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淇和杜知弦都是青英大学的学生,这两人的人品寻常,脑子却灵活,只可惜没用在正道上。
他们知晓朝笙回了学校,虽然意外,更多的却是喜悦——毕竟这样见面会方便许多。
要约“周太太”出门,总得寻些特别的理由,打过去的电话,时不时也总是家中佣人接了。
叶青淇某日在学校里碰到了朝笙,立刻便动了心思。他与杜知弦商量一番,打算邀她去看电影。
因为学的是文学专业,林朝笙对于戏剧十分热爱。她能演,也能写剧本,不是没有动过成为一名剧作家的心思,但林家待价而沽的闺秀不能做卖字的营生,更不能与戏子厮混。
后来,她又嫁给了周鹤亭,连书都没再读,其他的便也直接搁置了。
朝笙早知道他与杜知弦会来找她,既然这两人并不打算放弃,应了便是。
早晨下楼时,周暮觉仍如常等她用早饭。
抬眼便见朝笙今日穿得格外不同些。
是条奶油白的裙子,绸缎的面料拼接而成的,颜色很素净,披肩也是白色的,用蕾丝勾出山茶花的式样,垂着细细的流苏。
她身段极好,这样穿着,便格外袅娜。
踏着双高跟的浅青色鞋子,整个人宛如开在枝上的花似的。
仍是素雅的一身,瞧起来却再没有先前的暮气了。
周暮觉敛去眼中一霎的惊艳,笑着和她问了好。
早餐是厨房拿手的包点,里头包着虾仁,灌了肉汤。
朝笙用筷子夹了起来,听得周暮觉温声道:“仔细烫。”
朝笙点点头,咬开了里头的虾仁。
周暮觉偶尔抬眼看去,她今天早上看起来胃口不错,包子比平时多吃了几个。
大概心情也比先前好了许多。他忽然想到。
无论如何,是好事。
至于究竟是什么原因,周暮觉并不打算多想。
*
吉普车驶出了安静的庭院,将齐青的灌木落在后头。春日的风涌进了车里,女子披肩上的流苏也被带得轻轻飘动。
“车窗要升上去吗?”周暮觉问。
她病好也不过月余,而早晨的风总还带着点寒气。
然而朝笙却笑道:“这风吹着,挺舒服的。”
风把她鬓边垂下的头发也扬起,压在发间的青色珠花微微颤着。
周暮觉忽然想起,那个夜晚她所遗落的发带,自己还未还给她。
但她大概并不知道,自己丢失了一朵黑色的山茶花。
“今天晚上,叫忠叔几时去接你?”周暮觉敛起了思绪。
“不用。”朝笙说,“我们打算去看一场电影,到时,我朋友他们会送我回来。”
她眼中带着期待,也许是对那部电影,也许是为着其他。
周暮觉点点头:“晚上有人同路便行。”
青年心中浅淡的失落不动声色,但他自己都想不出缘由何在。
阿忠将车停在了校园外,回头道:“太太,已到学校了。”
周暮觉先下了车,如常替她拉开了车门。
青年的手抵在了车门顶上,看着她微微俯身,浅青色的高跟鞋先探了出来。
这样尖头细跟的鞋子,是随着西方列强的火炮一同来到华国的。西方的一切是新式的、强大的,那西方的风尚自然也会在华国流行。
毫无疑问,她穿着这样的鞋子,脚背绷直,有一种格外亭亭的美丽。但美丽对于女子来说似乎算是一种“刑罚”,革命之前,“美”是三寸的金莲,是短窄的弓鞋,革命之后,缠足变成了天足,新式样的鞋子流行,新的束缚也跟着流行。
周暮觉看着她白而纤细的脚踝立在“刑具”之中,不由得想,是否她袅娜绰约的每一步都会带着疼痛。
眼前女子发间的珠花颤动,从他眼前陡然坠了下去。
“小心些。”周暮觉反应很快,探手撑住了她。
她素白的手落在他的掌心,微凉的体温也跟着渡了过来。
女子似乎也没想到自己没站稳,手还无意识地握紧了,大概是受了惊。
朝笙睁着一双潋滟的眼睛,有些无措地望向了周暮觉。
他的手不自觉地涌起回握的力度。
但她很快惶然地将手抽走,自己扶在了车门边上,青年的手中立刻便空空荡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