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锦鸢忍不住弯了弯嘴角,轻轻拍了一下她的手背,然后也飞快的看完了。
案子倒也不复杂。
今日午时,有一名给大户人家当临时厨娘的女人下了工之后,正准备回家,路过湖边时发现湖里飘着什么东西。
她生怕是这附近的孩童玩耍时不小心落水,于是连忙凑近去看,却发现是一具女尸。
她吓得腿软,一口气缓了过来便连忙报了官。
最先到此的便是大理寺的人,一番询问后确认了死者身份,正是暂居此地的莺歌,于是通知了承恩侯府。
承恩侯与李院首得知此事后,便进了宫。
而留在案发现场的人则继续勘验。
仵作检查的结果,确认死者是溺毙,有挣扎的痕迹,手腕等部位有不正常的红痕和淤青,怀疑是被人强制按进水里。
因此排除了意外和自杀,基本确定为他杀。
在走访人物关系时,得知死者已经怀孕五个月,且先前卷入一起焚尸案,也就是春锣巷那件案子,于是将花锦鸢列为重点怀疑对象。
怀疑么,自然就是花锦鸢穷追不舍,非要置莺歌于死地。
而莺歌与花锦鸢的关系,或者说爱恨情仇,也整理出了一份有模有样的口供。
比如说,有人看见唐明堔曾出入莺歌先前所在的花楼。
再比如说,莺歌曾多次表达对唐明堔的仰慕,并在言语中暗示自己对唐明堔十分了解
若不是花锦鸢相信唐明堔的为人,看了这口供,都要怀疑莺歌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真的和唐明堔有关了。
然而口供的最后一页,却来了个峰回路转。
大意是说,事实上贤王殿下与莺歌之间的暧昧关系,纯属子虚乌有。
只不过是莺歌本人特别敬仰贤王殿下这样为国守边疆的将士,却不幸遇到了花锦鸢这种不分青红皂白,捕风捉影就当真的妒妇。
一得知她怀孕,就不由分说的将屎盆子往贤王殿下脑袋上扣。
还非要对莺歌除之而后快。
一句话,所有人都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坏人只有毫无教养的花锦鸢一个。
花锦鸢看完,就将这一叠卷宗递给了唐明堔,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瞅瞅,这回人家学聪明了,不敢把你拖下水,只针对我一个人了呢!这可是来自对家的褒奖哦,可不容易了,下次指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再看见呢!”
唐明堔皱着眉头,不明所以的接过来,“什么跟什么啊?他们还会夸我?怎么可能?”
然而,看了没到一半,脸就黑了。
他怎么就跟莺歌扯上关系了?
看到最后,呵,关系是没了,他的脸更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