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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六章 生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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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曾父亲家族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当地一个不小的乡绅,可惜王曾母亲出身窑子,还是被人从西蕃拐来的,在窑子里都是最下贱的一等。

王曾母亲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让王曾父亲看上,而且留下了一个儿子,然而在王曾看来,这才是她的最大不幸,那男人显然对此并不在意,在他心里,那女人可能还不如为他看院子的一条狗。

女人好不容易才保下这么个儿子,想着将来儿子长大了能有个依靠,那些不过就是戏文里唱的罢了。因为有了王曾,王曾母亲接客更加频繁,年纪不大就生了重病,还没完全咽气,就被裹了草席扔去了乱葬岗。

女人倒是给王曾留了一些东西,几件自己缝好的衣衫,还想着儿子穿的时候能想起娘,可对于一个吃不饱饭,被人嫌弃的几岁孩子来说,稍好的东西哪里能轮到他身上?所以那几件衣服早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女人留给王曾的苦难倒是一点都不少,在窑子里王曾什么低贱的事儿都做过,什么丑事他都见到过,倒夜香都是最干净的活计,他也没有什么名字,就叫狗子,谁想用了,只要唤一声狗子,给一口吃的。

最后征兵的时候,他代替他生父家里的子弟去了。临走的那天晚上,他爹给了他一桶热水让他沐浴,两身干净的衣服,还有一个丫鬟。没有别的话,因为一个替死鬼说啥都是白费唇舌。

在军中他没死,立了大功,往朝廷报的是他爹给的名字,不是对他爹感恩戴德,而是因为这样能有更多的好处,再怎么样,有了个姓氏,王家需要供养他,祖宗祠堂不会要一个妓子的孩子,但会认一个有军功的子孙,这些跟在勾栏院里没啥不一样,都是卖肉的生意。

再后来,他有了官身,王家也被他榨了干净,后来他爹顶着他的名声出去做事,他将整个王家用来替冯家顶了罪,他也做了冯家的一条狗,换来麾下这些兵马。

但冯家不过就是另一个恩客罢了。从前王曾也信神,信老天爷,觉得会有善人救他,也想做个善人,后来发现就算是神也要看出身,就算一样的军功,朝廷想要拔擢的,也得有清清白白的身世。

给冯家做狗也是一样,他这种上不了台面,能得到的不过就是主人的几句夸赞,让他守着谷藏堡,就是等着哪日有了战事,让他用命去填坑罢了。

王曾很聪明,他不会为礼数、地位束缚,也不会豁出一切去争个名头,他早就知道,说什么都没用,得为自己争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所以他也不是为大齐守关隘,他是为自己守,守在这里,等来机会获得最大的利益。

趁着大齐内政混乱,他将洮州彻底变成自己的不好吗?与西蕃和大齐争一块地不好吗?这里有牧场,有田地,他可以从这里起家,说不定还能找个时机,跟大齐朝廷打一仗,等那一仗他赢了,他就可以跟所有人说,对,他就是妓子养的,他跟他娘还有过同一个恩客。

王曾大刀金马地坐着,微微抬起头看向屋子里的下属,从前他倒是想着瞅准机会就干一票大的,现在只要冯家不逼他,他还不至于动作。

因为洮州那些人要种粮食了,粮食也是他想要的。

“他们没有什么大举动,就先让他们忙春耕,”王曾道,“若是他们勤勤恳恳,秋收的时候,洮州可就是一块肥肉了。”

王曾不知道,他想的,某两个人早就想到了,赵洛泱请宋状元带着人丈量土地,就是做给王曾看的。

既然王曾那么聪明,他应该知晓怎么对他更有利。

……

年节过后,日子就快了,转眼就进了三月。

开封,陈留。

赵启坤坐在家中写字,他纳的续弦是在家乡时,一位员外帮忙搭的线,员外欣赏他的学识,觉得他留在村中可惜了,就算他年纪不小了,但毕竟满腹经纶,还有用武之地。

赵启坤因此活泛了心思,从前留在村子里,娶杨氏那样的农妇,为的是安定的过日子,可是这几年他愈发受不了了,杨氏就不用说了,在他身边多年没有半点的长进,目光短浅,为了一个哑巴,整日和他对着干。

再说那三个儿子,一个不如一个,老二、老三能读点书,可是连个秀才也考不中,老四就别说了,连句话都说不清楚,除了吃就是吃,赵启坤看着他们就气不打一处来。

人都说娶了蠢妇,生一窝傻子,果然没错。要不是被他们连累,他能取不着功名?他踏踏实实读书,不用出去做西席,早就能拿得一官半职了。

赵启坤后悔,如果当时不留在村子里,哪会落得今日?总算找到机会将那些人甩掉了,现在他纳了柳氏,也不用太过劳累,今年秋天乡试,他必然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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