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穿这样高的跟儿了,居然不大习惯。”她不再看他,只低头看着自己刚刚崴了的脚。
校园外人来人往,声音喧嚣,这辆吉普车前的气氛却有些安静。
周暮觉垂眼看着,她耳尖通红,是觉得尴尬——或者羞耻吗?
果然,她深吸了一口气,才又接着道:“刚刚谢谢你呀,少爷。”
他将手背在身后,声音淡静:“你没事便好。”
她露出个笑来:“下次若再想穿这样的鞋子出门,合该在家中好好练练怎么走路。”
是欲盖弥彰的慌乱——他眼见着她耳尖颜色愈发深了起来。
“其实不必这样打扮,也很好看。”他忽然道。
朝笙有些意外,她扶着车门站直了,并不应这句话,反而道:“我快要到上课的时候了。”
不等周暮觉说什么,她提着包,匆匆地往校园里头去了。
向来端庄从容的背影,这次居然带上了点落荒而逃的意味。
别又崴了脚。周暮觉看向她离去的方向,不自觉想。
掌心的温度似乎仍在,她慌慌张张的眼神一霎便收回。
他一早就意识到,这位“继母”总是与他隔着泾渭分明的距离,起先,这青年认为这是好事,后来又觉得到底还算“亲人”,不应当太疏远。
那现在呢?
周暮觉下意识地不愿深想了。
耳畔响起了好感度的波动,朝笙知晓周暮觉已经看不到她的背影,于是慢住了脚步。
一双高跟鞋而已,穿上了,她还不至于连路都走不好。
但周暮觉并不会知道。
他确实是个光风霁月的真君子,看不到她柔弱外表下裹着的心思,也猜不到这个所谓的“继母”,步步为营,处心积虑,其实是想要撕开他守着的礼教,谋得他灼灼的真心。
朝笙提着包,迈步往楼上去了,偶有路过的同学见了她,她都打了招呼,言笑晏晏,分明是游刃有余的模样。
*
这天的课程上到下午三点便结束了,叶青淇与朝笙不是一个专业的,一早儿便在她教室外头等着。
她收好了书本,叶青淇还想替她将包拿着。
朝笙面上带着笑,问道:“知弦呢?你俩平日里形影不离的。”手却轻巧将包挎了起来。
叶青淇的手停在空气中,闻得她的话,有些不自在:“哪有。我们都是一个社团的,所以才呆得久了些。”
又疑心林朝笙是否是吃味了。
毕竟她嫁人前,两人还颇有些暧昧。只是他还没得及哄骗到她的身体和家财,这女子便匆匆嫁进了泼天富贵里。
周鹤亭的妻子,他虽想染指,但胆量没那么大,办法也没那么多。
他敛起思绪,觉得女子争风吃醋才叫常见,遂笑道:“我巴巴儿地来等你下课,好一块去电影院,你倒打趣我和知弦。她先去买票了,这部电影是进口的,近来在海市很红。”
朝笙道:“那可真是麻烦知弦了。”
“不麻烦我吗?”叶青淇忽而压低了声音。
朝笙睨他一眼,慢慢道:“你方才还说,自己是巴巴儿来的。”
内里是败絮稻草,皮囊是实打实的金玉美质,纵然叶青淇自诩风流,也不由得为这一眼心动。那眼神仿佛是副挂着羽毛的小勾子一样,叫人心里又痒又疼。
他的笑更深了些,一双碧眼里都是款款深情。
朝笙于心中一哂,觉得这人实在倒胃口得很。
他们一道下楼,走廊上,时不时有人把目光落在这两人身上,纷纷露出了然的神情来。
到了电影院的时候,杜知弦正在雕花的柱廊里头等着。
见这二人一道来了,杜知弦一瞬便觉得有些碍眼,但她很快意识到,林朝笙只是她和叶青淇选好的“猎物”,于是心里刚升起的怫然也便散的干干净净了 。
她亲热地走上前来,挽住了朝笙的手。
指尖不自觉拂过女子腕上的玉镯子,同学们都传言,林朝笙这只镯子,是从前清宫里流出来的物件。
“叫我好等。”杜知弦笑意真切,“电影还有十分钟开场,进去吧。”
朝笙望着她的神情,杜知弦心无芥蒂,哪怕背地里和叶青淇好了许多年,此时却叫人看不出半分来。
也难怪,林朝笙栽在他们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