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看到莉莉安娜摘下了兜帽后,看清她眼睛颜色的奥利弗·史密斯愣了一下,然后用更加暴躁的语气怒吼,“你这个杂种!你怎么敢——你怎么敢用陛下的眼睛颜色来见我——杂种!我,我一定要为她——”
“她——”
骑士的呼吸急促起来,他用凸出的眼珠死死地盯着莉莉安娜的那双眼睛,美丽的、湿润的、如同表面有一层水膜的宝石,他当年第一眼看到皇后——那时候她还是待嫁的少女、即将成为皇次子的皇妃,她见到他的第一眼,望过来的就是这样一双眼睛。
“你好,骑士大人,我是伊莎贝拉。”那时的少女怯生生的,穿着她还没有穿惯的华服,行礼也小心翼翼,她怕弄坏身上那些昂贵的衣服首饰,也怕出现任何错误惹来眼前这个拥有贵族血统的男人的笑话和轻视。
“你好,殿下。”他恭敬地向少女行礼,“我是今后负责皇次子殿下和您日常安全的皇家骑士,奥利弗·史密斯。”
“殿——殿下?我,我还不是呢。”少女被他的称呼吓了一跳,她有些局促地笑起来。
那时的平民少女皮肤还没有白皙细腻如瓷瓶,有些常年被阳光晒着的部分肉眼看见的粗糙、颜色不均匀。
她的两边脸颊一直都红扑扑的,那些红晕恰到好处地让点缀在眼下的一点雀斑变得更加可爱,随着她眨眼,这些细碎的细节共同构筑出了一张富有生命力的美好脸庞。
骑士永远记得这张脸。当然,他还记得更多。
他记得少女和皇次子那个对皇室成员来说实在不算盛大的婚礼,到场的那些贵族无不带着挑剔的眼神审判着少女的一举一动,他们时不时就带着意味不明的笑意和身边的人窃窃私语。
骑士站在一旁远远地看着,他听说少女在仪式之前的一周就紧张得近乎无法进食,但是出现在众人目光中的她胜过了在场所有的贵族女子,她脸上依然带着那样富有生命力的笑容,挽着丈夫的手一步步走入了她的婚姻。
然后他跟随皇次子一家北上,在察觉到首都总有贵族处心积虑地想让自己的妻子在各种场合出丑后,皇次子在北方找到了一个风景美丽、气候宜人的小公馆,打算从此定居在那里。
那里距离瑞诺卡的草原只有两三天的马车路程,四周不再有密集的贵族家庭需要社交,已经为人妻的女人哼唱着田地里的歌谣,和女仆一起打理着公馆里的一切,她晚上还会点一盏蜡烛,为肚子里的孩子亲手缝制衣服。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用蜡烛反而能一下子把针线穿进去。”她拒绝了丈夫拿给她用的魔矿石灯,“大概是这种灯太亮了,反而晃眼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