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宋瑾注意到了余笙的目光,在一边不停夸奖宋瑾的姥爷也明显注意到了,他摸了摸白胡子,抬了抬老式的金框眼镜,严肃地叫了一声余笙的名字:“余笙。”
余笙被吓了一跳,乖乖地在一边站好:“姥爷。”
“今日中午吃过午饭后,姥爷有给你布置过一个小任务,不知你还记得吗?”
余笙想了想,才赫然想起被自己忘却的事情,她哑了一下,低着头撒了个谎:“不记得了……”
今日午旬时刻,余笙喜滋滋地吃完姥姥做的玉米排骨汤,打了一个饱嗝,脑海中已经计划好下午要做的上房揭瓦的荒唐事情,姥爷冷不丁地把她叫到书房里,当然,同行的还有宋瑾。
姥爷下午学校里还有课,他并不会用电脑的ppt等东西,只习惯用传统方式的教学方法,那些学生也比较喜欢他的历史课,讲得很通彻,比那些用ppt讲课的教授效果还要好。
他正在往教课书上画着待会儿要用的方案,看见余笙来了,只是瞥了她一眼,然后又转过头处理着教课书。
看见宋瑾来了,那态度可就不一样了,跟余笙可以完美地使用天差地别这个成语来概括。
姥爷笑眯眯地握起宋瑾那双骨指分明的手,那金框眼镜一直停留在宋瑾身上,语气温和:“今中午吃的如何?不知我太太做的菜是否合你的口味。”
宋瑾颔首回答道:“许奶奶做的菜十分可口,在我看来,饶是京城里最有名的厨子来这儿,都得羞愧。”
瞧瞧,这马屁吹的,他怎么不说姥姥的厨艺可以获得诺贝尔最佳厨艺奖呢?
余笙嘴角挂出讽刺的笑意,轻哼一声:
“自然,我姥姥做的菜,那可是相当美味,但对于你说的bj做菜最好的厨师都要羞愧的说法,恐怕不太对,我姥姥是苏州人,从小学习的,吃的,都是苏州菜,bj的厨师自然也是习惯做京菜的,你非要将两个习惯品种不同的人混在一起去比拼,那可不是非要把乌龟与兔子放在一起赛跑吗?”
“但是……”宋瑾并没有被余笙的话激惹到,而是绅士而礼貌地一笑:“余笙,龟兔赛跑的最终回结局,不还是乌龟赢了吗?”
这句话说的可真好,真妙,完美地把余笙给噎住了,她说不出什么话来,只好转过头,又轻哼一声:“伶牙俐齿的小鬼。”
姥爷轻咳一声,打断两人之间的争执,首先问余笙:“余笙,吃过午饭之后,你的计划是什么?”
余笙想了想,回答说:“我先睡上三个小时的午觉,然后再去野外的溪流边捉鱼烧烤,如果还有时间的话,我应该会去城西的糕点铺子买上点吃的回来配着茶吃。”
姥爷不可察觉地皱了皱眉,又转而问向宋瑾:“瑾儿呢?”
宋瑾认真回答:“吃过午饭之后,我会浅眠三十分钟补足精神,好为下午的读书做准备,我一般倾向于读三小时的史文,三小时过后,如果太阳还未下山,我会沿着老街缓慢散步,感受年代的氛围。”
这话说的连余笙都为他害臊,她冷笑一声,宋瑾刚才所说的这句话,她余笙怎么一次都没见过宋瑾实行?
但姥爷还偏能听进去宋瑾的那一套,欣慰地点点头:“若是你这孩子能成为我的家人,那该是笙儿三生有幸的事情啊,有你在她身边教导,我也无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