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太早高兴,余笙,你也该好好看看我,站在你面前的是二十四岁的宋瑾,不是十年前二十年前的小孩。”他十分从容地继续说道:
“余笙,我是余氏的掌权人,也是一位商人,我从不去做亏本的生意。”
话虽明着说,可道还是在那儿摆着,余笙忍不住为自己争辩:“宋瑾,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连这点利益都想从我这儿挖?”
宋瑾却也靠在酒桌旁,拿着一杯红酒轻摇,在那双骨指分明的手之下,鲜红色的液体在透明玻璃杯中轻微晃动,宛若一件艺术品。
他略有慵懒地说道:“那可以,余笙,看在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份上,那你便把你在m·l那里调制的独家香水第十二个款式配方告诉我一下。”
那个款式是m·l最受欢迎的香水款式,作为奢侈品牌,它的数量却也很少,几乎可以说,余笙所设计的每一款香水,都是限量版,而且是极度奢靡难求的限量版。
“我签了保密协议的。”
忽而轻笑一声,他缓缓说道:“余笙,在商人眼中,不会有人成为例外,我从不做亏本的买卖。”
“金钱,权力,地位,三者选其一?”
宋瑾莫名其妙地看了她一眼:“我本身就是一个有钱人了,还要金钱那些东西干什么?”
余笙也很奇怪地问他:“那你想要什么?”
“欠着。”
说完这句话后,他把余笙往后推了一些,自己的那高大的身影堵住了余盛向这边打探的视野,不紧不慢地向他那儿走过去。
余笙并非有多么害怕与余盛说话,而是一时没有准备好该如何去与他交谈,明明临出门前还一起谈好与宋瑾保持距离,可转眼之间就余宋瑾挽着手一起出现在酒席上。
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在小的时候,两家共同参加舞会时,他们俩都是作为对方的舞伴去的。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对外人而言,这也是见怪不怪的事情了,算不得什么。
对宋瑾而言,余盛算是有些陌生,余盛打小就是天之骄子,余父也着重栽培他成为余家的继承人,经常带他出入公共场合与商事活动,连余笙与她大哥自家人相处的时间都是少的可怜。
尤其高中一毕业后,余盛直接去国外华盛顿读大学拿学位,这一点余盛和宋瑾倒有几分相似之处,他精明极了,边博取学业边打理余氏集团,尤其是在他的手上,余氏更较以往,经济直接翻了个倍,实力直赶最强。
余盛尤爱玩心计,商人的精明能干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在家中,他毅然担当起一位大哥的职务,把余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对于顽皮的余笙和余沐,也是直接把他俩的性子强硬改过来了。
平日里和余盛说话,余笙须得拿出自己聪明的一面,谈聊的内容也大多都是些无趣的商业事迹活动,这些都是余笙所厌恶的,所以大多数时刻,她更喜欢和余沐在一起,不过余盛也能算是她人生良师。
有时候余笙会觉得,宋瑾和余盛很相似,他们聪明果断,在商场上运筹帷幄,精明狠决,都是精英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