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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回 犀牛洞妮可觐圣 黑虎涧猫妖逞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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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苔丝进了镇子,拄着木棍,一步一停,不停地四处张望,希望能碰到一个熟人,或者一个好心的郎中,把她胳膊和屁股上的伤治一治,以免却皮肉之苦。可天下之大,世界又这么旷达,哪里来的那么多奇迹发生?苔丝在镇上逛荡了半天,连半个熟人都没有看到。

很明显,苔丝摔伤的地方,已经发了炎,有些瘙痒,又有一些红肿,连走路都有些困难了,翩翩欲倒。也不知是怎么搞的?这时候,她的身上竟有些忽冷忽热,身体就像打摆子似的,不停地颤抖了起来,双脚已经支撑不住整个身体的重量,天旋地转,眼冒金星。

走着,走着,苔丝冷不防身体一个哆嗦,眼前一黑,扑通一声跌倒在地上,四肢不停地痉挛了起来,脸色苍白得就像纸一样。路人们都吓坏了,纷纷地围了过来,给他掐人中的掐人中,扯痧的扯痧,忙得不亦乐乎。看来这个世界,还是好心人居多,人人都想行善积德。

可不管人们怎么舞弄?摆布?苔丝还是昏迷不醒,两只有些呆滞的瞳孔,十分绝望地盯着蓝蓝的天空,像是有些夙愿未了的样子。难道古人们所形容的死不瞑目,就是描述的这种景象。如果真是这样,那苔丝也太屈,太亏了,不管怎么样,她还是一个处女啊!

恰好就在这个时候,那个跟她一路下山的樵夫,挑着一担柴在她的身边经过。他无意中瞥了一眼,发现了昏迷不醒的苔丝。樵夫放下柴担,连脖子上的汗也顾不上去擦,就从腰里的丝绦上取下了一只葫芦,拧开盖,倒出了几粒黑糊糊的仁丹,用掌心碾得粉碎,用茶水调匀。有人用筷子撬开了苔丝的嘴,樵夫拧开了葫芦盖,咕咚咕咚地灌了下去。

也不知仁丹是用些什么药合成的,十分的灵验。一盏茶的功夫,苔丝就苏醒了过来,缓缓地睁开了有些疲惫的眼睛。怪的是:她身上的那些伤,就像被人拈走了一样,平复如初。如果不仔细,就根本看不出她从前受过伤,而且还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

大家回过头来再看那个樵夫时,两捆干柴还在,扁担就架在两捆干柴之间,人却已经不见了踪影。大家恍过神来抬头看时,只见一道金光腾空而起,云蒸霞蔚的祥云中间,八宝莲台之上,赫然端坐着的,正是那位慈眉善目的樵夫。一时里,香烟缭绕,仙乐阵阵。

苔丝看了看天,一下子终于明白了过来。上天已经又给了她一次机会,她却又白白地错过了,失之交臂。苔丝忍了又忍,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嚎啕大哭了起来。她哭自己,哭命运,哭造化的不公,也哭自己瞎了眼睛。脑子好端端的,却又被猪油蒙住了心。

镇子上的人看到樵夫显圣,羽化升仙而去,一个个都双手合什,跪倒在地,乒乒乓乓地磕起了头来,额头上血肉模糊,地上也磕出了一个个的深坑。反而是苔丝,却有些无所谓,她在天街上逛荡了那么久,流浪了几个月,神仙们见得多了,反而有些见惯不惊。

苔丝的目光有些空洞,两眼无神。尽管身上还有一些虚弱,有一些力不从心,可她还是拄着木棍坚定地站了起来,拖着十分沉重的双腿,一步一挣地向镇子里走去。阳光把她的影子拖得长长的,瘦瘦的,活灵活现地投在地上,薄如蝉翼,就像一根移动的竹竿。

阳光很黏人,照在脸上也十分舒服。

可不知怎么的,苔丝就是高兴不起来。在她看来,什么海枯石烂?什么山盟海誓?都是骗人的鬼话。哪怕就是天上的神仙,说出的话也不会算数,也只能当成他是在放屁。苔丝之所以混成这个样子,在爱情的泥潭里越陷越深,都是被这些誓言近误导,拜这些誓言所赐。

苔丝越想越急,也越想越气,两只手都握成了拳头,身体也在不停地颤抖。以前她还有些懵懵懂懂,怎么也不明白?什么叫做口蜜腹剑?现在她终于有了切身的感受。仙童说过的那些甜言蜜语,又何尝不是口蜜腹剑,对她心灵造成的伤害,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虽说人仙有别,地位悬殊,可苔丝并不蠢,她也隐隐地感觉到:自己之所以从天停跌到凡间,也完全是仙童的授意,如果没有他的认同和许可,谁也不敢对她这样残酷。陈世美之所以不认前妻,并不是秦香莲长得有多丑,而是有人舍不得金钱,名誉,地位。

苔丝也暗暗猜想:仙童近在咫尺,之所以避而不见,也跟陈世美一样,也有相同的理由,舍不得放下所拥有的既得利益。可他又毕竟对自己还有些感情,所以就派了一个樵夫一路跟踪,暗中保护着自己。樵夫完成了使命,在关键时刻救了自己一命,也必定要回去复命。

对于仙童,苔丝没有感激,只有怨恨,从心底里,发自肺腑的怨恨。按理说,自己为他割过腕,逃过婚,尝尽了人世间的白眼,历尽了世态炎凉,什么样的苦?什么样的罪?她都经历过。这一路走来,她从来没有找谁去倾诉过,她容易吗?她有什么理由不愤怒?

哀莫大于心死。

苔丝心如死灰,神思恍惚,心底里再也泛不起半点的漪涟,连想死的心都有了。男朋友这么多冷血,父母亲又不待见,虽然贵为公主,人世间却已经没有了她容身立足的地方,她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不如一死了之,看一看来世有什么奔头?能不能活出个新鲜花样?

主意一定,苔丝就在心里反复掂量,究竟选择一种什么死法最最合适。人的生无法选择,死法却有多种多样,你可以有一千种理由,去选择一千种死法。可人的生命只有一条,死法只有一种就已经足够。也许上帝在造人之前,就已经将它纳入了考虑的范畴。

选择上吊吧,那一种死法毕竟太惨烈,也太残酷,而且死相还不好看。舌头吐得长长的,满身的血腥味,苔丝一看就十分讨厌。不管怎么样,苔丝还是一个女孩子,还是爱漂亮,爱整洁,哪怕就是做了鬼,她也喜欢那些打扮得漂漂亮亮,谈吐优雅,举止文明的女鬼。

既然上吊不行,那苔丝也可以选择割腕自杀,就像她年轻时选择的那样,用一把尖刀割开自己的血管,把身体内的血全部放干,一滴不剩。想来想去,苔丝觉得那也不新鲜了,既然自己已经经历了一次,她也不想再去尝试。人生中有很多事情,有一次就已经足够了。

再说割腕自杀这个词,苔丝己经厌倦了,她不想再想起仙童这个人,再提起仙童这个人的名字。硬要再去尝试的话,那也是吃别人嚼过的馍,又去炒一次现饭了。苔丝想想都没有意思,又一次在心底里,把它彻彻底底地否掉了,完全不予考虑,且束之高阁。

上吊不行,割腕自杀也不行,那一千选项中,就已经少了两种。苔丝心中有些怅惘,且闷闷不乐,做人难,做鬼更难。人和鬼只隔这一步,可要想跨出这一步,又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也不是一般的人,可以轻易做到的。说实话,苔丝就有些瞻前顾后,犹豫不决。

要不,爬上一座高山,再闭上眼睛,一头跳下万丈悬崖,也是一种死法。苔丝傻乎乎地想。可要爬上一座高山也不容易啊,更何况,她的身体还这么虚弱,拄着木棍也有些力不从心。要想凭她自己的一己之力,再爬上一座高山,己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近乎天方夜谭。

再说,一个人从万丈悬崖上面跳下去,不摔死,也会致残。死了倒还可以,一了百了,要是残废了就惨了。一个女孩子跛着一条腿,人不人鬼不鬼的,那该是有多少的人,在背后说长道短,指指点点,将来她怎么嫁人?有很多事情,她又该怎么去面对?

既然跳崖也不行,那苔丝该怎么去死呢?不是她不想死,她想逃避。而是她天生爱美,想选一个近乎完美的死法,于人于己于公都有好处。太丑了的鬼,人世间谁不害怕?避之唯恐不及。苔丝最担心的是:自己面貌太丑陋,会吓坏那些天真活泼可爱的小孩子。

选来选去,摆在苔丝面前的死法,就只有服毒和投河两条路了。有人的路越走越宽,而她却越走越窄。服毒苔丝也不喜欢。那些服毒自尽的人,苔丝也见得多了。一个个四肢扭曲,七窍流血,眼睛和鼻子都挤成了一团,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苔丝想想都有些害怕。

对,那就只有投河自尽了!苔丝很激动地一拍大腿。不如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一条清澈见底的河流,用河水洗去自己内心里的污垢,来了结自己的一生,那也是人生一快!说走就走,苔丝没有在镇上停留,穿街而过,哼着小曲,朝一条不知名的河流走了过去。

河水不宽,不湍,却清澈见底,弯弯曲曲,就像一根绳索,连起了无数个的村庄。苔丝顺着河床一路向北,圆溜溜的鹅卵石踩在脚上,有一种痒酥酥的感觉。风不徐不疾,吹在脸上十分舒服。她一个漂漂亮亮的女孩子,看上去就像是在踏青,谁又会知道她是在寻死。

走了一程,河面宽阔了起来,水也流得十分湍急,波涛翻滚,卷起了一个又一个的漩涡,乍一看上去,就像魔王的肚脐眼深不见底。苔丝停了下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拄着木棍,步子坚定地向河心里走去,踩得鹅卵石泛泛作响,沙滩上留下了一个个清晰的脚印。

河水很清澈,也很冰凉,贬得苔丝的皮肤都一阵阵地发紧,汗毛直竖,毛孔发炸,不由自主地打了几个哆嗦。可苔丝开始不怕。她仰起头看了看天,天上的白云在暴走,明媚的阳光刺痛了她的眼仁。再见了,那些我爱着和爱着我的人再见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美好。

苔丝止不住地热泪盈眶,渐渐地,河水已经淹没了她的肩膀。一个浪头卷了过来,打散了她头上的青丝,她脚下一个趔趄,也险些被河水冲走。可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没有半点的畏惧和退缩,还是毅然决然地走向死亡,走向河心,走向那个未可知的世界。

贪生是人的一种本能,可死人人都要去面对。

妮可也是出于一片好心,冒着生命的危险,千里迢迢,赶赴许都郡天见山鹰愁涧,去寻找千年的犀牛角,去搭救一个叫小蕊的女孩。妮可贵为皇后,能够放下身段,屈尊纾贵,为了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女孩奔波,不管是哪朝哪代?都没有这样的先例,简直是开了先河。

功夫不负有心人。

妮可好不容易爬上了天见山,钻进了犀牛洞,看见犀牛角丢得到处都是。她一声欢呼,不顾一切地朝犀牛角冲了过去。有道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在妮可的眼里,只看到了犀牛角,却没有看到潜在的风险。一双双虎视眈眈的眼睛,就埋伏在草丛里和悬崖中。

见犀牛角丢得到处都是,一弯腰就可以捡取,妮可既有些开心,又有一点得意忘形。她一蹦一跳,像一个小女孩一样花枝招展,一弯腰就捡起了两根犀牛角,高兴得几跳了起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半空中了响起了一声怒吼,声音低沉,尖厉,余韵悠悠。

妮可吓了一大跳,回过头望了过去,只见一只吊睛白额的猛虎,从杂草丛中站了起来,身子耸了耸,一抬头,张开了血盆大口,挟着一股劲风,朝妮可扑了过来。悬崖上还有几条一水桶粗的巨蟒,也吐着长长的猩红色的信子,鼓突起两只灯笼似的大眼睛,跃跃欲试!

虽然妮可走南闯北,见过不少的世面,也算是洞庭湖里的麻雀了,经历过大风大浪。可她也没有经历过斑斓猛虎和几条一水桶粗的蟒蛇,联起手来,对她发动攻击。更何况,她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女人,不吓尿,不吓瘫,就已经是胆子大的了,也可以算是巾帼英豪。

可在这个生死关头,哪怕你就是再吓瘫,再吓尿,也于事无补,也改变不了什么,也还是老虎嘴里的一块肉。妮可一个很精明的人,早就把这一笔账,算得清清楚楚,赔本的买卖她不会做。哪怕就是死,她也要去找两个人去垫背,大不了同归于尽,拚一个鱼死网破。

妮可飕地一声拔出了藏在靴套里的尖刀,晃了晃,节节后退,一点一点地退到了洞角,她的身后就是壁立千仞的悬崖。妮可经历得多了,也有自己的盘算,靠着洞角,就是有危险,也只有来自正面的危险,至少不会腹背受敌,被敌人前后夹攻,陷入被动而岌岌可危。

猛虎虽然凶残,可比起人来,脑子还是差多了。至少它们不会盘算,不会计较。可有的时候,双方实力悬殊,再计较,再盘算,也是枉然。也许从一开始,老天爷就已经将天平,倾向了蟒蛇和猛虎,妮可再作殊死一搏,再作一些无谓的挣扎,也只能是徒劳。

妮可瞪起了两只眼睛,把手上的刀子举得高高的,耀起了一片寒芒。可猛虎毕竟是猛虎,百兽之王,根本就不在乎妮可的这点小伎俩。它一声怒吼,目光如炬,伏低了身子,尾巴高高地翘了起来,就像一根坚不可摧的钢鞭,随时都可能发去最致命的一击。

至于悬崖上的那几条巨蟒,也不是吃素的,也没有闲着。它们哧溜一声从悬崖上倒挂了下来,分成了两个方向,从不同的角度,朝妮可游了过来。小时候,妮可就最怕蛇了,一见到蛇,不管有毒没毒?对自己构不构成威胁?妮的全身都会起满鸡皮疙瘩,且瑟瑟发抖!

出于人的一种本能,妮可摸了摸揣在怀里的犀牛角。犀牛角还在,妮可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一颗怦怦乱跳的心,也终于安定了下来。只要犀牛角还在,小蕊就有希望就有救,她豁出一条命又算得了什么?人活百岁,难逃一死,死如果有意义,就是轰轰烈烈!

猛虎终于有些不耐烦了,嗖地一声凌空跃起,恍如一道黄色的闪电,刮起了一股腥风,朝妮可扑了过来。妮可脚尖一旋,一仰头,一个铁板桥放低了身子,猛虎贴着妮可的脸,堪堪地飞了过去。妮可只觉得脸上有些凉凉的,她用手摸了摸,原来是又咸又腥的血。

妮可脸上的血,当然不是妮可的,而是猛虎身上流出来的。各位看官,妮可博学多才,知道了一种搏虎的绝技,虽说没有尝试过,可她也领会了其中的要领。她在一仰头,躲过猛虎最致命一扑的同时,手上的利刃也举了起来,借着惯性,给猛虎也来了一个开膛破肚。

猛虎虽然威猛,可肚皮是它防守最薄弱的地方,最致命的软肋。妮可这一举,歪打正着,无巧不巧,刚好就要了猛虎的老命。猛虎一头凌空栽了下去,贴地滚了滚,抬起头,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哀嚎,肠肚和屎尿都流了出来,地上血迹斑斑,惨不忍睹。妮可也止不住地有些晕眩,要不是扶住洞壁,她几乎险些跌倒。书上学来的这一招还真灵。

猛虎一死,几条蟒蛇就有些慌张了。谁也没有想到,妮可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女子,居然有如此杀招。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将一只斑斓猛虎了账,轻轻地从地球上抹去。对于虎视眈眈,跃跃欲试的蟒蛇们来讲,或多或少,都有一点敲山震虎、杀鸡儆猴的味道。

可也没有办法,守土有责,蟒蛇们的使命就是守护地上的犀牛角,防止外人来偷盗。不管是什么人,它们都必须出手,用整个生命去捍卫。蟒蛇们虽然猛虎那么灵活,可苔丝天生就惧怕,先入为主,心里早就有了阴影。不管怎么说,蛇是她心里一道怎么也迈不过去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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