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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章 求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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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在美国康乃耳大学农学院读书时的主要科目是英语、植物学、德语、拉丁文、生物学、气象学、化学、种果学、地质学、《圣经》课等

有趣的是,胡适学得最好的科目竟然是化学、生物学、植物学等“理科”科目。这些似乎与他日后成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著名领袖、文学家、史学家、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关系不大,甚至南辕北辙。

实际上,当年胡适的确曾经为自己在化学、生物学、植物学等“理科”科目方面的成绩欣喜万分,踌躇满志。

“化学试卷竟得百分。”“此次大考,生物学得九十五分,植物学得八十三分,殊满意矣。”胡适的英语也学得颇好,“英文试卷得九十一分,颇自喜也。”

不仅如此,胡适已经能够用英语演讲。这记载于1911年2月18日的日记里:“夜有学生会,余适值日,须演说,即以《虚字》为题。此余第一次以英文演说也。”

最令胡适头疼的大概是德语科目,“德文新读一书,甚苦多生字。”“连日读德文甚忙。”“考德文,甚不满意。”

除了应付这样那样的考试,还要参加学院例行的“农民周”的接待讲解的任务,胡适学习任务及其繁重,但他仍挤出时间读书写作。

随便翻一翻他的最初的留学日记,便可以看出他的学习内容是相当丰富而驳杂的,这正是胡适的求博的特色。

他读左传,读《荷子》,读柏拉图、读培根,读司各脱、大仲马、狄更斯的小说,读莎士比亚的剧本《罗米欧与朱丽叶》、《马克白斯》、《李耳王》、《享利四世》,读古诗十九首,读谢灵运、杜甫、王安石,读弥尔顿、济慈、歌德、海涅、华滋华斯。他研读拉丁文、法文、德文,看德文、法文的文学作品。他读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读世界艺术史。他一面认真写植物、生物、土、气象的读书报告,一面翻译农业科学小品文章,撰《康乃尔君传》、《本校发达史》。

胡适在留美期间十分勤学苦读,十分珍惜时间,他曾把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言“你爱生命吗?你若爱生命,就莫要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生命所由积成的原料”恭抄在日记扉页上。

他曾有一则“利用光阴”的日记:“有人赠我莎士比名剧享利第五,全书三百八十余页,用薄纸印之,故全书仅广寸有半,厚不及半英度,取携最便,因以置衣囊中,平日不读之唯于周上及电车中读之,约一月而读毕,此亦利用废弃光阴之法也。”这里可以看出他挤时间读书的习惯,这个习惯胡适几平其生未改易。

后来胡不归著的(胡适之先生传)中,说到胡适在北京家中的所里马桶边总“放着几册书、一札纸、一枝铅。

胡适的(一日一首诗》的书稿,就是他每日上所时选注一首诗的结集。胡适晚年津津乐道欧阳修的“三上”工夫,“马上、枕上、厕上”的构思著作的本领,他自己的文字也很多正是在轮船上火车上、旅馆中做出来的。

1921年3月北京大学的教授们为了索薪罢课,他就利用此段时间在家写出了后来可以说是红学研究史上划时代的红楼梦考证。这当然是后话。

胡适彼时是官费生,衣食住用不愁。他看到当时美国大量的半工半读的苦读学生,十分感动,他曾在一则日记中说:“眼中最可敬爱之人,乃此邦之半工半读之学生。其人皆好学不厌之,乃ー校之低柱,国之命脉。吾对之焉敢不生数爱之心而益自激励乎?”

留美第一个寒假时,他曾在日记中记述:“平日已习于学,今假中一无所事,反觉心身无着落处,较之日日埋头读书尤难过也。”

美国大学在暑假时,往往开设有“夏课”,满足部分学生刻苦求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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