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糟糕的是:后门有人把守。而且还不止一个,还是一大帮子人十几个。看来,余氏三兄弟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们早有防范,居高临下地守着后门。路很狭窄,下面是万丈悬崖,要想从这里攻进寨子,攻进后门,不管死多少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几乎是不可能的,一句话此路不通。
地煞心里暗暗叫苦,一下子就凉了半截腰。好不容易历尽千辛万苦攀上了悬崖,绞尽了脑汁来到了这里,这里却是一条绝路。地煞就像上屋被人抽走了梯子,上不得上,下又不能,心里就像猫爪子挠心。地煞只得做了一个手势,自己也凝神屏息,悄悄地退回了山洞。
正是上午八九点钟左右,阳光非常耀眼,也十分明媚,把地上照得明晃晃的,纤毫毕现。自己这么一贸然出来,就会被守后门的人发现。到时候,就为时已晚,想退也已经不可能了。毫无疑问,这么多的人也会死无葬身之地,跌下万丈深渊,摔成一个个的肉饼。
可老藏在山洞里做缩头乌龟,也不是一个好办法。山洞里既昏暗,又潮湿,蚊子也很多很密,嗡嗡嘤嘤的,就像日本鬼子的轰炸机,轮番出击,搞得你手忙脚乱,顾此失彼。地煞就很苦恼很烦,身上满是大包小包。再这么委曲求全地藏下去,咬也会被蚊子咬死。
用什么办法可以引开这几个人的视线呢?地煞百思而不得其解。就在这个时候,一阵松风吹了过来,落叶噼噼啪啪地掉了一地,就像一张张的请柬飘然而至。地煞一合计,暗中传令下去,把士兵们随身带着的干粮都收了上来。地煞摸了摸,都是锅盔和烙饼。
地煞暗暗地摸出了几张锅盔,乘松风又吹过来的时候,一使劲,手腕一翻,远远地向寨子里掷去。士兵们见有锅盔从天而降,都大呼小叫,一窝蜂地哄抢了起来。守后门的士兵全副武装,站在高处,什么也没有抢到,嘴里嘟嘟嚷嚷的,心里实在有些不服。
等地煞趁第二阵松风刮起,又扔进去一包烙饼的时候,守后门的几个士兵再也耐不住了,放下了手上的武器,也冲过去和大家一起哄抢。跌成了一团,也疯成了一堆。地煞见时机已到,回过头去,果断地挥了挥手,自己抢先一个箭步,就凌空飞上了高台。
几个守高台的士兵贝状,都吓了一大跳,丢下了吃到嘴里的烙饼,挺着枪,一窝蜂似地冲了上来,试图夺回高台夺回后门。地煞得了先手,又哪里肯依?他一声暴喝,手里的刀神出鬼没。只见一阵噼噼啪啪的乱响,士兵们手上的枪都断成了几截,连烧火棍都不如了。
地煞稳稳地守住了高台,可以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那些藏在洞里的勇士们,也挺刀舞枪,一拥而来,紧紧地跟在地煞的身后,一鼓作气地杀了过来。守后门的士兵并不多,一下子忙慌了脚手。跑得快的,还可以多活一会儿跑得慢的,当场就见了阎王,身首异处。
那些藏在山洞里的士兵,被蚊子叮咬,憋屈得久了,有一股无名的怒火无处发泄。他们见人就杀,见马就砍,犹如砍瓜切菜,虎荡羊群,把余家三兄弟的队伍杀得落花流水,冲得东倒西歪。尤其是地煞,犹如天神下凡,沾着就伤,碰着必死,简直是锐不可挡。
余家三兄弟一见,寨子后面吵吵嚷嚷,杀声震天,还以为是士兵发生了暴乱,哗变。老三余德水实在是有些不放心,跃马挺枪赶过来弹庄。这些士兵大都是他的手下,都属于镇守使衙门,他知根知底,赶过来弹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说起来也名正言顺。
可余德水心急火燎,赶到了寨子后面。原来,自己手下的士兵并没有暴乱,哗变,而是地煞带着一帮人,在对他们发起攻击,而且死的人还不少。地上血迹斑斑,死伤枕籍,鲜血染红了地面。没有死的人都节节败退,鬼哭狼嚎,把一条窄窄的甬道都挤得水泄不通。
真是欺人太甚!余德水目眦欲裂,一声鬼叫,舞起了手上的红缨枪,幻出了千万千万朵雪花,劈头盖脸地朝地煞刺了过来。地煞不慌不忙,一个鞍里藏身,轻轻地避了过去,手腕一翻,顺手扯住了吴德水手里的枪杆,一拧,一带,余德水就扑通一声从马上掉了下来。士
士兵们举起刀,一拥而上,正要把余德水砍成一堆肉酱。地煞轻轻地扯住他腰上的丝绦,一个燕子抄水,无巧不巧地把他拎了起来。士兵们的刀带着惯性,接二连三地劈空了,一刀刀砍在马腿上,好端端地一匹骏马,轰隆一声倒下了,就像一棵被虫子蛀空了的大树。
“给我绑起来,不许杀!”地煞铁青着脸,重重地往地上一掼,扑通一声把余德水扔在地上,接着又说:“大家听我一言,千万不能滥杀无辜!首恶者必惩,弃械投诚者,赏百金反戈一击者,食千户,官升二级!胁从者既往不咎,给付路费回家!”
“是,大帅,我们都听清楚了!”士兵们欢声雷动,奋勇争先。
有了大帅的郑重承诺,士兵们都群情激奋,立功心切,犹如虎入羊群,势不可挡地向敌阵冲去。叛军们都是一群乌合之众,见大势已去,谁不想求生?谁不想活命?更何况,大帅早就明言:弃械投诚者,赏百金反戈一击者,食千户,官升二级!这多少也是一种诱惑。
叛军们都不是傻瓜,心里都有一杆秤,眼睛也明亮得很。常言说得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现成的机会摆在那里,再不抓住就会错过。叛军们拿着武器,纷纷地掉过头来,前队改后队,战友变敌人,向自己的同伴杀了过去,手上的枪舞得就像一片片的雪梨花。
这样一来,孔家店就乱成了一锅粥,士兵们自相残杀,马踏刀砍,扑通扑通地倒下了一大片。余家老大余德轩和老二余德明见大势已去,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乱纷纷地随着残兵败将,退向孔家店的西北角,龟缩成一团,惊恐万状,惶惶如惊弓之鸟。
正在虚张声势,仰头佯攻的公主欣樱和骠骑将军周琦,见孔家店吵吵嚷嚷,杀声震天,知道仙童偷袭得逞,已经得了先手。他们率领士兵们一鼓作气,一鼓作气,奋勇而上,砍杀了守卒,攻开了寨门,就像钱塘江的潮水,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经整个孔家店淹没。
守卒们见后院起火,都已无心恋战,关键时刻,还是逃命要紧,先保住头上吃饭的家伙再说。可这个时候,前面有公主欣樱和骠骑将军周琦的大军追杀,后面有大帅地煞率领的精锐兜剿,前后夹击,就像一块夹在肉夹馍里的肉,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动弹不了。
没办法,守卒们走投无路,只得弃了手上的枪械,跪在地上磕头求饶,爷爷长爷爷短地叫个不停。地煞也挥了挥手,喝令士兵们停止砍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得饶人处且饶人。可士兵们都杀红了眼,心里有些不忿,拳脚暗暗地在降卒们的身上招呼。
不大一会,几个士兵推推搡搡,把已五花大绑的余氏三兄弟押了过来,大家都如临大敌。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公主欣樱见了余氏三兄弟,勾起了心里的新仇旧恨,真是气不打一起来。她恶狠狠地巡视了老大余德轩、老二余德明、老三余德水一眼,不怀好意地笑了笑,瞳孔里几乎快要冒出火来。
“禀大帅,人犯怎么发落?”一个副将客客气气地拱了拱手。
地煞还没有表态,还没有吭声,公主欣樱就轻蔑地哼了哼,飕地一响拔出了鞘里的腰刀,脸红脖子粗地抢着说:“这样的人渣还留着干什么?只会是污染空气,浪费粮食。不如我好事做到底,送佛上西天,将这三个王八羔子一刀了账。明年的今日,就是他们的周年!”
不愧是黎山老母的弟子,公主欣樱的手脚十分麻利。她手腕一翻,手上的宝刀就举了起来,在金灿灿的阳光下,闪烁出一片耀眼的寒光,稳稳地对准了老大余德轩的脖子。老大余德轩自知难逃一死,热汗淋漓,脸色苍白,浑身筛起糠来,十分恐怖地闭上了眼睛。
就在公主欣樱手上的刀,就要劈下去的那一个刹那,地煞一个箭步冲了上来,死死地托住了公主欣樱的手腕。他重重地一跺脚,暴起了脖子上的青筋,大喊:“我的个大公主,杀不得啊杀不得!人言可畏啊,人家好歹也是一条命,惜命也是给自已惜福!”
“我的个好大帅,难道就这样白白地饶了他们三个?放虎容易擒虎难哪!我的个小祖宗!”公主欣樱十分恼火地看了地煞一眼,恨恨地归刀入鞘,有些痛心疾首,接着又说:“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将来会有你哭的时候。”
“将来哭不哭?那是以后的事情!我实在是不愿看到,天下有这么多的人失去兄弟,失去父亲,哀鸿一片哪!”地煞十分果断地挥了挥手,言辞十分侃切,接着又说:“将余氏三兄弟押入大牢,交有司审判之后,择日发配到边城无极镇,让他们去受一受风沙之苦。”
“禀大帅,那还有这么多的降卒该怎么办呢?”副将趋前一步,还是拱了拱手。
“怎么办?大丈夫言出必践,一口吐沫一颗钉。我还是那句老话,弃械投诚者,赏百金反戈一击者,食千户,官升二级!其余所有的降卒,发放三两银子的路费,任从父子兄弟夫妻团聚,不得有误!”地煞叫来了几个手下,不急不徐,有板有眼地吩咐了起来。
一诺千金,令出如山。
士兵们一声欢呼,孔家店沸腾了起来,人们摘下了自己头上的帽子,不约而同地抛向空中。不知是谁,手上捧着一袭皇袍,毕恭毕敬地走了上来。他脸色凝重地站在地煞的对面,手一伸,抖开手上的袍服,轻轻地披在地煞的身上,大小刚好合适,就像量身定制的一样。
天啦!那是一件皇袍,有识货的人终于认了出来,且赞不绝口。真不愧是皇袍,做工精细,针脚细密,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皇袍的胸襟上,绣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金龙,那架势,那神态,就像活的一样,点上眼睛就可以马上飞走,真是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地煞一披上皇袍,也不怒而威,仪态万千,显示出一股九五之尊的帝皇气概,把大家都不知不觉地看呆了。耳朵边,仿佛有动听的韶乐悠悠响起,如同天籁!不知是谁带头,一屈膝跪了下去,额头在地上磕得乒乓响,声音朗朗地大喊:“臣等愚昧,恭请大帅即皇帝之位,阎罗国不能一日无主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士兵们也一一地跪了下来,大声呼应。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就像从天上抽下来的一记闷棍,把地煞一下子惊呆了,也打懵了。即皇帝之位吧,于情于理于法于规都不合,反而有谋逆篡位之嫌。不即吧,又恐冷了众将士的心,绝了天下百姓之望。说实话,地煞是进退两难,心里实在是有些踌躇。
地煞心潮澎湃,感慨万千,就像一根被雷劈了的树桩,直楞楞地戳在那里,半晌无言。天啦!要是自己的哥哥仙童、大嫂苔丝在这里就好了,他们也可以给自己把把脉,拿拿主意。特别是大嫂苔丝,她有的是金点子和好主意,是个不错的狗头军师。
坦白地讲,苔丝现在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自从天街一别之后,苔丝就陷入了极度的痛苦和懊恼之中,几乎悔青了肠子,而难以自拔。自己怎么就那么糊塗?那么不长眼睛呢?爱人仙童明明就在自己的眼前晃荡,油嘴滑舌,百般地戏谑,而自己却像被鬼扯住了腿一样,云里雾里,最终却与他失之交臂。
仙童一走,苔丝的整个脑壳都是木的,就像灌满了浆糊一样,理不清半点头绪。她无精打采,心神不属,脸不洗,头也不梳,东西也吃不下,抱着双臂,游魂似在天街上走来走去。从东头逛到西头,又从西头逛到东头,期待上天能再给她一次奇迹,再和仙童见上一面。
可有些机会,只有一次,如果你没有抓住,它就会永远永远地失去,不会再从头开始。这样一来,苔丝就一直在天街上,不停地走啊走,鞋子都走烂了,人也憔悴得不成样子,可她仍然没有死心,还是在天街上走来走去,就像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在西边坠落。
一来二去,天街上的人都熟悉她了,都知道她叫苔丝,来自人世间的傲来国,有个爱人叫仙童,是天庭里的神仙。自然而然,天街上的人都认识仙童,他是玉皇大帝身边的红人,天庭里的水陆空天兵马大大帅,位高权重,势焰薰天,谁也不敢得罪,也得罪不起。
天街上的人虽然不敢透露仙童的消息,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无可厚非。可他们却对苔丝十分同情,一日三餐,总是变换着花样,让苔丝大快朵颐,几乎吃尽了天庭里的美食。在天街上流浪了十几天,苔丝不仅没有变瘦,反而胖了,脸色红润,也神采奕奕。
至于住的地方,有一对年老的财主,无儿无女,主动地把苔丝招到家中,当自己的养女对待。能给天庭里的财主当养女,那也是一种难得的机遇和无上的光荣,很多人都求之不得。可苔丝却不这么认为,爹妈这两个简单的字,却怎么也叫不出口,她的脸皮实在有些薄。
不叫就不叫,叫也只是一个形式而己。不知怎么的,财主夫妇还是十分开心,把苔丝安排在家里最好的房子里,僮仆如云,锦衣玉食,就像古时候的孝子伺候祖宗。当然,有吃有喝,有好的住宿条件,苔丝也不反对,也不排斥,也乐于从命,泰然处之。
财主姓毛,叫毛百顺,夫妇俩广有恒产,多良田美宅,却膝下无子,身后凄凉。只一眼,毛百顺就看上了苔丝,且不顾妻子的极力反对,把她收在膝下。其实,毛百顺也有自己的如意算盘,苔丝这么漂亮,善解人意,招个把上门女婿应该不成问题。
而且毛百顺还听说,天庭里的大帅仙童对这个小妮子很有意思,能够招到仙童那样的金龟婿,那就赚大发了。什么财主不财主的,都是无利不起早,算盘打得很准,很精。
这就是人和人之间的缘分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苔丝反应冷淡,反而就正对了财主夫妇的胃口。这就足以说明,苔丝不是看上了他们的钱财,而处处讨好巴结,刻意阿谀奉承。一个人能有如此的赤子之心,能如此的纯洁,那当然是难能可贵。
苔丝虽然在财主家里住了下来,迫不得已做了人家的女儿,可每天不管是晴天,还是刮风下雨,她都要到天街上去逛荡,从这个头走到那头,不屈不挠,循环往复。很多人说,这是一种病,这是一种强迫症,可苔丝却自己也不知道,身患重症,而浑然不觉。
在苔丝的眼里,在苔丝看来,如果每一天不到天街上去走一走,去逛一逛,就觉得坐立不安,心里就像马咬一样,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吃什么东西都没有胃口,对什么人都提不起兴趣,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恼火,就像菜里少了盐,生活中缺少了幽默一样。
其实说到底,苔丝还是怀揣着一线希望,希望老天开眼,能再给她一次机会,能在天街上再次遇到仙童。这一次,只要有机会,她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死死地扭住仙童不放,哪怕是半秒一分钟,也不能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爱一个人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