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行刑的时刻终于到了,士兵们平端着鬼头刀,一律打着赤膊,从后面的一道窄门鱼贯而入,先后在夫人妮可、师爷何平、贴身护卫大愣、刀笔吏二愣等四人身后站定。
周副将可着嗓子,喊了一声预备,士兵们缓缓地举起刀来,亮闪闪的刀锋耀出了一片寒芒。场上几乎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一颗颗的心都七上八下,几乎快要从喉咙里跳出来,胆子小的人,甚至有些恐怖地闭上了眼睛,或者用手把眼睛捂得严严实实。
就在周副将的手还没有劈下,一个起还没有落音的那个当口,一个传令兵模样的健卒,骑一匹快马疾驰而来,一边跑,一边大喊:“周副将,刀下留人!奉胡大都统将令,副都统王方胜王将军前来监斩!”健卒和马都跑得气喘嘘嘘,一勒马缰,滚鞍下马。
“既然是胡大都统有令,那你的将令呢?拿过来看一看!”周副将一伸手,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喏,王副都统就来了,将令在他的手上。”传令的健卒故意转移视线,顾左右而言他。
大家都半信半疑,回过头侧眼看时,只见从墙角打出了一面红旗,上面绣着一个斗大的王字。一个白面长须的武将,在两员副将的簇拥下,带着一大队御林军鱼贯而入。周副将见来的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也不敢怠慢,只得撇下人犯迎了上来。
见礼毕,周副将仍然是一根筋,找王副都统讨要一把手胡得一的手令。按理说,周副将也是职责所在。这就足以说明,周副将不知变通,是一个只认死理的老实人。这样的人不适合在官场里混,要混,也只会碰得头破血流,死无葬身之地。
王副都统唯唯诺诺,根本就拿不出一把手胡得一的手令。他眼珠子转了转,仰天打了几个响亮的哈哈,随口敷衍说:“老周,我传的是胡得一胡大都统的口谕,动乱之秋,哪有什么手令?改天吧,改天我叫胡大都统补一张给你,行不?”
“不行,这几个人我还得杀!”周副将仍然是一根筋,只认死理。
“那好吧,你不信我也没有办法。不过,老周我有一件事想求求你,老夫的这把青龙偃月刀,已经很久没有喝过人血了。你不妨把这个大肚子女人交给我,让我杀了她,过过干瘾呗,行不?”王副都统掩饰住脸上的不快,巧舌如簧,侃侃而谈。
周副将既不点头,也不摇头,明显的有些为难。沉吟了半晌,才点了点头,笑着说:“那好吧,王副都统,末将就依了你,让你过过干瘾。”
行刑的郐子手见上司都点了头,也很识趣,平端着鬼头刀退了出去。杀人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有损阴德,还徒背一个骂名,哪个郐了手不想图个清静,全身而退。可也有人不怕损阴德,不怕背骂名。很快,郐子手空出的位置,就有人给顶上了。
王副都统一抖马缰,趋前两步,算准步子,在人犯妮可的身后站定。他按照周副将预备的口令,脸色凝重,缓缓地举起了手中的青龙偃月刀。青龙偃月刀脊厚而刃薄,硕长的刀穗在风中飘扬,殷红一片。场上这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王副都统是好人,还是坏人,他的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些什么药?毫无疑问,大家的心都格外紧张。
一时里,刑场上鸦雀无声,一片死寂。
就在周副将预备两个字已经喊出,起字还没落音的那一个刹那,只见刀光一闪,王副都统手上的青龙偃月刀,挟着一股劲风,电光火石般地劈了下来。劈到半途,刀锋陡地一偏,突然改变了方向,快逾流星,堪堪地劈向了正在监斩人犯的周副将。
只听见噗地一声闷响,一道白光飞了过来,众人根本就没有看清。王副都统只一刀,就把周副将挥成了两半。上一半的手才刚刚举起,还没来得及放下,脸上的笑容还在绽放,就一命呜呼去见了阎王。而且,他自己怎么死的?至死都不会明白。
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几乎就在一眨眼之间,根本没给人半点反应的机会。甚至,连嘴里的一个啊字,都还没来得及喊出。连空气都仿佛已经凝固了,大家就像忘记了语言,这个世界如同死一般的岑寂。
终于,周副将身上裂开了一条口子,有鲜血汩汩地流了出来,像春天里的山溪水,热情而奔放,把地上染得一塌糊塗。
俄而,周副将的上半身像地震余震似地,剧烈地悸动了一下,就像一堵被暴雨淋坏了的墙,砰地一声倒在地上,土崩瓦解,血水飞溅。
周副将手下的那些人,都是一些本领高强的人,哪里肯服?一个个都抜出了鞘里的尖刀,准备为上司报仇,负隅顽抗。可王副统领王方胜早有准备,根本不见他手下的人怎么出手,一把把的大刀就出其不意,死死地扼住了对手的喉咙,让人不敢轻举妄动。
当然,也有不怕死的,冒着生命的危险站出来反抗。可这回,王方胜手下的人反应更快,动作更敏捷。只见刀光闪了几闪,就有几个人声音一窒,身体扭了几扭,喉管里喷出一股热气和几缕鲜血,就一命呜呼去见了阎王,有一点类似于摊档小贩杀鸡扯脖。
有了前车之鉴,再看到站出来反抗的人,都没有吃到好果子。周副将手下的人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个个都吓得战战兢兢,大小便失禁的也不在少数。王副统领十分威严地巡视了一下四周,从怀里掏出一个十非常精致的黄布包袱,一一抖开,大声念道: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有御林军统领周得一等一干人等,挟天子以令诸侯,倒行逆施,篡位夺权,致使生灵涂炭,民怨四起,人神共愤。今特令御林军副统领王方胜等忠勇之士,奉天子之诏,戮力同心,,诛灭逆贼,匡扶正义,以安天下。钦此!
“杀得好哇,杀得好。这些人早就该死了。”场上一片欢腾,笑声阵阵。
丐帮和空空堂的人,见场上的形势发生了戏剧性的逆转,妮可等人又可以不死,又一次死里逃生。一个个都高兴得手舞足蹈,开怀大笑。他们从四面八方一拥而上,解掉了捆在夫人妮可、师爷何平、贴身护卫大愣、刀笔吏二愣身上的绳索,欢呼着,一齐抛向空中。那份激动和喜悦,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场上乱成了一锅粥。
妮可也有一些喜出望外。自己能够大难不死,这是缘?还是福?她自己也不清楚,她自己也蒙在鼓里。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活动了一下四肢,抖了抖有些麻木的脚,挺着一个出了怀孕的大肚子,向自己的房子走去。本来,她已经完全做好了舍身取义的准备,可命运偏偏不让她死,偏偏让她又活了下来,老天爷待她不薄啊。
“姐姐,妮可,我是艾米莉呀,你等等我!”
就在这个时候,妮可的耳畔响起了一个十分熟悉的声音,那么亲切,那么温馨。妮可回过头一看,原来叫她的,真的是她的亲妹妹艾米莉。她容光焕发,楚楚动人地站在她的对面。自己刚才怎么就没发现她呢?原来,她混在一群御林军将士里面,伪装得十分严密。
艾米莉也一声欢呼,用百米冲刺的速度,一阵风似地跑了过来。妮可怀有身孕,不敢跑。可她也颠起了一双小脚,不顾一切地向前冲去。这是一场亲情与死亡的竞赛,也这也是一种暴风雨过后的解脱。从生到死,从欢乐到悲伤,有的时候,它并不是唾手可得,也并不是一步之遥。它还要跨越亲情和血缘,这两道竖得高高的屏障。
“妹妹,艾米莉!”妮可满脸泪痕。
“姐姐,妮可!”艾米莉也热泪盈眶。
久别重逢,劫后余生,妮可和艾米莉都十分激动。姐妹俩紧紧地搂在一起,哭一哭,笑一笑,东边日出西边雨。眼泪流得很多,话也说得不少。
妮可不停地用手背,揩着自己脸上的泪,也揩着妹妹艾米莉脸上的泪。早已忘记了自己的手,溅满了周副将身上的血,成了一双名副其实的血手,把姐妹俩个都弄成了戏里的小丑。
艾米莉呢?就像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用一双纤纤玉手,抚摸着姐姐妮可高高隆起的肚皮。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
摸累了,玩倦了,艾米莉又俯下身子,弯腰去谛听孩子的在子宫里胎动的声音,就像自己怀了身孕,自己做了母亲一样开怀,一样高兴。
天气正好,微风习习,阳光明媚,天空中徜徉着吃草的羊群。
不远处的阳光下,御林军的王副统领和丐帮、空空堂的头目们相谈甚欢。王方胜还不时地回过头来,冲着艾米莉和妮可一个劲儿地傻笑。笑得两姐妹都有些莫明其妙,才终于发现了涂在脸上的人血。
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哎呀一声,不约而同地冲向厨房,冲向厨旁里面的水缸,把几乎所有的人都逗得哈哈大笑。一个个都笑岔了气,笑弯了腰。
除策反了御林军副统领王方胜,艾米莉还争取了江湖门派漕帮。
艾米莉跟漕帮除业务上有些来往,并不是很熟,要争取这些人,还颇费了一些周章,七弯八拐,找到了漕帅赵琪,才把这些人能搞定。
不过,就是这样,艾米莉也已经很开心了,能够把江湖的第一大门派搞定,化敌为友,收为己用,就已经是很大的功德了。至少,避免了一些杀戮,少了一些纷争,挽救了不知多少人的生命。
漕帮作为江湖的第一大门派,人多势众,也不是浪得虚名。光是仁川郡的一个分舵,就有十几个堂口,下辖帮众三万多名。这些帮众倘若组织起来,就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可以对朝廷构成重大的威胁。
不难怪,连御林军统领胡得一也在极力收买,拿出了真金白银。甚至,封官许愿,不惜任何代价。
一开始,艾米莉倚重的,是广济公司的一个老账房。老账房姓于,叫于德水。他的一个远房亲戚,是仁川郡分舵的一个舵主,在帮中有一定的地位,也算是一个人物。老账房于德水由于工作需要,与漕帮的人有一定的接触。
当然那个时候,于德水还不是账房,还只是个小伙计。他的那个远房亲戚呢?也还是漕帮分舵一个毫不起眼、无足轻重的小头目。
于德水的那个远房亲戚,姓得有些古怪,姓乌,叫乌黑。这个姓,在整个傲来国都比较少见。
姓小,族人不多,根蒂也不大,自然也不可能有多大的势力,在帮会的权利之争中,也会处于下风,非常不利。要知道,帮会是一个讲实力的地方,来不得半点虚假。
乌黑之所以能夺颖而出,乌鸡变凤凰,成为堂堂仁川郡分舵的舵主,也完全得益于于德水的帮衬。只是于德水一直不知道,一直蒙在鼓里而已。
灯不剔不亮,话不说不明。理由就是这么一个理由,道理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这是后话,暂且按下不提。
久而久之,于德水与乌黑交往的时间长了,两个人都很对脾气,成为了莫逆之交。也难怪,他们都爱喝一点小酒,都爱吹吹牛皮,都爱谈论女人,也都是年轻人。
共同的语言,相同的爱好,让他们最终走到了一起,称兄道弟,结成了生死之交,也成为了狐朋狗友。
自然而然,凡是于德水自己手上的,凡是商行里能够争取到的装卸业务,他都一律交给乌黑去经营,去打点。国贸商行财大气粗,业务量本来就很大。
乌黑交上了于德水这个朋友,无异于半夜里捡了一个金娃娃。他在分舵的权力和地位,自然也是水涨船高。
交往到后来,不知出于感激还是什么的?乌黑想跟于德水结成儿女亲家。其最终的目的,还是想把于德水套牢吧。
乌黑有个宝贝女儿,叫乌姣,正是二八芳龄,人长得非常漂亮,可以说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左腿稍微有一点跛,不仔细,根本就看不出。糊弄一下陌生人还可以,相处久了,长了,当然也会穿帮露出马脚。
恰好于德水也有一个宝贝儿子,叫于连。这个于连,不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笔下的那个于连,他甚至可能连红与黑都没看过!
相同的是:两个于连都长得十分潇洒漂亮,帅气阳光。尤其是于德水的儿子于连,更是才追子建,貌比潘安,像画上画的一样。
两个人初次见面,印象都还可以,可以说是相当满意。郎有情,妾有意。久而久之,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出于礼节,于德水家请了裁缝,决定给女孩子乌娇缝几套衣裳,也算是一种尊重吧。
一请,二请,三请,四请,最后,乌娇实在推不脱,只得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跑到男家去定身量尺做衣裳。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根本不会露馅。
也是凑巧,那一天,定身量尺都十分顺利,几套衣裳很快就搞定了尺寸。可事到临头,于连的母亲、乌娇的婆婆,烧了一碗甜酒鸡蛋茶做点心,给裁缝师傅当了一碗,自然给自己未来的儿媳乌娇也端了一碗。
乌娇最爱吃甜酒了,特别是甜酒里面的荔枝和桂圆。她当然不会拒绝。让人想不到的是,隐患就出在这碗甜酒里面。
乌娇端着甜酒,吃的正起劲,冷不防从门外窜进来一条恶狗,直奔乌娇而来。乌娇吓得魂不附体,连连后退,把一大碗甜酒全泼在裤子上面,弄得两只裤脚都流汤滴水。
公公婆婆也是出于一片好心,拿出了一条新裤子,劝乌娇马上把裤子换了。
乌娇实在是有些犹豫,换吧,她担心自己的残腿被人发现,露了马脚。不换吧,湿裤子穿在身上,实在是有些难受,恶心,一分钟都过不下去。
权衡再三,乌娇还是一咬牙,决定把湿裤子换了。乌娇四顾无人,悄悄地走进了一间小屋,把门和窗户都关得紧紧的。然后,她以最快的速度,脱下了自己身上的裤子,手忙脚乱地换上了一条新裤子。
乌娇自以为关紧了门窗,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那一天,乌娇未来的丈夫于连,由于高兴,多喝了几杯酒,正躺在床上醒酒、睡懒觉。乌娇进来换衣服,他听得清清楚楚,也看得明明白白,乌娇那条见不得人的残腿,自然也没有逃过他的法眼。
自然而然,两个人的婚事也黄了,一段美满的姻缘付诸流水。自然而然,于德水和乌黑也产生了一点嫌隙,有了一点距离。
他们虽然见面也打着哈哈,称兄道弟,开一些荤荤素素的玩笑,他们之间到底有了裂痕,貌合神离,一切再也回不到从前。
乌黑自知理亏,到底是他不该用残腿女儿去哄骗别人,有错在先。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乌黑不顾女儿的极力反对,强行把她嫁给了于德水的一个远房亲戚做儿媳。叔伯兄弟的、叔伯姑妈的叔伯姨,不知叔伯了多少?说是远房亲戚,其实拉拉扯扯,八竿子也打不着。
有了这些隔阂和纠葛,于德水的策反工作做得十分艰难。再加上这个时候,乌黑已经坐稳了漕帮仁川郡分舵舵主的位置。不是他有求于于德水,而是于德水有求于他,形势已经逆转,主客已经易势。
机会难得,乌黑也可以趁现在,摆摆谱儿,端端架子,漫天要价,坐地收钱,正好报了当年的一箭之仇。毕竟,自己的宝贝女儿过得并不幸福。
这样一来,艾米莉跟乌黑的几次谈判,都不大顺利,都是铩羽而归。艾米莉刚刚跟他谈妥了,以三万两银子成交。可乌黑睡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变了卦,又把要价提高到了四万两。
艾米丽一咬牙,四万两就四万两吧,银子对她也只是一个小事。可事到临头,乌黑又变了卦,翻脸就像翻书。一个大儒遇到一个地痞,这个判,就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了。
想来想去,艾米莉只有另僻蹊径,迂回出击。她暗暗地找到漕帅赵琪,由他亲自出面,去找漕帮的帮主马大为谈了一次。就一次,就把艾米莉谈了十次,也没有定下来的事情,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