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周朝君主篇(2)
三、移民实边:齐、鲁、燕三国,为周在东方新的领域,这些封国为移民实边攻策,而寓有区域的开发,足食足兵的用意,同时在政策的运用上,也可以说在殷民族的后方,建立了牵制的力量。
宗法制度
宗法制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西周时期。周武王灭商,统一天下后,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管理体系。
宗法制是一种按照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权利继承制度,源于父系氏族家长制,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主要用于区分嫡庶、亲疏关系,目的是在家族内部确立地位、财产的继承权,完善和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大宗在家族内部因有财产的继承权,所以受到庶宗的敬奉,即所谓的“尊祖敬宗”。
井田制度
配合政治组织中的分封制,社会组织中的宗法制,文化思想中的礼乐制,周武王在经济方面实施了井田制。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还要向国王承担义务,就是要向国王交纳贡赋,以此,周王有效的控制着广大的国土,并将人民约束在封建制度下的小农经济中。
中国古代的井田制与西方的庄园不同,伴随着相应的政治制度不同。西方的庄园制度,大块的耕地由农民合作公耕,农民附属于土地,所以是农奴,也就是奴隶制。土地拥有者即是贵族。中国的井田制是把土地划分为井字形,农民并不附属于土地;土地所有权虽是贵族的,但农民并非农奴,所以中国和西方的政治制度自然也不同。所以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并无严格意义上的奴隶社会,也没有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而是拥有短暂的封建社会。从商鞅废除井田制度之后,中国实行的政治制度实际上是建立在郡县制基础上的中央集权制。
礼乐天下
周武王建立西周后,开创了一系列史无前例的伟大措施,其核心思想为“敬天保民”,从此陕西姬周成为中华文明的奠基者——政治组织中的分封制,社会组织中的宗法制,经济组织中的井田制,文化思想中的礼乐制,影响中国长达三千多年。[16]
周代礼制完整地讲应称之为礼乐制度,分礼和乐两个部分。礼的部分主要对人的身份进行划分和社会规范,最终形成等级制度。乐的部分主要是基于礼的等级制度,运用音乐进行缓解社会矛盾。前者是所有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后者是制度运行的形式和保障。
周礼严格区分和限定了社会中每一个个体所处的地位,从国家制度和宗法层面对国民予以强制性约束,建立了等级森严的差异化社会,为了在这样的社会里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统治者采用音乐,用精神和文化的感召力来作为沟通情感的基本方式,化解因为礼的等级化、秩序化引起的种种对立和矛盾。
人物评价
总评
周武王有着广阔的心胸和长远的眼光,同时有着果断地处事能力,在看到商朝的无道,他打出了为民请命,替天行道的旗号来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从而大大的扩大了自己的实力和影响力,在伐纣的过程中,他以大无畏的精神亲自带领兵马直捣朝歌,打了纣王一个措手不及。同时周武王有着很杰出的个人魅力,他也因此受到人们的爱戴,这也是他获得人们支持的一个重要原因。[17]
名人评价
《诗经·雅·文王之什·大明》:时维鹰扬,凉彼武王。
《易·革》: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尚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今朕必往。
《尚书·君牙》: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启佑我后人,咸以正罔缺。
《议兵》:“故汤之放桀也,非其逐之鸣条之时也,武王之诛纣也,非以甲子之朝而后胜之也,皆前行素修也,此所谓仁义之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