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冷笑一声:“放心吧,一般人我看不上。”
宋瑾还是故作担忧:“倘若你的邻居是有足够的人格魅力,将你俘获该如何?”
余笙遥遥地说:“我喜欢的人,定然有着高贵的思想,足够大,无限边际的野心,狠厉的手段,最低限度也是要与我相当的思想,能做到这一点的人,近乎没有。”
“所以,我是唯一一个?”宋瑾挑挑眉,心情愉悦地轻吻余笙的红唇,看着她那双清澈的眼眸,缓慢说道:“想不到余小姐这么贪心,这样多的条件,世上哪有几人。”
余笙阔然一笑:“因为我本身就有着这样多的条件,才有资格去找。”
余笙忽然疑惑地问:“你直升机放哪儿了?”
他扬了扬头:“在你家楼上,估计司机已经开会bj了。”
“夜晚直升机的风险很高,我没有想到,你会采取这种办法过来。”
“因为我不愿再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尽早见到你,是对我而言最棒的选择。”
虽然从小在苏州长大,但几乎都是在姥爷的古镇上度过,很少来到市中,所以这一点,她还不如宋瑾熟悉这里的地方。
大少爷头一次降低了自己高贵的格调,在路上打了一个出租车,和司机说了最终的地址。
“在这霓虹灯下,还是喝酒更有情调一些。”她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闪过的灯火辉煌,感慨地说:
“以往睡不着的时候,最喜欢和师兄去酒吧拼酒。”
慕以白是温和的大家公子,但对余笙,更多的只有迁就与宠溺,家庭教育并不让他喝太多酒,每次余笙调完明日所要上交的香后,总会笑嘻嘻地拉着慕以白一起去酒吧喝酒。
对于那种太过喧闹的地方,余笙原以为慕以白不会喜欢,但他的神情还是如往常一样温柔,杯中的红酒喝了一杯又一杯,期间来过不少身材火辣的金发女人来和慕以白交谈,他也总能微笑着拒绝。
“师兄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余笙喝完一杯马天尼后,看着正在轻品红酒的慕以白说道:“我原以为,像你这样的性格,顶多会去个小酒馆约上二三好友品酒,对于酒吧这种喧闹的地方,师兄也会喜欢吗?”
慕以白含笑看着她:“collins,不要忘记,我身上还流着半身的法国血,基本浪漫的情调我还是有的,酒吧这样的地方我来过很多次,所以并不觉得太过烦心。”
“行啊,在灯红酒绿之处,只想着与你师兄的点点滴滴。”宋瑾的声音不冷不淡地开口,把余笙从片刻回忆中拉扯出来。
他的声音很轻,几乎听不出其中的情绪:“倒也不知他是怎样一个人物,能让你念叨至今。”
余笙在心中默默算了算,她自从回国以来,能够记起慕以白的时刻不超过五次,每一次好像都是在宋瑾面前提起。
她忽然有了一种作恶的念头,故意别过脸,装作很怀念的样子:
“当年我师兄与我度过了很漫长的岁月,他温柔大度,不失礼德,又懂怎么讨女孩子欢心,我师父都曾与我说过,我师兄调香的风格与我不同,如果他能坚持调香这条道路,与我在调香界,可谓是金童玉女,龙凤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