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一个不眠之夜,几乎一整宿我都没有合眼,王二妮讲述的骇人听闻的经历,她那惊恐的眼神,像过电影一样一遍遍从我脑海里掠过,这个可怕的黑影人到底是谁?他究竟藏身在哪里呢?我心神不宁,百思不得其解……
我决定到莫老更遇袭的茅房附近,去实地走一趟,看看能不能发现一些什么可疑的蛛丝马迹来。
清早,明净的晨光把秋雨冲刷过的莫家大院照得清亮,我循着莫老更从北屋到茅房的行走轨迹,重新模拟了一遍。
我惊奇地发现,在西北角的茅房与北屋之间,必须经过狗舍,而“卡尔”值守的这片区域,几乎全部覆盖了事发地的每一个角落,但凡有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卡尔”这只凶猛猎犬的眼睛,我真不明白,袭击者是如何突破这道防线的?除非他正是传闻中来无影去无踪的幽灵。
光明世界,朗朗乾坤,哪里有什么牛鬼蛇神呀?很显然,这个结论是十分荒谬的。
我推断这应该是一个“卡尔”颇为熟悉的人干的,跟“卡尔”熟悉的人,而且是能够近身的人,会是谁呢?
按照这个逻辑思维导图,我似乎找到了答案,尽管这个结果让我始料不及,甚至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但是,事实胜于雄辩!虚拟的东西永远取代不了现实,真的就是真的,永远假不了,这回我心里有数了……
现场光秃秃的,什么遮挡物都没有,按照莫老更自述的受袭地点,我来到了茅房入口,那么又一个令人犯难的问题又来了,凶手到底能藏匿何处呢?而且是在绵绵的雨中,这的确让人觉得非常诡异!
那么,唯一不在莫老更视线范围之内的,就只剩茅厕的后墙了。
抱着一丝残存的希望,我慢慢地绕到了茅房的后面,经过细致入微的观察,我终于有了惊人的发现,后墙根下,呈现出一枚新鲜的脚后跟鞋印,这应该就是嫌疑人留下的。
这个意外的发现让我如获至宝,我迅速赶回北屋,让王二妮立即报警……
刑警队长顾鸣公私兼顾,带着礼品和属下的干警们火速赶往苏二屯,一边勘验现场,提取罪证,一边探望老朋友莫老更,好言去安慰他。
这是一枚清晰的脚后跟的鞋印,很显然,偷袭者当时就是紧贴墙壁,蹲身藏匿在茅房的后墙根下,前身倾伏在雨水之中,其他印迹已被雨水冲洗殆尽,幸运的是,茅厕后墙的瓦沿遮蔽了风雨,使得这半枚脚印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是狐狸,再怎么狡猾,它的尾巴终究是会暴露出来的!
顾鸣认为,现场的这枚鞋印就是嫌疑人不小心留下的破绽,按图索骥,顺藤摸瓜,兔子尾巴长不了!用不了多久,这个案子的真像就会大白于天下
!这个穷凶极恶的歹徒终将被剥去画皮原形毕露。
至于我提及事发当晚,狼犬突然“失声渎职”的咄咄怪事,顾二认为这也是一条重要的线索,至少有一点可以基本确定,这起故意伤害案是人为的,不
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这给整个案件的侦破路径提供了一个可靠地标识性的方向。
顾二回到刑警队,立即指令刑检科抓紧时间将“鞋印”的检材送往省厅鉴定,又打电话叮嘱牛栓子注意暗中观察哪些人与“卡尔”有“亲密”的接触,并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给他。
沈大魁对这一切浑然不知,此刻,他正在俞大遒给他安置在阿城的安乐窝里风流快活呢!
驾驭人面兽心、攻击性极强的残暴之徒为己所用,俞大魁自有他的一套,他借鉴马戏团驯兽师的手法,一手喂食可口的诱饵,一手高举抽笞的皮鞭;要想让它听话照做,就要恩威并济,奖罚分明。
为了犒劳沈大魁,俞大遒特地让鲍建飞把他召回阿城,在老地方——漠江西岸的琥珀山庄,俞大遒大摆宴席,大鱼大肉好好地款待了沈大魁一顿,酒足饭饱之后,又把他安顿到滚石俱乐部开了个房间,找来了一个不三不四的女人陪侍着他。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