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德先生的哭声让我以为自己的玩笑开得过分了,谁料他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涕泪交加的问:“比利,你告诉我,卢娜是不是已经发生了危险!求求你,一定帮我找到她,只要她还活着,我就陪着她,我再也不去英国找珍妮了。”
这一刻,我体会到了伍德内心的痛苦,这里面有担忧、有害怕、有愧疚,也有放下执念的绝望,种种情绪如同不同方向的伸出的手撕扯着伍德的心,让他的面孔都略显狰狞。
我不能欺骗伍德,因为如果卢娜和尼莫遇到这么多的鹦鹉,未必有个山洞可以藏身,也未必能意识到是吃肉的。但又想不起该如何安慰他。
我的沉默让伍德更加的绝望,他竟是号淘大哭起来。
我从没有见过一名父亲还会如此的动情,不禁想起自己的父亲,他性格刚强,他平时是不苟言笑的,严肃感有时令我感到害怕。唯有见到安妮时,他才会稍稍露出温柔地微笑。就性格而言,我更喜欢伍德的性格,他是谦和的、幽默的,也是热情的。如果说父亲是一块冰,那伍德更像是一团火。
这也是我内心渴望靠近伍德的原因,在他那里,我能感受到一种从父亲那时感受不到的温暖。
而此刻,看到伍德绝望地号啕,我的心仿佛也被触动。
“伍德先生,荒原那么大,卢娜和尼莫不一定会那么巧,遇到这群鸟。而且尼莫还在她身边,应该没事。”
伍德像溺水者抓住了一根稻草,猛地停止了哭泣,“比利,你说的是真的吗?”随即也似乎明白我这是在安慰他罢了,于是一屁股坐到地上。
我想了想说:“伍德先生,我们进入荒原发生的许多事情,我们这一带很少有鸸鹋出现,但今天却出现了三只;啄羊鹦鹉虽然成群,但绝不会达到十万一群的级别,而且开始攻击人类,这些都令我感到疑惑,我们需要去巴马族找老巴马询问一下了。巴马族是这一带的活地图,我们可以找老巴马帮忙,尽快找到卢娜。”
伍德现在比任何人都要焦急,他一把抓住我,“我们现在就去巴马族!你告诉我巴马族在哪里?”
我摇了摇头,“伍德先生,巴马是众多的澳洲土着部落,他们住得的地方可没有门牌号,在澳洲几乎所有的土着部落都如同候鸟一般,哪个地方适宜狩猎和采摘,他们就会出现在哪里。如果你非要问我他们在哪里的话,我只能说他们现在大约在马兰河和拉克伦河之间的区域,再过一个月便继续北迁宁根,最后一直北上,到澳洲大陆最北端的一片热带雨林中,然后在冬去春来,折返南来,在夏天的时候到达墨累河一带,如此反复。”
伍德听完很是失望,我安慰他说:“伍德先生,天已经黑了,人类夜晚在荒原上溜达可不是什么好事,我们还是快回山洞吧,明天我们走一天,就可以到达巴马族生活的那一带,我有办法尽快找到巴马族,安心睡吧。”
伍德虽仍有不甘,但却也乖乖地回到山洞,将干草重新铺在地上,而我则在洞口拉起灰线,设置了响铃,不同于以往我只在地上设置灰线,那里候主要防止那些凶猛的土狼、野猪和鬣狗,今天我几乎像蜘蛛一样在洞口织了一张网,因为在我防范动物的名单里又增加了一种叫鹦鹉的小鸟儿。
我对自己织的这张网还是很满意的,除了一种体型极小的蜂鸟能够钻过网孔,哪怕是一只麻雀想要飞进洞里,翅膀也会触动响铃。
我的猎枪已经被尼莫拿走,伍德只带来一把枪,我把枪填满了子弹,保险也被打开,让枪处于扣动扳击便可以击发的状态,我对伍德先生说:“今晚我们拿着枪轮流值夜,每人两个小时,倘若有哪些冒冒失失的家伙闯进山洞,想要咬我们一口的话,就先果断干掉它。我先值夜,你现在抓紧时间睡吧!”
事实上,伍德始终无法入睡,接连出现的情况让他失眠了。“比利,还是我来值夜吧,我睡不着。”
我看着伍德问道:“伍德先生,你没事吗?”说着指了指伍德的心脏,我最担心的是他出了什么心理问题,那样会促使他做出疯狂的举动或犯傻。
伍德终于恢复了一名军官应有的自信,“事发突然,我没有一点心理准备,现在要好许多了。明天,我们就去找巴马族,我一定要把卢娜找回来。”
伍德说话时眼睛看着洞口外面,我感觉这话他不是对我说的,更像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承诺。
第二天早晨,我们简单吃了点东西就出发了。
骆驼没了,只好徒步前行,速度自然慢了下来,到中午时分,我们便来到马兰河畔,涉水渡河我们便能够进入巴马族经常活动的地带了,这一带被称作古尔高伊,是一处连绵的丘陵地带,植被比我们翻过的分水岭已经要少了许多。
马巴族人经常在这一带活动,男子狩猎,女人则爬上稀树上采摘野果,只有到了冬季才会追逐着太阳向北进发,直到澳洲北端。
我看到一处平缓的山冈上有一群袋鼠在那里啃食青草,便摘下步枪,带着伍德向袋鼠群摸了过去。
此时正值午后,炙热的艳阳灼烧着大地,稀疏的荒原也因此变得越发的空旷,嘶嘶的鸣蝉充实着天空,于是天地间更显得寂寞。只有十数只袋鼠,顶着毒辣的太阳,忍受着无边的炎热,匆忙啃食着荒原上的树枝草叶,时而抬起头,四周张望,竖起毛茸茸的耳朵,警觉着随时可能出现的猎食者。
这些蠢笨的家伙却不曾想到,此时此刻,我正趴在一处灌木丛中,用猎枪的准星审视着他们。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心灵一片空明,手中的枪宛如上帝的手指,可以随时召唤着每一个生命。
袋鼠是群居动物,往往十几只一起活动,如不能一枪毙命,受伤的袋鼠就会乱蹦乱跳,其他的袋鼠也会立马逃走,所以必须要百发百中。
伍德悄声问道:“比利,我们不是去找巴马族人吗?”昨天的事情,让伍德再也没有跟着我狩猎的心情了。
我小声回答:“当然要去找了,这是给他们带的礼物,”伍德恍然。
袋鼠们齐齐得朝我们这里看了过来,大耳朵宛如雷达,意识到声音比较大,我和尼莫急忙低了头,不再说话。
枪管微微探出,“嘭”的一声。子弹带着炽热向一只大袋鼠奔去。
子弹穿过大袋鼠柔软的咽喉,又击打在另一个稍小袋鼠的颅骨。小袋鼠应声倒地,反而是大袋鼠因为疼痛的刺激,一跃数尺。袋鼠群一片大乱,宛如在锅中爆炒的豆子纷纷跳跃。
也许是鲜血和烂肉堵塞了大袋鼠的气管,窒息感令它伸长了脖子,拼命的呼吸空气,然而一切都是徒劳,大袋鼠庞大的躯体终于轰然倒塌,烟尘四起。灵魂抽离躯体的痛苦让大袋鼠不断的抽搐。
“一箭双雕!”伍德大喜,抽出腰间的匕首朝大袋鼠奔去。
我抚摸着伍德的这把步枪,看着伍德的身影,感到很开心。
我痴迷于枪械散发的金属气息,痴迷于子弹破坏身体组织时的快感,也痴迷于一根食指掌控生命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