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熙坐着马车出了奉天门,到了街市,便让人停下车马,自己溜去玩了。
信安街市好吃的好玩的多得是,每次出来她都要带些回去,吃了碗热腾腾的馄饨,少女在街市上逛着,蹦蹦跳跳,好不可爱。
一个孩子拉了拉她的裙子,说道:“姐姐,你的东西掉了。”
她把手伸出来,小小的掌心里有两个金色的小夹子。
任熙“哦”一声,是她的东西,因为头发太细,每次一扎了发髻,都要夹上这些小东西。
估计是太松了,才掉了下来。
她接过小夹子,正要道谢时,那小孩子就哒哒哒跑了。
任熙笑着摇摇头,将那小玩意别在发里,可一摸,才发现头发没有散开,有两个小夹子好好夹在那里呢!
那这又是哪来的?
她心里疑惑,蹙眉看着那小物,突然,少女好像想到了什么,眼睛嘴巴睁得圆圆的,惊慌失措,只紧紧握着手像四处看去,好像在找什么人。
天鹅颈伸得高高长长的,可还是没有看见那个人的影子,她朝那小孩跑去的方向追去,依旧没有踪影。
是他吗?真的是他吗?他在这里看着她?
她曾经丢了两个小夹子,当时也没在意,可现在又回到了自己手里,是他拿走了?
街市上的人很多,那些走过无数遍的路全映在眼帘,可太模糊了,任熙现在什么也看不到。
她好像拼命拼命在找那个人,可那些本来在她眼里该一一查个清楚的人现在全不能进去了。
究竟是想在这里看到他,还是不想看到,任熙已经不清楚了。
最后,再看了手心里握出汗水的金夹子一眼,她垂头丧气离开这里。
马车上的苏迟看着她这样子,不知是该难过还是庆幸。
难过她的不再坚持,庆幸她的心中在意。
他无奈摇了摇头,回了王府。
无论是前魏还是大楚,人们多喜欢在年尾办婚事,一来有辞旧迎新之意,二来年尾天冷,农事闲暇,正好有大把的时间操办。
任熙和苏迟的婚礼,便定在了今年的十一月初三,这日,信安亦是无雪,前几日寒风吹得厉害,到初三这日,深厚的阴云散去,难得出了一回暖阳。
任夫人看了一眼那略微抢眼的太阳,脸色轻松了许多。
天还黑着,任熙就被人从被窝里挖了出来,又是换衣,又是梳洗,她只得闭着眼睛,一边点头一边瞌睡。
女儿这样心大,任夫人更加担忧,这般稚嫩,要是真嫁到王府,如何得了。
任熙狠狠打了几个喷嚏,要是拿指甲往脸上一扣,那粉厚得定能嵌满指甲。
生怕头上的发髻掉了,那梳妆的宫人使劲扒拉头发,她头皮生疼,却只能撇嘴忍着,上次可不是这样的。
等梳妆打扮后,任夫人遣众人散去,只留她母女二人在房里待着。
任夫人轻轻拉起女儿的手,叹了口气。
任熙晓得她心烦什么,劝道:“嫁谁都是嫁,娘不要难过了,总归我们离得也近,往后我会经常回来的,娘也要来多看看我。”
任夫人鼻子一酸,想说的话却是再也说不出来了。
记得当初嫁给吴淮时,任熙也曾这么说过,那时念吴家与任家平起平坐,甚至吴家有些地方还逊任家一筹,若是女儿受了什么委屈,她还是能出面为她讨公道。
可现在,她嫁给的是王爷,以后如何能轻易见得了面呢?
即便如此,任夫人还是说了声“好”。
“外人瞧不见你的好,可娘知道你是最聪慧的那个。时间真是快啊,让我女儿长得那么快。”
她轻轻摸着任熙的脸,眼有悲伤:“等过些日子,我们就找个借口把这层面具脱了,再也不戴它了。”
她已经想好了,到时候让任熙装有脸疾,然后找个游医,借口给任熙看病,借着这机会,把面具脱了。
任熙摇摇头,道:“娘,不用了,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才让我戴着它的。”
即便不清楚其中深意,可平凡的外表也让她能够不成为众矢之的,受他人暗算,戴着这层面具得到的好处,不比露出真面目少。
美丽带来的罪恶和丑陋赐予的奖赏,到底哪个才是真正有益的,谁也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