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孟子·尽心》”
广德二年正月初二日。
经过长期充分酝酿准备,沉默已久的刘堪以皇帝名义向全国颁发诏令:
结束大齐南北、士农工商对在江南推行几圈主义的争论。
皇帝以苏浙去年发生洪水灾害为由,认为不宜立即在两省平均地权废除私产。
这个理由可谓牵强敷衍,不过,好歹算是个理由。
正月初三日,广德帝发布第二道诏令:
自广德二年二月初一日起,在浙江、江苏两地清丈田亩,“丈地亩,清浮粮,为浙苏立经久之计。”
此次清丈亩,以前明万历六年张居正变法为蓝本,根据两省实情,适当修补。
靴子终于落地。
对惶惶不可终日的两省豪右大户们来说,终于可以松口气。
清丈亩虽然苛刻,好歹还有运作空间,和《齐朝田亩制度》相比,不啻为一道免死敕令。
广德二年清丈亩,具体措施如下:
一、清丈田粮以税粮是否漏失为前提,若有漏交拖欠,则进行清丈,若无缺失则不必清丈;
二、清丈工作由浙江、江苏两省布政司总管,分守兵备道分管,府州县专管本境,禁卫军、大内、蓑衣卫、京师大学堂分别派人督查。
三、区别官田、民田、屯田等类别,以上中下税粮科则,清丈时逐一查勘明白,不得以次充好,诡混欺瞒。
四、清丈中,有肯自首历年(从洪武二十五年起)诡占及开垦未报者,免罪;上报田亩不实者,连坐,发库页岛充军;豪右隐藏占田者,诛灭三族。
五、定清丈之期,广德二年二月至广德三年二月,限期一年。
六、行丈量磨算之法,所有丈量标准皆用大齐新颁布的度量衡,对粮食容器作出统一规定,“以每十斤为一斗,十斗为一石,一石为一担(即一百斤)计算,人们须照核数,不要依照当地杂色‘斗’、‘箩’、‘桶’、‘角力’斛的重量,土地面积单位:担、亩。
七、处纸札供应之费:由两省豪绅富户承担。
是为丈量七款。
此令既出,南北哗然。
长江以南大齐官员,几乎一边倒支持广德帝,纷纷上疏附和,称赞小皇帝英明睿智,免行《齐朝田亩制度》,实乃社稷之福。
北方官员则反应冷澹,显然对这种南北歧视,区别对待的政策不满。
正月初六日,河南尉氏县民政官谈世同,血书于礼部,斥责内阁尸位素餐,鸣冤告状,告礼部尚书张溥﹑户部尚书乔一琦,偏私南方人,并指责新皇昏聩无能,区别对待南北士民,实在令北人寒心,奏疏未到南京,谈世同便饮弹自尽。
同日,南京街头上,数名北地京官沿路喊冤,拦住卢象升的官轿要进宫告御状。
正月十日,邯郸府两名辽东籍的把总,暗中策划,准备组织新兵发动兵谏,行动被蓑衣卫及时发现,迅速平定。
南北对立之势,愈演愈烈。
恰逢此时,连续三年遭受旱灾的郧阳地区,流民再次暴动。
正月初三日,郧阳铁匠田九,谎称“皇帝被南蛮子绑架,我等当杀入江南救皇帝”。率流民起事。
流贼转战竹溪、郧县,筑寨马面山,打制武器,备战迎敌,四方民户迫于苛政,闻风而至。
正月初八日,田九被郧阳府镇抚兵(三十余人)剿灭。
一时举国汹汹,各省都将苗头指向江南缙绅大户,有传言说湖广驻军将赴太仓、苏州等地戒严,“为国诛奸”。
····
正月十五日,太上皇下诏,减免河南、山东、辽东各省一年赋税,令各兵团驻军严加警戒,不得使歹人乘机起事,同时遣森悌率三百余名训导官北上,分赴各省,宣讲江南新政,以安抚人心。
经历一系列波澜,轰轰烈烈的清丈亩运动终于开始!
两省农户、地主,限期十日,先自行申报田亩数字,二月初一后,督查将随即抽查丈量情况。
历代王朝对一贯对丈量画图力求节约人力财力的要求,王朝所关切的是税收而不是精确的土地数字。
不过大齐却不惜成本,务必将两省田亩数量清查清楚。
浙江江苏两省在秉承“丈量七款”总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进行清查任务。
督察组上疏:“因思军田屯田界限难分,洞箐坂坡段垣易混,矧田地无旧额,则丈量无凭依,若不先行稽查,恐奸诡设诈,反滋弊端。遂令委官,预将合省应丈、免丈田地,各照原指界址,区画里图,并将原计把、计,折算数目,与原有顷亩者,逐一丈量。复印以步弓,防其变换;加之竹索,绝其那(挪)移;立之标杆,以别界限,而便登记;督以牌令,以禁骚扰而遏阻挠。故势要不得逞其故态,而巧伪无所售其奸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