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祯打算突袭这个营地,毕竟敌人防备最为松懈的时候,就是己方获胜的可能性最大的时候。但没等这命令下达,第二个斥候带回来的消息便让梁祯意识到,突袭这个部落是不可能了。
因为,不仅汉军有斥候,鲜卑人也有,而要想在这一望无垠的大漠上隐藏三万大军的行踪,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因此,几乎是在梁祯发现鲜卑人营地的同一时刻,鲜卑人也发现了汉军的大阵,并且吹响了震耳欲聋的牛角号。
占据这处草场的,似乎是鲜卑的一支精锐,因为自从牛角号吹响,到漫山遍野的骑兵出现在草场与大漠的交界处,所耗费的时间,似乎连半个时辰都没有。而这么点时间,甚至不够汉军前行二十里。
梁祯吩咐在离草场二十里的地方扎营,因为现在的情况已经证明了一件事——突袭是不行了,只能扎营强攻。在梁祯的命令下,汉军扎下了两个营盘,相距五里路,前面的那一个是充当警戒用的,因此驻守在里面的军士,今夜必须彻夜保持警惕。而后面的那一个,则是供明早参加决战的主力休整用的。
营盘尚未建成,梁祯便收到了关于这个部落的,更为准确的消息——这正是魁头的本部!因为,那中军阵中,高高升起的,绣有一只雄健的马鹿的大纛,可不是什么部落都能用的,因为这是鲜卑的标志!
鲜卑人当然不会甘心让汉军在他们家门口休整,养精蓄锐,而后再跟他们决战。因此,汉军刚有扎营的迹象时,他们便嗷嗷叫着冲了上来,准备趁着汉军立足未稳的时候,将其驱散。
在过去的数百年中,这一招是经常奏效的,因为没有哪一支敌军,能在长途奔袭后,还能立即投入到战斗中去,无论这支敌军是来自中原,还是来自草原。只是这一次,鲜卑人的如意算盘,要落空了,因为汉军的防御能力,不是一般地强。
鲜卑勇士们尚未冲到离汉军大阵一百步以内,汉军的军阵中,便飞出了如蝗的箭矢,这些可不是一般的箭矢,而是用床弩发射的巨矢,要是不慎被射中,身躯当即就是一分为二。
一刻钟后,抛下了百十具尸首的鲜卑人悻悻地退了下去,因为他们意识到,想要通过主动进攻的方式来击退汉军,是非常不现实的。因此,与其白白浪费体力,还不如等明天一早,跟汉军正面决战呢。
当然,鲜卑人也没有让汉军睡一个安稳觉,这一夜,他们就发动了十五次侵扰,当然,由于梁祯设立了两个营盘,因而鲜卑人始终没能骚扰到位于后营的生力军。
一夜的时间,说过就说了。次日一早,愁云惨淡,寒风凛冽,天地之间,仅是灰蒙蒙的一片,这是大漠特有的景致,压抑而苍凉。
梁祯一身黑色的铁甲,骑一匹棕马,被数十员将校围在绣有“汉太师梁”四个大字的大纛下。他身前两百步处,许褚也是一身黑甲,骑一匹健硕的黑马,手执一杆黑铁枪,立在整个军阵的最前面。许褚身后,是武安军的阵列。
武安军是黑齿影寒以夫馀的御前灵侍为蓝本而组建的,因而所属军士,皆是白袍白甲,坐骑也是通体雪白,不染一丝杂色。因而当他们冲阵时,远远看着,就像那漠北的雪尘一半,不仅势不可挡,还能将所有敢于阻挡他们的人物,尽数掩埋在这大漠之中。
许褚北面两百步远的地方,魁头领着一众侯、长在草场的边缘上列阵。对于这场战争的胜利,魁头是比梁祯更为渴望的,因为他身后,就是他的家园,他的部落,他的一切,要是输了,那自己也再没有任何资本,在鲜卑的领地上立足了。
魁头绝对比梁祯要年轻许多,不过由于常年生活在风霜遍地的塞北,因而他脸上沧桑之息,比起梁祯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魁头头戴一顶羊毛编织成的风帽,肩披一件假钟,假钟内是一件形式与汉军无异的铁甲。他的体格,似乎比许褚还要魁梧,骑在马上,就像一座小山似的。
“魁头武勇之人,若是许都尉能够阵斩其身边虎将,必能引其亲自出阵。”荀攸也骑着一匹白马,跟在梁祯身边,不过他却没有穿铁铠,仍旧是一副羽扇纶巾的模样。
梁祯点点头,并让两名翻译策马来到阵前,替许褚向魁头挑战。
魁头哪里能够忍受这奇耻大辱?当即手一挥,左侧一员大将立即策马出阵,一看他那虬扎的肌肉,膀阔腰圆的身形便知,这人也是一员悍将。不过别的,杀人在他眼里,恐怕还没有杀死一只羊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