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川和蒋泽宇来回拉扯了近半个小时,方才将“股份”一事谈妥。
这近半个小时,他们达成了几项协议:
1、蒋泽宇入职三木传媒前六个月,无论担任什么职位,其本人都处于实习期;实习期内,蒋泽宇只有工资、没有股份,工资按“年薪120万”计算,六个月也就是六十万。
备注:
蒋泽宇无论多有能力,都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考察。
考察期内,李川当然是不会给他任何股份的。
2、六个月内,李川需让三木传媒全资收购森先生工作室,收购价不超过正常市价的80%,如果完不成,李川将免费转让20%的股份(三木传媒)给蒋泽宇。
备注:
这算是一项对赌条款。
蒋泽宇可能是做投行的时间长了,风控意识十分强烈。
在他看来,三木传媒没有森先生的商标和经纪权限,就是一个极大的不稳定因素,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他强烈的要求李川将森先生的商标和经纪权限让渡到三木传媒旗下,以达到将森先生与三木传媒彻底绑定的意图。
对此,李川思考良久,最后还是同意了。
当初,他选择将森先生与三木传媒分开,是为了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但现在来看,三木传媒没有森先生的商标和经纪权限,的确是一个很不好的现象,这不仅会对三木传媒的估值造成极大的影响,还会让部分员工感到不安,实在有些得不偿失。
将森先生的商标和经纪权限转让到三木传媒旗下,对他而言,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毕竟他目前还拥有着三木传媒100%的股权,对三木传媒享有绝对的控制权,后续即便要进行融资,但只要操作得当,控制权也不会丢失。
他只要不丧失三木传媒的控制权,就没有人能对他指手画脚。
想通了这一点后,李川也就不再抗拒了。
六个月内完成收购,这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关键在于他想不想,只要他想,一个小时内就能搞定,根本不存在任何压力。
不过,他并不着急。
因为“三木传媒收购森先生工作室”这件事,是一个套现的好机会,他需要好好谋划一下。
森先生工作室拥有森先生的商标和经纪权限,价值起码在十亿以上,而三木传媒目前没有这么多钱,所以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六个月,估计也差不多。
3、蒋泽宇度过实习期后,可以获得一部分期权,但不是免费的。
备注:
期权的内容为:蒋泽宇有权以“20元/每股”价格,购买三木传媒的股票,购买上限为10万股。
公司章程设定:三木传媒的总股本为1000万股。
10万股的购买上限,也就是1%,而“20元/每股”的价格,就等于用200万购买三木传媒1%的股权。
有人可能会奇怪,为什么是买?而不是送?
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了心理学。
你在路边捡了一百块钱和你到工地搬砖挣了一百块钱……都是一百块钱,哪个更可贵?
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捡了一百块钱,可能会到超市买包烟、买瓶饮料,再到菜市场买点肉、买点菜、买点水果什么的,短时间内就将其花掉了;而搬砖挣的一百块钱不一样,每个人就知道搬砖挣钱不容易,一百块钱揣在兜里,也不会大手大脚的花,可能买包方便面、买瓶矿泉水什么的,就对付了。
这就是付出与不付出的区别。
白白得到的,往往不懂得珍惜;而付出一定代价后得到的,才会更加重视。
蒋泽宇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他这些年的积蓄,也就只有两百万左右,一下子全拿出来购买三木传媒的股票,他本人想不重视都不行。
他只有重视起来了,才能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这一点,很关键。
有人可能会问,如果蒋泽宇买下股票后,立即离职,该怎么办?
这一点,李川也早就想到了,他向蒋泽宇提供期权的同时,也做了一套详细的强制回购条款。
具体内容为:
如果蒋泽宇在获得股票后的六个月内离职,三木传媒有权以“20元/每股”的价格,购回全部股票;
如果蒋泽宇在获得股票后的十二个月内离职,三木传媒有权以“30元/每股”的价格,购回全部股票;
如果蒋泽宇在获得股票后的十八个月内离职,三木传媒有权以“40元/每股”的价格,购回全部股票;
如果蒋泽宇在获得股票后的二十四个月内离职,三木传媒有权以“60元/每股”的价格,购回全部股票;
如果蒋泽宇在获得股票后的三十六个月内离职,三木传媒有权以“100元/每股”的价格,购回全部股票;
如果蒋泽宇在获得股票后的六十个月内离职,三木传媒有权以“200元/每股”的价格,购回全部股票;
如果蒋泽宇在获得股票后的六十个月内没有离职,三木传媒将丧失强制回购权限……到那时,蒋泽宇才算是真正持有了这1%的股份。
李川利用这几条限制措施,可以将蒋泽宇牢牢的绑定在三木传媒这条大船上……这个买卖,绝对是稳赚不赔的。
4、蒋泽宇度过实习期后,每工作满一年,都可以免费获得一部分期权。
备注:
期权的获取内容为:
蒋泽宇正式工作满十二个月,可以免费获得2万股,标定股份额度为0.2%;
蒋泽宇正式工作满二十四个月,可以免费获得3万股,标定股份额度为0.3%;
蒋泽宇正式工作满三十六个月,可以免费获得5万股,标定股份额度为0.5%;
蒋泽宇正式工作满四十八个月,可以免费获得8万股,标定股份额度为0.8%;
蒋泽宇正式工作满六十个月,可以免费获得12万股,标定股份额度为1.2%。
什么是“标定股份额度”?
说白了,就是一种防稀释条款,因为三木传媒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增股扩发”的情况。
什么是“增股扩发”?
举个例子,三木传媒的总股本是1000万股,现在增股扩发1000万股,总股本就变成了2000万股,然而,总股本虽然变多了一倍,但公司的整体估值或者市值没有变化,这就会导致每股的价值下降了50%。
如若没有防稀释条款,原本的10万股,数量没变,但价值下降了一半,这换谁都是不可接受的。
所以,规定的期权条款中要标定股份额度。
具体的实现方式为:现在的总股本是1000万股,10万股标定1%的股份,如果增股扩发到2000万股,那就以标定的1%股份为基准,向下派发20万股。
这就是防稀释条款的意义。
蒋泽宇之前的那10万股,是没有防稀释条款的,但李川也不会刻意坑他。
李川留下蒋泽宇,是为了让他给自己干活的,如果刻意坑害,他还怎么安心的干活?
这个道理很简单,不用多做解释。
之前约定的1%,现在约定的0.2%、0.3%、0.5%、0.8%、1.2%,全部加在一起,一共是4%。
这也就是说,蒋泽宇在三木传媒正式工作满五年后,可以获得4%的股份。
这还不包括奖励条款。
如果蒋泽宇在工作中,做出了比较大的贡献,公司也会奖励给他一些期权……以蒋泽宇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想要拿到这部份期权,难度并不大。
所以,蒋泽宇正式工作满五年后,其持有的股份,不仅仅是4%。
具体数额是多少,暂时还无法确定,但估计不会低于5%。
说到这儿,可能又有人会问了,李川之前不是嫌5%的股份多么,怎么现在又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