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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再辩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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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推行后,遇到了社会各阶层的普遍阻力,当然,最大的阻力来自朝中各级官员,他们可以称为“保守派”,主要代表是司马光等。

在变法前,司马光和王安石进行过一场辩论,神宗皇帝赵顼,以实际行动支持了王安石,继而又重用王安石,主持变法。而同样名重天下的文学家、史学家司马光,却只能以翰林学士的身份领衔修撰《资治通鉴》,他心中可能有酸楚的感觉,当然,这种分析难免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从后来司马光当政,全部废除新法的实际行动来看,这点嫌疑还是有的。

平心而论, 司马光也不是一开始就反对变法了,而是直到朝廷颁发“青苗法”,司马光才明确表示不同意见。

“青苗法”出台不久,赵顼在迩英殿听讲,司马光讲到西汉初年,曹参代替萧何时,赵顼问道:“汉朝如果对萧何制订的旧法一成不变,可行吗?”

司马光立即来了精神,借题发挥道:“何止是汉朝,即使夏商周三代君主,遵守禹、汤、文(王)、武(王)时期的制度,到现在仍然是可行的!汉武帝更改汉高祖的制度,导致盗贼风起。汉元帝更改汉宣帝的政治,汉代于是衰落。因此说来,祖宗之法不可变!”

司马光的观点,可以说是迂腐之极!他纵然不懂得与时俱进的道理。退一步说,他所推崇汉高祖时期的制度,可能和禹、汤、文、武时期的制度一样吗?汉宣帝时期的制度又和汉高祖时期的一样吗?肯定是不一样的,那么,汉高祖和汉宣帝的制度是怎么来的?不是慢慢变更的吗?他们怎么就可以更改?这不自相矛盾?

吕惠卿听不下去了,站起来驳斥道:“先王(一般指尧舜禹汤文武)法律,有一年一变的情况,即每年正月初,在城阙上公布法律;有五年一变的情况,即巡狩考制度;有三十年一变的情况,即《尚书.吕刑》所说的刑罚世轻世重。怎么说制度不能变?”

司马光辩驳道:“每年公布法律,公布的都是旧法!先王巡狩发现诸侯改变礼乐制度,则诛杀,这是不变的证据。刑罚,国平用轻典,国乱用重典,这就是世轻世重,也不是变。国家犹如屋宅,破损才修,不到完全倒了,就不重新建造。再请陛下问一问在坐的各位,三司使主管财政,不称职就可以撤换,怎么能像现在,让执政大臣参与财政?再者,现在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为什么?宰相用道德辅佐人君,用什么条例?用条例的人,不是官员,应该是胥吏!”

司马光说了那么多,其实是东来西扯,不值得一驳。比如:治世用轻典,乱世用重典,这不是变通?一定要等房子快倒了才建新房?宰相不干涉财政,这是五代和宋初才有的制度,先前是这样吗?等等!

司马光在治学方面,少有人能及,治国方面,王安石甩了他几条街!

司马光接着指责“青苗法”放贷的弊端,他道:“平民借高利贷,尚且被逼得饥寒流离,何况是官府催逼利息?”

吕惠卿解释道:“青苗贷款,全在自愿!”

司马光回击道:“愚民只知道借债的方便,哪里知晓还债的艰难?并不只是官府不强迫人借贷,放高利贷者也没有强迫别人借债啊?”

任何制度,没有十全十美,都有瑕疵,但要看全局,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如果存心找茬,和无赖有什么区别?

听到这里,赵顼也忍不住了,对司马光道:“青苗法陕西推行了很久,百姓很认可啊!”

司马光对答道:“臣是陕西人,只看到弊端,没看到利益!”用自己的看法代替大众观点,这不是强词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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