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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零回 破赌局苔丝下手 收高徒老大服输(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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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就在这个时候,在狂风骤雨般的马蹄声里,传来了扑通一声巨响,地煞和他手下的三万多御林军将士,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就跌进了一座深不见底的坑洞。地面上人喊马嘶,渔网铺天盖地地撒了下来,挠钩也一支支地伸了进来,寒光闪闪,让人不寒而慄!

苦也,苦也!地煞后悔不迭,都怪自己一时轻敌大意,中了沙狸国太子的圈套,落了个死无葬身之地。自己死了倒在其次,阎罗国就彻底的没有希望了。地煞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止不住地泪流满面。他仰头望了望,坑洞很深,很陡,很高,看来,对手早有准备。

吵吵嚷嚷之间,一个人在洞口现身了,厉声大喊:“驸马爷,你就认命吧,我就是你的手下败将,沙狸国的太子沙其曼。山不转水转,石头不转,磨子还转呢?想不到你也落在我手里的时候!小的们,都给我马上填土,把他们全部都活埋,让他们永无翻身之日。”

说话之间,挠钩都乱纷纷地撤了回去,沙土铺天盖地地掉了下来,沙尘弥漫,呛得地煞几乎喘不过气来。看来,自己这回是在劫难逃了。三万多御林军将士,都挤在这个不大的沙坑里,人喊马叫,施展不开,也只有引颈受戮,等死的份了,真是阎罗国的悲哀。

地煞正在绝望之际,坑洞上面传来刀枪撞击、浴血厮杀的声音。来的是一员女将,功夫不弱,娇叱的声音也不低,震得地煞的耳膜也嗡嗡发颤。听声音,来人也不少,跟沙狸国的人斗成了一堆,难分胜负。很明显,从坑上面掉下来的沙土,己经越来越少了。

来了援兵,地煞精神一振,开始思考怎么脱身。要想三万多士兵都一起出去,这有一些不可能,也根本就做不到。地煞审时度势,沿着坑壁爬了一段,然后借着坑壁上突出的一块岩头,脚尖一点,身轻如燕,弹丸似地射向了坑洞,恍如天际的一颗流星。

可坑洞口盖着渔网,有十几个士兵把守。地煞一声暴喝,手上的宝剑幻出了一朵朵的雪花,渔网立时土崩瓦解,绳子纷纷扬场地都断成了碎片。十几个持剑抵挡的士兵,也被地煞东一剑西一剑,犹如砍瓜切菜,断手的断手,破头的破头,登时了账,一个个都去见了阎王。

地面上的坑洞旁边,一个尼姑淄衣芒鞋,脸如满月,手执一把青锋宝剑,和一伙沙狸国的官兵正斗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地煞仔细一看,尼姑并不是孤军奋战,她的手下还有百十个尼姑也在搏命,厮杀。一个个都拚尽了全力,刀光剑影,杀气腾空,手上的功夫也不差。

这个尼姑是谁呢?为什么要来救自已?地煞有些眼生,就是绞尽脑汁也无法想起。可生死关头,地煞根本就没有时间多想。他一声暴喝,身子腾空,宛如一只扑食的苍鹰,挟着一股如山的剑气,不偏不倚地扑向一位领头的将军,志在必得!

沙狸国的那位将军,也是一个英雄好汉,久经战胜,临战的经验十分丰富。见地煞手里的宝剑,挟着一股劲风劈了过来,他一低头,一个举火撩天,架起手上的枪杆挡了一挡。可能是宝剑太锋利,力气太大,咔嚓一声巨响,枪杆一下子断了两半。

地煞有些得理不饶人,手里的宝剑长驱直入,其势不减,一下子就劈向那位将军的脑门。关键时刻,那位将军一偏头,宝剑的锋刃贴着耳朵砍了下去,血光飞溅,雨雾朦胧,一只耳朵就已经离开了他的头颅。那位将军吓破了狗胆,一声鬼叫,转身就跑,就像兔子托身。

沙狸国的人都会地遁,地煞知道,他赶了也是白赶。他听风辨形,手腕一翻,双臂振了振,手上的宝剑脱手而去,幻出了一道白光,嗡嗡之声不绝。可怜的那位将军,头己经钻进了地下,没进了沙里,可他裸露出的胸膛,却一下子被宝剑洞穿,血如泉涌。

“好吔,好吔!”不知是谁,带头欢呼了起来。

沙狸国的将军一死,场上的形势就发生了戏剧性的逆转。人都是父母所生,所养,贪生怕死是人的一种本能,不足为奇!沙狸国的官兵见取胜无望,也不愿意再做无谓的牺牲。一声唿哨,几乎在一眨眼的功夫,一个个都跑得干干净净,就像海水退走了的滩涂。

就在这个时候,一条黑脸汉子,扛着一把朴刀,大踏步地走了过来,拱了拱手,爽爽朗朗地笑着说:“驸马爷,别来无恙!山不转水转,想不到我们又见面了!”地煞愣了一楞,也大踏步地迎了上去,紧紧地握住了那条黑脸汉子的手,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吉哲,你还好吗?真是太想你们了!”地煞止不住地热泪盈眶。

“好什么好?沙狸国的人攻占了无极镇,我受了重伤,几乎无处栖身,幸亏还是我的表妹格桑收留了我。”吉哲也满脸泪光,哽了哽,接着又说:“我们盼啊盼,等啊等,估摸着你会带兵出征。真个是遗民泪尽胡尘里,北望王师又一年,那个日子真的是过得艰辛!”

“许超能和达米都还好吗?他们都是我在无极镇的故人。”地煞满脸关切。

“他们都殉国了,死得很惨,也很悲壮。”吉哲伤感地擦把泪,一脸的悲伤。

“那这些尼姑也是怎么回事呢?”地煞四顾无人,不由自主地压低了声音。

“你呀你,真是一根木头,这些嘛?都是我格桑表妹从茅庵里带过来的尼兵,个个都身手不凡!”吉哲十分诡诈地笑了笑,十分幽默地说:“说来说去,你还没有谢过救命之恩呢?我表妹格桑为了你,早己将生死置之度外。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你也不要太自责!”

天哪,那个尼姑真的是格桑,不难怪那么眼熟。一时里,地煞有些天旋地转,意乱神迷,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他真的有些不知所措。这是一个深深爱着他的女人,他对她有太多太多的亏欠。可她却不计前嫌,带领尼姑们赶过来,浴血奋战,一次次地给他带来意外的惊喜。

“格桑,真的是你?你还好吗?”地煞的脚步有些踉跄,双手也在不停地颤抖。

“施主,格桑己经死了,贫尼法号无为!”尼姑低下头,客客气气地打了一个稽首。

“无为师傅,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叙叙旧?”地煞大声地提议。

“国家有难,沙狸国未灭,大帅还是赶紧把那些御林军将士们救上来再说吧,无为也好助你一臂之力!”尼姑言辞磊落,不卑不亢,接着又说:“大敌当前,大帅应以天下苍生为念,要为阎罗国的社稷着想,儿女私情,卿限我我的事情,应该先放在一边,国大于家啊!”

“那是,那是!”地煞也连连点头。

“那我们就赶紧动手吧!不然,时间就会来不及!”尼姑马上响应,且义正词严。

尼姑们虽然清心寡欲,却一个个身体强健,手上的功夫也不差,干起活来更是一个顶俩。不大一会儿工夫,她们就从坑顶上挖出了一条通道,斜斜的,直贯坑底。坑里的人也没有闲着,为了自救,他们都用手里的武器挖的挖,刨的刨,终于掘出了一条两尺多宽的通道。

两个时辰之后,通道终于贯通了,尼姑们和御林军将士,在地面上会合。一时里,人喊马嘶,熙熙攘攘,整个沙漠都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地煞清点了一些人数,除去摔死的四匹马和五个士兵,阎罗国基本上没有什么损失,也算是有惊无险,死里逃生,老天保佑!

骑在马上,地煞止不住地长吁短叹,感慨万千。

不管怎么说,要不是格桑和她的表哥吉哲,自己这一次就难逃一死了,早就没有了翻身的机会,阎罗国也会寿终正寝,灰飞烟灭。是格桑和吉哲的出现,犹如佛光普照,神兵天降,彻彻底底地改写阎罗国的历史,让扑朔迷离的一切,又开始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明天的泉台一定是一场硬仗,千万马虎不得。

地煞传下令来,着三军将士原地休息,枕戈待旦,除一部分的人放哨、警戒之外,其余的人一律吃了一点干粮,养精蓄锐。更何况,御林军将士们折腾了大半宿,都早已疲惫不堪了,一个个都衣不解带,或倚马,或枕戈,横七竖八,都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沙漠里的太阳醒得早,朦朦胧胧的,就像一只晒化了的蛋黄。风却很大,肆无忌惮的,搅起了漫天的黄沙,就像千万匹骏马驰过草原。埋锅造完饭,吃喝完毕,收拾停当,地煞翻身上马,鞭梢一指,三万多御林军将士就像一股铁流,浩浩荡荡地向泉台镇进发。

一路上,队伍根本没有遇到什么抵抗,连零星小股的武装都没有看到,地煞有些奇怪,莫非又是中了沙狸国的什么计谋?他亲自骑着马,带着一小队亲兵,在几座空营寨里踏勘了一遍。不错,沙狸国的人应该都是弃寨而逃,留下了很多军需物资都来不及搬走。

说实话,一下子不见了对手,地煞的心里有些失落,有些惆怅。好不容易有个交手的机会,还没有分出胜负,对手就一下子凭空消失了。地煞就像一拳打在棉花堆里,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却找不到半点的感觉。高手过招,十分难得,有时候也是一种享受。

队伍长驱直入,一下子就开到了泉台城下。怪的是:依然还是没有看到一个守敌,连一种最小型的抵抗都没有,御林军将士们兵不血刃,一下子就光复了泉台镇。说起来,泉台镇是地煞的第二故乡,他和公主欣樱在这里相亲相爱,留下了太多的传奇和美好!

人跟人不一样,地煞刻骨铭胸怀念的,苔丝却把他恨得牙痒痒,恨不得一下子把他从记忆里剔除,这一辈子再不相见。这个世界真的是有些荒唐?什么天长地久?什么海枯石烂?,都是他妈骗人的鬼话,都是上天编造的谎言,愚弄痴情的女子而已,根本就不值一提。

爱之深,才能恨之切。

要想在记忆里埋葬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男人,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苔丝努力了这么多年,几乎穷尽了一切手段,也没有做到。她有些伤心,也有些孤独,她不知道上天还会怎么来折磨她?她的婚姻还有没有指望?她这一辈子,还有没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私自逃出公主府之后,苔丝在孟津县又遇到了很多变故,也把这世界看得更加通透。按理说,她已经是个成功人士了,有权,有钱,有地位,还有自己富丽堂皇的府邸,一般的人,要奋斗多少年才能得到啊!可她却轻而易举地就拥有了这一切,就像天上掉馅饼。

虽然有权,有钱,有地位,有自己富丽堂皇的府邸,可在感情上,苔丝却还是一张白纸,,一无所有。爱她的人,苦苦追求她的,她却一个也看不上,视若无物。而她爱着的,总在她的面前晃荡,她却怎么也抓不住?怎么也抓不到?可望而不可即,就像水里的一轮明月。

人这一辈子都在折腾,就像她苔丝,逃过婚,跳过崖,遇到过土匪强暴,做过小贩,起早贪黑卖过豆腐,看尽了世态炎凉,尝遍的人生的酸甜苦辣。最后呢?她却什么都没有得到?离心目中的爱人却越来越远,越来越没有交集,就像两列火车背道而驰。

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拥有一些虚名又有什么用呢?一切都只不过是镜花水月,过眼烟云。苔丝有些懊恼。也许从当初一开始,她就已经错了。她不该放手,她不该答应父亲,让爱人仙童去天庭里闯荡。人都是会变的,连沧海都可以变成桑田,更何况是山盟海誓。

苔丝心灰意冷,对什么都不上心,对什么都不在乎,也把人情世故看得更加通透。她就像上次逃出公主府邸一样,又萌生了出去闯荡的念头。外面的世界那么大,她真的想出去看看。一辈子都窝在公主府邸里,无异于等死,又错过了多少美丽的风景哪!

人只有历练才会成长,人不出门身不贵。

这一次出外闯荡,苔丝没有翻墙,也没有等到下半夜。她是趁车夫不注意,坐着车夫的马车从府邸正门,堂而皇之地溜出去的。她蜷曲起身子,偷偷地躲在座板底下,扯起了一块毯子蒙住了头,吓连大气都不敢出,心怦怦地跳个不停,就像一个偷了东西的贼。

一个堂堂的大公主,又不肯招个驸马,偷偷地溜出府邸,不是私狎密会情人?干一些苟且之事?还能干出一些什么好事来呢?传出去就是一个笑话。可苔丝是一个率性之人,根本就顾不了那么多。别人爱嚼舌头,就让他们去嚼吧!地球是圆是扁,都由着他们去说!

车夫自以为赶的是一辆空车,浑然不觉。马车走走停停,中午时分,终于来到了城外的一座小镇,在一家饭店门口停了下来。镇叫禹王镇,据说大禹治水的时候,曾在此地疏浚过一条河流,故名。苔丝屈身蜷体,凝神屏息,累得腰酸背痛,四肢无力,肚子也有些饿了。

偷偷溜下马车的时候,苔丝看见座板上搁着一只蓝士布的褡裢,她猜想可能是车夫的。这一次,她多了一个心眼,顺手牵羊把褡裢拿在手上,免得就像上次一样,连喝一碗豆腐脑的钱都没有,被人欺负不说,还兴师动众,费了那么大的周章,幸好是有惊无险。

车夫只顾着和熟人说话,根本就没有看见公主苔丝,看见苔丝偷走了他的蓝士布褡裢。正是逢集,禹王镇上的人很多,都是一些卖农产品、卖土特产的,互市交易,把一条十字通衢挤得水泄不通。苔丝就像一条泥鳅,很快就混进了人丛,闪了几闪,就倏忽不见。

苔丝在集市上逛荡了一阵子,买了两个煎饼馃子,一边吃,一边走,一边哼着一只不知名的小曲,有一些洋洋得意。她就像一条池塘里的小鱼,终于又回到了无边无际的大海。听着那喧嚣的市声,看着那些小贩们在忙碌奔走,苔丝莞尔一笑,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

市场不愧是市场,什么样的人都有,也少不了藏污纳垢,有一些痞子和流氓也来浑水摸鱼,哄骗老百姓。在一个角落里,就围着一大堆的人,在那里押花姑娘。什么叫押花姑娘呢?就是用三张扑克牌,两张一张,不停变幻,押中穿花衣服的红桃算赢,押多少赔多少。

趋利是人的天性,农民中也有贪心的人,爱占一点小便宜。他们没有多少见识,根本就不知道这是在行骗。一个卖了羊子的老人,看中了那一张穿花衣服的红桃,伸出一只脚,死死地踩住了那一张扑克牌,取下肩膊上的褡裢,把所有的银子都押了上去。

开奖了,来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苔丝也趁机挤了过去。

卖羊子的老人抽开脚,扑克牌被翻了过来,天哪,原来是一张。老人一下子就急傻了眼,褡裢中的十几两银子,一下子就改了姓名。老人咧开嘴,用树皮一样粗糙的大手抹着眼泪,嚎啕大哭了起来,震得空气都一愣一愣的,苔丝也心酸不已,都是贪心给害的。

可痞子和流氓们并没有罢手,骗局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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