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去学画画、弹钢琴、打篮球、学马术、练击剑……
每个老师都说他天赋很高,但也仅此而已。没有梦想的人,做什么事情都是三分钟热度。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以为一辈子也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去了,直到高中时遇到了她。
书本中的爱情总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可若是非要问他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顾桉桢必定会摇摇头,然后告诉你“我也不知道。”
他其实真的记不起自己第一次见到沈燕是什么时候。她不是那种茫茫人海中一眼望去便能看到的存在。只是,当他注意到她以后,在他的世界里,她又仿佛时时存在。
春风徐徐,暖日阳阳。
周日午后,b中后山,顾桉桢寻了个合适的位置将他的吊床绑在两树之间,而后舒舒服服地躺下睡觉。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顾桉桢眉头一皱,睁开眼,难得找个清净之所,是哪个没有眼力见的在这里背书,扰他好梦。
他从吊床上一跃而下,绕过边上的亭子,在一小块草地上找到了罪魁祸首。
是个长相普通的女生,一身红色校服,此时正拿着语文课本背诵李白的《将进酒》,背过一遍,似乎觉得还不够,复又一遍又一遍,直至成了习惯,不加思索便能张口就来的程度才停下来。随后,她又从书包里拿出一本英语课外读物,将一盒磁带放入收音机中,一句一句模仿着里面人的语调和发音。这时候,大多数同学都已经用上了mp3,顾桉桢手头是mp4,这女生用的还是老旧的收音机,倒是少见。不过看她那心无旁骛、一心向学的认真劲儿,倒让顾桉桢自惭形秽起来,仿佛他的存在才是对这座山林的亵渎。
顾桉桢本来想悄悄离开便罢,不料那女生这时突然转过身,然后就看到了他。
“你怎么在这?”她似是十分惊讶,又有些手足无措。
听她语气,好像认识他,但顾桉桢却怎么也想不起她是谁。他实话实说,“我在那边睡觉。”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她看到了一张吊床,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我打扰你了。我马上走。”说完,便开始理东西。
顾桉桢心说,倒是个识趣的,她要走,那他就继续晒晒太阳吧。
那女生走得急,书本中不慎掉落了一张书签,顾桉桢拾起来看了看,发现上面书写了几个字,字迹是难得的娟秀:高一三班,沈燕。
咦?竟是同班同学,他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到了周一,顾桉桢想把书签还给沈燕。可抬头只看到一个个扎着相似马尾的后脑勺,她们还都穿着同样的校服。他认人功夫一向不佳,只好问同桌张超,“我们班有个叫沈燕的,她坐哪里?”
张超一愣,“你问她干什么,一个农村来的乡巴佬!”
顾桉桢皱眉,他想起那个女生的认真劲儿,语气里带上了点连他自己都未察觉的不悦,“问你就说,哪来那么多废话!”
“喏,”张超指着右前方第一组第三排靠墙的那个女生,“就那个。”
顾桉桢便起身转出了教室,走到窗边,“哎,你的书签,还给你。”将书签放到她桌上,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抬腿便走。
“谢谢。”这两个字还是被风带到了他耳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