔。她不苟言笑,甚至神情有些严厉。
“您不该在这这样久的,您身体还得养着。这儿有蚊虫,而且很脏,您看那个小孩,指甲里都是泥......”
她的声音渐渐远去,许云暮没听清,他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尚对冷眼不敏感,也并不会放在心上。
谢朝笙不爱女佣这样管教她,她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想到母亲在等她,于是她快乐地向外跑去,银发的女佣落在他身后,无可奈何地提着裙摆追着谢朝笙快步向前。
许云暮的母亲郭瑶不知何时出现,她看着小女孩远去的背影,又垂眸看着自己的儿子:“阿暮,你知道那是谁吗?”
许云暮仰脸:“她叫朝朝,我刚认识的朋友。”
郭瑶蹲下身,沾满泥土和草叶的围裙微皱,碾出凌乱的颜色:“那是谢家的大小姐,知道吗?”
许云暮似懂非懂。
郭瑶很认真地说:“爸爸妈妈都是在谢家做事的,安身立命的恩情是谢家给的,所以你以后要对小姐好,要照顾小姐,明白吗?”
“何况你比小姐大一岁呢,是哥哥,懂不懂?”
母亲反复地这样问他,语气却不容置疑,他年纪小,但从来很体贴父母的辛苦,于是用力地点点头。
何况朝朝是她的朋友,他理所应当会照顾她。
水晶吊灯的光芒璀璨,映照得食物愈加缤纷诱人,谢朝笙哒哒跑过去,她的母亲周瑾正落座。
“朝朝,今天去哪玩啦?”
她说话的声音娴静温柔,并无责备之意。
谢朝笙抱着目前撒娇,露出一对可爱的梨涡:“我去了温室,那里的鸢尾开得很好。妈妈,你最喜欢的那幅画上就是画的鸢尾是不是?”
周瑾含笑点头:“是,朝朝真聪明。”
谢朝笙喜悦于母亲的夸赞,但她马上说:“是阿暮告诉我的!”
周瑾面露迷惑,还不待谢朝笙再说什么,灰蓝眼睛的女佣忍不住开口,显得不大满意的样子:“太太,那是温室里那个园艺师的孩子。那孩子一看就缺乏教养,我们去的时候他正在那玩泥巴!”
出身极佳的周瑾显然不能理解这样一幅场景,但教养使然,又看到女儿无忧无虑的神情,她倒并不想和女佣一样心存偏见。
“交到新朋友是很不错的。”她鼓励谢朝笙,“朝朝也可以带他来主宅这儿玩,妈妈也想见见朝朝的新朋友呢。”
谢朝笙点点头,心想,她也很乐意带许云暮来玩,不过烦人的老嬷嬷说对了一件事情——许云暮得洗干净那双手才行。
晚间,谢敏行回来时,周瑾和他提到了这件事情,他想起那个老实能干的管家许文,自然无可无不可:“老许也在家里干了十几年了,人我是放心的,他孩子想必心性也不会太差。”
偌大的谢宅,有近百人,除却谢家三口之外,其余人尽皆为维护这座庄园,照顾这个家庭而存在。
谢朝笙难得有一个同龄的玩伴,如同一个得到了新玩具的孩子,去哪都要带上许云暮,且许云暮温和又聪明,实在很合她心意。照顾他长大的女佣不大满意这个玩伴,认为他出身太差,谢朝笙倒是没什么感觉,整个谢宅的人除却爸爸妈妈,其他人都要听她的,身份不身份的也就没什么好在意的。且不论许云暮的家庭如何,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谢朝笙心中早有朦朦胧胧的概念——整个江岛市,也许都没人能越过她的出身。
她这年十岁,童稚尚存,天真有余。还没来得及长成后来许云暮眼中那个面目全非的样子。
周瑾终于见到了自家女儿的玩伴,在谢朝笙的生日宴上。
许云暮大抵是被家长教导过,虽然每日与谢朝笙一块玩,却从不进入主宅,会在他们将要就餐时和朝笙道别。她心里感慨过这个孩子的乖巧,对他的印象也渐渐更好。
生日她并不想大办,邀几个亲朋来即可。谢家这些年越发显赫,攀交情的越来越多,每逢这样的时候,应酬起来总是格外麻烦,借着送礼的由头,说些言尽意无穷的话,实在没意思。
不如故友至亲相聚,简单却温馨。
谢朝笙已经拥有了几乎它想拥有的一切,生日隆重与否她也不在意。
“我就要十一岁了。”她比较在意这个。
许云暮去年就已经满十一岁,却比谢朝笙高了半个脑袋,和他说话时,总要仰起脸。
谢朝笙表示她迟早会长的更高。
到了生日这一天,谢宅被勤劳的佣人们精心装扮,虽然谢夫人不需要“大办”,但依然布置得十二分用心,从国外空运过来的玫瑰装点厅堂,出自奢侈品牌的水晶缀满花树,生日宴精致小巧且昂贵,只是对于谢夫人和谢朝笙这样的人而言,确实很简单温馨。
许云暮还是第一次进入主宅,水晶灯璀璨的灯光几乎让小孩有些目眩。谢朝笙今天打扮得格外可爱,穿着蓝色的公主裙,头顶上戴着一个小而精致的钻石王冠。她的身旁围绕着谢家旁支的小孩,他们被教导要围绕着谢家大小姐,因此每次见面时都爱簇拥到谢朝笙旁边。
一时间谢朝笙居然没有注意到许云暮来了。
许云暮有点无措,他对于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却也知道朝朝生日宴的大厅比他和爸爸妈妈住的房子还要宽敞,沾着露水的玫瑰是温室中最娇贵的那一种。他好像终于意识到了一点点自己和朝朝的不同。
周瑾爱看这样亲友相聚的场景,她含笑看向谢朝笙时,发现门口站着个蓝色衬衫的小少年。
衬衫洗的稍稍发白,却整洁如一,她很快意识到这是朝朝口中的“阿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