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您很熟悉的人。他的名字叫翼霖·维塔斯·斯达克,您的侄孙,也是现在斯达克城邦的主人。”
翼天瞻沉默了很久:“你说的这些都无法被证实。我所认识的维塔斯不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个时常感到悲伤和无助的年轻人,非常看重友情。勒古是他最好的朋友,他被羽皇放逐的时候,是勒古为他求得了宽恕。就算他决心反叛羽皇,为什么要对勒古下手?”
翼罕冷冷地笑了:“古莫殿下,您离开宁州太久了。人是会变的,如今的维塔斯·斯达克把自己看做斯达克城邦复兴的领袖,他要在世人面前为翼氏夺回羽皇的桂冠。他也许曾经是个时常感觉悲伤和无助的年轻人,但他已经强大起来,他所到之处,人们望着他的战旗下跪。其实在他起兵之前,宁州的森林已经陷入了战乱。人们互相攻杀,不杀人的人,就会被别人杀死。维塔斯抓住了这个混乱的机会。”
“是什么改变了维塔斯?”翼天瞻低声问。
“也许就是悲伤和无助。”
翼天瞻沉默了一会儿,吸了一口烟:“你来告诉我这些,为什么?你站在哪一边?你是个斯达克城邦出身的鹤雪,你为维塔斯而战,或是为了已经死去的羽皇?”
“我是为了整个羽族!”翼罕一字一顿地说。
“整个羽族?”翼天瞻冷笑,“你还太年轻。”
翼罕猛地站了起来:“古莫殿下!也许我是太年轻,不过有些事我想我已经看得很清楚了。羽皇也许把您看做整个羽族的敌人,但是羽皇掌握权力的时候,鹤雪团的精锐威慑着四方的城邦,我们的族人仍能有平静的生活。但现在不同了,羽皇死了,整个羽族失去了主导。任何一个想当英雄的人都能在此时投身战场去夺取他的荣耀,而这荣耀是以杀人为代价!维塔斯殿下疯了,他被眼前的胜利蒙蔽了视线,报复很快会降临在我们的头顶。他杀死了羽皇,逼近齐格林,即将戴上羽皇的桂冠,可谁会承认他?他如今已经是整个羽族的敌人,战火迟早会蔓延到斯达克城邦,那时故乡的命运是不是会像柏木尔城邦那样呢?”
“这些你不该跟我说。我在齐格林和斯达克城邦留下了怎样的名声,你很清楚。我不会再回宁州,我的族人们恨我,我也不想对他们解释。”
“不!不是那样的!你是天武者,最伟大的鹤雪,至今人们还在传诵你的名字。”
“那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叛徒古莫和天武者是同一个人。”
“这是借口!”翼罕大声说。
“这不是借口,”翼天瞻的声音硬得像是铁石,“我离开斯达克城邦的时候折断了我的弓,我现在只是一名天驱,不是鹤雪,更不是你口中的殿下。天武者并不是什么生来的英雄,他只是一个人,即使他还翱翔在宁州的天空上,他也没有能力扑灭蔓延整个森林的大火。”
“不,古莫殿下,你有机会拯救我们的森林。只有你有这个能力。”翼罕抓着桌子的边沿,身体前倾,死死盯着翼天瞻的双眼,“只有你!”
翼天瞻看着他。
“我看见了公主殿下,我认得出她!她血管里流着最纯净的羽皇之血。如果她……”
翼天瞻海蓝色的瞳孔猛地收缩,目羽箭一样锐利:“不可能!我绝对不会让她卷进你们的战争里!”
“这不是我们的战争,这是整个羽族的战争!蛮族还在勾戈大山外面觊觎着我们的土地,而我们的人在互相屠杀,任何一个羽人都应该去拯救我们的森林!她是羽氏的公主,最后一点纯净的血脉!羽皇死了!他没有继承人!没有其他人能够站出来代表羽氏!殿下,你明白不明白?”
翼天瞻沉默了很久:“如果我不答应呢?”
“我如今是鹤雪的叛徒。大部分的鹤雪已经向维塔斯殿下倒戈,据我所知,他派出的杀手正接近南淮城。他们的斥候已经发现了你们的踪迹。这样的生活还能继续多久?”翼罕深深吸了口气,“我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说服你,我相信你还是天武者!你为了天驱的复兴可以作战那么多年,那你也不会忘记故国的人们还在期待翼氏和羽氏的再次联手,去拯救战火中的森林!”
“你对我太有信心了!”翼天瞻冷笑。
“古莫殿下,你不能太自私。我知道公主的奶奶是谁,我也知道她对你而言的意义,可是古莫殿下,她是整个羽族的公主,不是您宠爱的孙女。我们需要有人挺身而出,虽然挺身而出的人也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翼罕摇头,“我来到这里,也付出了很多的东西……”
翼罕取回了他的弓和匕首:“很多……再也无法找回来……”
“她还是我们所知的最后一个姬武神,”他出门之前转回头来,“如果你真的希望她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为什么又要把关于泰格里斯之舞的一切教给她呢?”
“公子喜欢这个玉鼎么?六百八十枚金铢,以这个玉材,不算贵了。”玉工是个须发花白的老人,拿一只掸子扫着玉鼎上的浮灰,对看鼎的年轻人笑了笑。
“这么贵?”吕归尘吃了一惊,又去仔细地打量。
翡色的玉鼎在下午的阳光中是半透明的,底子是脂玉的白色,其中腾起一丝丝的深红,像是鲜奶里滴入了鲜血,底下最深,而后渐渐地浅了,最后鼎口是一圈纯白。
“黄金有价玉无价啊。”玉工笑,“这块原料是澜州来的,澜州产翡翠,比宛州的好,可是红色的翡少见。这块玉料来路还是挺有趣的,据说本来是白色的,后来离公伐晋北,四处搜掠珍宝,这块玉料的主人不愿出让,一头撞死在玉料上,把料给染红了。卖给我的人说若是切开会有鲜血涌出,我切的时候倒是没有,可这纹路倒确实是血纹翡翠的样子,若是猜得不错,是八松雪藏坑的坑头玉,如今剩下的不多了,采空了。”
“那确实是难得了,”吕归尘点了点头,“比起金银的东西,觉得厚重很多。”
玉工清了清嗓子:“也不是这么说。金饰中也有绝妙的手艺,可是再好的金饰,都可以打出第二件来,玉石就不同了,每一块好玉都有自己的纹路色泽,就算是瑕疵也是各不相同的。而一旦断了碎了,就再也接不回去,即便你走遍九州,也找不回一块一模一样的来。”
“听说城里的大商铺拍卖玉料,贵的有几万金铢的呢。”
玉工摇头:“那又是富豪人家的游戏了。爱玉的人,随身的玉,或许只有一块,你喜欢它的纹路色泽,也许连瑕疵都喜欢,所以一辈子不离不弃。玉是有灵的,应人的精魄,拍来的东西人家说好,你就真的喜欢?再贵的玉,你买了不带在身边,也是不值钱的。”
“玉能寄托人的精魄,我也听说过,是真的么?”
“只是寄托思念而已。故人不在了,你把他的旧玉带在身边,觉得能跟他的魂魄在一起,是你心里还记着他。所以玉石无价,也是说它其实根本就是石头,不值钱。”玉工淡淡地说,“我去后面打扫一下,公子在这里自己看,看到什么合意的东西叫我就可以了。”
“你不怕我拿了东西跑么?”吕归尘有些惊讶。这间铺子不大,里面陈列着几十样玉器,只有他和玉工两个人。
玉工笑笑:“我虽只是个磨玉的,也看得出公子是大贵。公子这种人来买的就是思念,再好的玉,公子不喜欢,也只是石头。”
吕归尘于是漫步在那些精美的玉器之中,走走停停。下午的阳光照在浮动的轻尘里,显得温暖慵懒,天青色的玉圭挂在窗前投下半透明的圆影,而酒红色的大玉海他围绕着要走三步,它里面真的盛着酒,荡漾着陆离的清光,黄玉的鹦鹉站在一个镏金的架子上,巧色的红嘴里面衔着一枚蓝莓。吕归尘觉得自己是走在一片又一片的流光中,周围没有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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