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煞突然发现:第四根桩子上绑着的那个犯人,居然就是快要登基的三皇子欣义。那眉眼,那神态,那举手投足,活脱脱就是欣义的模样,烧成了灰地煞也认识啊!他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不顾一切地大喊:“杀不得啊,杀不得。那是三皇子欣义,阎罗国未来的皇上。”
说时迟,那时快。
怪的是:地煞的喊叫几乎不起任何作用,什么也阻止不了。刽子手就像聋了一样,什么也听不见。地煞就像被雷殛了一样,全身都烧焦了,木桩似地僵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刽子手举起了鬼头刀。刀锋上映满了灿灿烂烂的阳光,电光火石般地砍了下来。
地煞一声惊呼,吓出了满头大汗,头十分本能地一偏,磕在床柱子上,额头上隆起来一个血包,剧痛无比。他摸了摸额头,一个激灵坐了起来,非常麻利地披上了衣服。正是天刚破晓的时候,太阳还没有升起,星星还在眨着眼睛,东方隐隐地露出了鱼肚白。
做了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怪梦,地煞隐隐有些觉得,这不是一个吉祥之兆。到底有什么暗示呢?地煞也说不清楚,也许只有上天和鬼才知道。这样一来,地煞一下子睡意全无,也没有再睡下去的必要了。他马上穿衣洗漱,对着镜子梳头,仔仔细细地拾掇自己。
马上就是三皇子欣义的登基大典了,机会实在难得,地煞不把自己打扮得人模狗样,就会掉了面子,也对不起傲来国的观众。好在地煞不是一般的人,在整个傲来国,他手握兵权,举足轻重,好歹也是个影响历史进程的人物,不管在哪个方面,都是绕不过去的。
收拾完毕,吃完早饭,已经是日上三竿了。地煞出了王府兼帅府,在亲兵们的簇拥和护卫下,认镫上马,快马加鞭,风一般地向阎罗殿驰去。骏马撒着欢儿,咴儿咴儿地喷着响鼻,翻盏般地四蹄践踏着地面,发出了十分悠远的回声,啌啌作响,溅起了遮天蔽地的灰尘。
远远望去,阎罗殿装饰得美仑美奂,花枝招展,简直成了鲜花和红旗的海洋。地煞十分的满意。看来,鬼王钟馗还是一个靠得住的人,办事让人放心。阎罗王在世时,对他有些顾忌,生怕他夺了自己的大位。任的也是一些虚职和闲职,从来不敢让他去掌握一些实权。
这样一来,鬼王钟馗就失去了任何施展才华的机会,一直被大家轻贱和瞧不起,窝窝囊囊地过了这么多年。如果不是自己的亲外甥有了帝皇之福,帝皇之份,真不知道还要埋没到什么时候?把自己比做珍珠,就要去忍受被埋没的痛苦,也是一件十分难受的事情。
过完马路,进了戒备森严的皇宫,就是一百零四级的台阶了,骑马也已经不适用。地煞笑了笑,随手把马鞭和缰绳扔给了一个亲兵,一抬腿,在几个副将的引导下,撩起甲冑下的衣摆,一级一级地爬了上去。台阶有些陡,层层叠叠,坡度很大,就像一起一伏的人生。
这么多年了,地煞就是这么爬过来的,一步一个脚印,不知经历了多少的坎坷和苦难?才有了今天的成就,才达到了人生的高度。不经过平川,没有最初的开始,山就不是山。没有苦,就不会有甜。不吃糠咽菜,日子就分不出好坏。幸福和痛苦都是相对而言。
阎罗殿门前的广场上,红旗招展,鲜花似海,热热闹闹的,站满了十八殿鬼王和文武百官,简直是人山人海。鬼王钟馗站在主席台上,眉飞色舞,脸色红润,一直隐忍且等待了这么多年,露脸的时刻终于到了。自己的亲外甥就要登基做皇帝了,真是大快人心。
地煞出现的时候,场上的气氛已经达到了高潮。鬼王钟馗也率领十八殿鬼王和文武百官,都降价迎了上来,一个个都客客气气,眉开眼笑。鬼王钟馗心里清楚,如果得不到地煞的祝福和支持,新皇帝就是一个傀儡,一个把戏,所谓的阎罗国政权也是名存实亡。
因为谁都知道,地煞不仅是阎罗王的女婿,一字并肩王,驸马,还是阎罗国的水陆空天兵马大元帅。他的威信和名望,是靠军功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每一次,他都把头别在裤腰带上,经历了生次攸关的风险。可以说,是在刀口上舔血,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不仅是亲信和朋友佩服他,连敌人和对手也既敬且服,畏之如虎。就连小孩子夜啼,只要一提黑炭头地煞来了,就马上不哭了,十分的灵验。在邻近的几个国家里,传得更加邪乎。人们都说,地煞是黑虎星转世,晚上睡觉眼睛从来不闭,屁股下面还露出了一截老虎尾巴。
传说中的事,只能姑妄言之,且姑妄听之,当不得真的。
可意思还是那个意思。也就是说,地煞非同一般,根本就不是一个凡人,不管是谁都惹不起。惹不起,可他们躲得起,大不了退避三舍,可以跑得远远的,或者一辈子不见。所以,阎罗国与邻国有了边界纠纷,一听说是地煞出面,由他挂帅,就都蔫了劲,偃旗息鼓。
这样一来,别人都买他的面子,怵他几分,地煞就可以坐收渔利了。有些纷争,他人可以不去,只须一封书信,就可以传檄而定。阎罗王有了他柱国,经历了几次外族入侵,先后有罗刹、沙狸、九鲲、飞鱼、乌孙等国犯境,都是地煞出面迎敌,破贼,功不可没!
而跟地煞一道出征的那些将士,也深受他的恩泽和提携,一个个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感激涕零。也难怪,地煞不仅临敌时威武不屈,英勇顽强,为人也十分的豪爽,侠义,爱兵如子,深受将士们的拥戴。有一部分人,甚至成为了他的铁杆粉丝,矢志不渝。
在地煞的手下当差,只要有本事,肯出力,就提拔得很快,可以说是青云之上,官居要职。再加上在战场上,他从不惜命,且身先士卒。有的时候,为了救一个战友,他可以豁出一条小命不要,视死如归。地煞这样肯舍命的元帅,谁不喜欢?谁不拥戴呢?
将军出自卒伍,宰相起于州县。可没有地煞这样的人赏识和提携,也是枉然。
不知不觉,地煞就在几位副将和清兵的护卫下,大模大样地走到了主席台上面,在一个很显要的位置上坐了下来。场上鸦雀无声,大伙儿都凝神屏息,在等待着登基大典开始。一眼望去,天空蓝格莹莹的,像特意拿染料染过,阳光也显得十分地灿烂,明丽。
钦天监的两个老头子,一个拿出了罗盘,一个拿出了指南车,眯起了昏花的老眼瞧了瞧,缺齿漏风的嘴巴扁了扁,声音有些嘶哑地说:“各位,吉时已到,典礼开始。”鬼王钟馗一听,大大方方地站了起来,大手一挥。刹那间,天空中接二连三,响起了惊天动地的号炮。
那炮声,是礼炮,一共连响十二发。如果不是太子登基,或者老皇帝崩驾,一般很少动用。这一辈子,地煞听到过这种类似的炮声,也受到过这种礼遇。但连响十二发,就是第一次了,就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次。有一句俗话说得好啊,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紧接着,悠扬的旋律响了起来。一支鲜衣怒马的军乐队,在一面红旗的引导下,马蹄嘚嘚,步子铿锵地走了过来。那动作,整齐划一,就像刀切的豆腐。那曲调,悦耳动听,抑扬顿挫,就像一条滔滔不绝的小溪,穿过丛林,跳过山涧,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回声。
军乐队走过去,就是三军仪仗队了。说起来,不管是军乐队,还是三军仪仗队,都是地煞一手组建,一手调教出来的,自然对他真心耿耿,感恩载德。军乐队和三军仪仗队,在主席台前面通过,都齐崭崭地向地煞敬礼,问候。地煞也慌不迭地站了起来,一一回礼。
再后来,就是新皇帝的龙驾了。一乘金色的八抬大轿,在八个小太监的引导下,鱼贯地走了过来,气势十分地威严。八个小太监都经过了精挑细选,一个个唇红齿白,眉清目秀,打伞的打伞,撑扇的撑扇,执香炉的执香炉,井然有序,各司其职,规矩得很。
三皇子欣义跷着二郎腿,大模大样地坐在轿子里,满脸说不出的得意。人们争来争去,而他却笑到了最后,成为傲来国最大的一个赢家。地煞那么聪明的一个人,也被这个傻子摆了一道,耍得团团转。他能稳稳地当上皇帝,就是对傲来国所有聪明人的莫大讽刺。
当然,地煞手握兵权,身居高位,有能力阻止三皇子欣义登基。他却不能那样做,阎罗王的叮嘱犹在耳边,他不能不管,不顾。做人嘛?就要光明磊落。大丈夫立身处世,行得正,坐得端,不给任何人留下半点口实,不给政敌任何攻击自己的机会。
三皇子欣义有一些洋洋得意,岔开了双腿,头戴紫金冠,身穿衮龙袍,大刺刺地在龙椅上坐了下来,接受十八路鬼王和文武百官的朝拜。地煞虽然有些不情不愿,可出于礼节,他还是摧金山倒玉柱,趴在地上,恭恭敬敬地给新皇帝磕了三个响头,满脸悲愤,虎目蕴泪。
这个时候,百姓们都沸腾了起来,千千万万的人,推开了拦阻的御林军将士,一窝蜂似地涌了过来,前来瞻仰皇帝的龙颜。蓦地,空气传来了扑通一声巨响,地面不堪重负,一下子塌陷了下去。不知有多少的人?都稀里糊塗,掉进了一座黑咕隆咚的深坑。
地煞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也被这个意外的变故惊呆了。可他毕竟是一个练武之人,道行深厚。生死关头,他拉住了两个站在身后的亲兵,脚尖轻轻一点,身子拔地而起,凌空飞了起来,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大鹏,姿态优美、妙曼之极。
在飞行的过程中,地煞虽然闭上了眼睛,却听见了天庭里,有人打情骂俏、窃窃私语的声音。那声音,那神态,那亲昵劲儿,像是哥哥仙童和大嫂苔丝。地煞不敢吭声。他想起了唐代大诗人李白的诗句: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苔丝是不可能跟仙童在一起的,毕竟人鬼殊途,仙凡两隔。两个人之间的身份,有了非常微妙的变化。有些事,有些人,过去了就过去了,失去了就失去了,再也回不到从前,再也不是原来的模样了。往事历历,却又物是人非,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西津公主府是做起来了,在既定的日子里完工,成了整个西津县的标志性建筑。看上去既雄伟,又气派,更不失考究和奢华。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没一个男人,没一个驸马,这么大一座府邸也显得冷冷清清,没有一点人气,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但好在举行乔迁仪式的那一天,也就是西津公主府开府,来的人和贵客特别多,而且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连当今皇上和皇后娘娘都出席了,这在整个西津县的历史上还是首次,简直是万人空巷,被一代又一代的人都传为美谈。这里我就不再一一赘叙了。
繁华落尽是平凡。
西津公主府开府,乔迁之喜,苔丝确实是风光了一阵子,不知被多少的人顶礼,膜拜,羡慕得要死。可世界上没有不散的宴席,风光过后,就是落寞和平常。日子还是需要自己过的,风光的只是表面现象。人只有回归了本真,找回了自己,日子才过得有趣,踏实。
当上公主的新鲜劲儿一过去,苔丝就显得有些索然无味。前呼后拥,僮仆如云,风是风光,可人也失去了起码的自由,再也不敢率性而行。无形中有一把尺子,有一套枷锁,紧紧地策缚着她,使她无时不刻都想了公主这个官诰,瞻前顾后,不敢越雷池半步。
苔丝一个自由散漫惯了的人,怎么受得了这个约束。
想出去走一走的念头一旦明朗,就愈来愈强烈得不可抑制了。苔丝是日也想,夜也想,无时不刻都想跳出这座樊笼,过一下自己的神仙日子,就像钱钟书笔下的围城,那个小人物方渐鸿的婚姻一样,外面的人想冲进来,里面的人想挤出去,都各怀心事。
又勉强过了一个多月,苔丝实在是受不了了,也许从一开始,她就不是一只可以驯养的鸟儿,什么样的笼子也关不住她。没有自己的天空,她怎么也活不下去了?人不能光靠回忆去过一辈子。她还年轻,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东西,需要她去感受,她去经历。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万籁俱寂,苔丝撇开了一大群僮仆和碍手碍脚的侍卫,一个人跑了出去。她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完全是兴之所至,一路走一路看呗!设定了目的和地点的出游,从一开始就已经知道了结果,特别的没有意思,苔丝一点也不喜欢。
夜很岑寂,不时地传来了夜鸟的啼叫,猫头鹰的叫声让人格外地毛骨悚然。苔丝一边走,一边本能地裹紧了衣服。天气很冷,寒风呼啸,苔丝这才发现:自己这一趟出门走得急,根本就没穿多少衣服。浑身上下,被寒意所侵扰,冻得上牙磕着下牙,全身哆嗦得很厉害。
公主的府邸外面是一大片农田和错落有致的村庄,树木和庄稼都长得格外茂盛,生机勃勃,蓊蓊郁郁的样子。在这寂静得有些恐怖的晚上,显得十分的阴森,让苔丝浑身打颤,筛糠似地抖个不停。可她又实在抵不住外面花花世界的诱惑,想出去走一走,看一看。
苔丝一边走,一边看,本能地抱紧了双臂。走走停停。多美的黎明哪!东方露出了浅浅的鱼肚白,一切都还在沉睡之中。雾岚冉冉地升起来了,袅袅娜娜,星星还眨巴着眼睛,紧紧地依偎在月亮的后面,就像一大群鸡仔依偎在母亲的怀里,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
一轮弯弯的蛾眉月,十分皎洁,而又灿烂,挂在远远的、高高的树杈上,慈蔼得就像观音的脸。让苔丝的心里十分温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老母查曼。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父亲张友亮和母亲查曼,参加完她的乔迁典礼,就顺道回了老家,也不知路上顺不顺利?
人都是有野心的,苔丝也一样。她多么希望,在这猎奇的路上,能遇到一位白衣壮士,与她一道,披荆斩棘,过关斩将,同生死,共患难。当然,最好是自己的未婚夫婿仙童,那她这一趟就更加完美了,也不虚此行。老天爷,苔丝能等到这个奇迹出现吗?
大路的尽头是一座村庄。
村庄不大,也不知叫什么名字?靠山依水,交通十分发达。房子呢,都有一些年纪了,十分古朴,都是那种黑壳子的瓦屋。瓦缝里长满了青苔和随风摇曳的狗尾巴草。雾还有点浓,鸟儿还没起来,太阳还没睡醒。新鲜的空气吸在嘴里,有一种甜丝丝的感觉,让人爽极了。
这个时候,集市上已经有了些人,三三两两,或荷犁牵牛,或挑着担子晃晃悠悠。原来,这一座村庄是一座集市,正是逢集的日子,附近几个村子的老百姓,都挑着自己的土特产,到村子里来售卖,人越聚越多,熙熙攘攘,把本来就不宽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
苔丝鼻子嗅了嗅,闻到了一股好闻的豆花的香味,一阵阵熟悉的芬芳扑面而来。苔丝怔了怔,约有两秒钟的光景,止不住地泪水又夺眶而去。这一切都太熟悉了,而又变得有些陌生。曾几何时?她也像这些豆娘一样,打过豆腐,练过摊,披星戴月,早出晚归。
那个时候,苔丝还年轻,嘴巴甜,手脚也十分麻利。同样是做豆娘,同样是卖豆腐,她接待的客人格外多,买出的豆腐也比别人多几倍,营业额也自然跟别人拉开距离,多出了一大截。那可是一滴汗珠子摔八瓣哪!想起来都有些不容易,简直是拿命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