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少年侠士 塞北考察
成化二十年(1484),郑氏英年早逝,撇下了唯一的血肉、虚岁十三的儿子小守仁。
成化二十一年,十四岁的王守仁一直待在余姚为母亲守孝,持书仗剑平天下的琴心剑胆此时被悲痛淹没了。多亏了奶奶岑老夫人,甲之年,给予了小守仁抚慰。
圣人十五志于学。1486年已十五岁的王守仁再赴北京继续学业。
家无女人不安生。为了照顾一家老小起居,王华在北京娶了姨太太杨氏。
师夷长技 学会骑马
在辛得理的豫章学馆,学圣贤学问是王守仁的主课,但是他挥剑演兵、破敌塞外的心思被他听闻来的边关消息重新鼓动起来。北京离边境很近,蒙古小王子几万铁骑践踏砍杀手无寸铁平民的血腥味,三两天就能飘到北京。辛得理不迂腐,知道文宣武备缺一不可,知道天天闭门黑屋盘腿坐的“剩闲”,两耳不闻窗外事,哪管百姓死与活,只能教化不太坏的人,感化不了真正的恶人。他支持王守仁的武备思想,一张一弛,文武之功,一阴一阳,天地之道。
王守仁心中的演武意识,已不像小时候,只是出于喜欢,图个热闹。现在,边境上传来的战鼓雷鸣、旌旗猎猎、剑刺戈挥、刀砍斧削,已绝然不像余姚的演武场。现在边境上的金戈铁马,是你死我活,是妇幼老弱的人头落地,是和平边民的生灵涂炭,是国破家亡,是我男人的耻辱,我十五已行冠礼,我现在是个男人。王守仁的演武意识,已经有了明确的对象,那就是仗剑立马长城外,不叫胡敌犯边关。
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王守仁就纳闷,一群野蛮人,神出鬼没,像一大群一大群的泥鳅,像遮天蔽日的蝗虫,大明百万屯兵竟然防不胜防,胜少败多。野蛮人也许就像一群野狼,怎么对付成群的野狼呢?
辛得理琢磨过这个事,他告诉王守仁,塞外草原辽阔,鞑靼人以马代步,驰骋草原戈壁,骑马如履平地。逮狼可以下套子,但是对群狼,人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宋人有钩镰枪砍马腿破骑兵阵的,但是那也只能破连环马阵。王守仁看不上三国许褚袒胸露背的自杀式战法,中国智慧,讲究地理、智谋和变化莫测的排兵布阵,前提还是要摸清敌情。辛得理劝止住王守仁私闯边关的冲动,告诉他,北京城里有一个上万人的鞑靼人聚居地,有鞑靼人武校,有摔跤训练、有骑射训练、有刀法练习,他可以去侦察学习。
北京城里的鞑靼人聚居地,有前朝敬佩汉文化、自愿融入汉文化圈的元朝遗老遗少的后代,有留恋塞内水土丰美、物产富饶的外邦人,有号称“义士”实际是违犯鞑靼法令的亡命者,有明鞑战争的俘虏,有被严冬冻饿折磨怕了的偷渡者,有厌弃野蛮生活方式的投诚者,有大明刻意扶植的具有亲明倾向的大权旁落者。他们有他们的王爷,在北京城里,他们可以自由过鞑靼人的风俗生活,可以开办鞑靼人学校,甚至可以举办鞑靼人的那达慕大会,但是,要遵守大明的法律,出于羁縻的需要和大汉民族的宽宏大量,朝廷按编户给他们发放口粮,王爷等贵族比照大明官职,还享受相应的俸禄。朝廷觉得,自己虽然总是被塞外的鞑靼人侵扰,但这一万多人鞑靼人,还是证明了我大明是真正的礼仪上邦,是德布天下的。
王守仁在北京南城鞑靼人聚居地,找到一个鞑靼师傅,向他学习骑马技术。
骑射教练叫巴特尔,高大威猛,脸颊上带着刀疤,因为和小狼主争女人,胳膊拧不过大腿,就带着心爱的女人,趁着月黑风高夜,投奔了大明王朝。巴特尔他们的生活习性,逐水草而居,流浪惯了,也没把长城以南当异乡,更何况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一辈人,还在中原大地做过九十年皇帝。巴特尔认为,长城一隔是两家人,扒了长城,还是一国民。鞑靼人,天当房地当床,辽阔草原是胸膛,全部家当,一个蒙古包,一口煮肉锅,无牵无挂,吃了今天不管明天,天天过得从容坦荡。
乐天派的巴特尔对王守仁很热情,也很真诚。
本朝开国之初,朝廷规定,学校要开设习射课程,但是随着承平日久,官府开始重文轻武,上行下效,射箭课程逐渐演化成射礼课,县学和府学,校内还有块地方做射圃,私塾学校,局限于场地,射礼课又退化成了投壶课,成了纯粹的游戏。所以,王守仁既不会骑马,射箭也仅限于儿童玩具。
王守仁从上马下马学起,巴特尔手把手地教了一个月。一个月后,巴特尔站在马头旁边,一手握着酒囊,一手把缰绳递给马背上的王守仁,仰脖灌了一口白酒,豪爽地拍了一下胸脯,伸着大拇指吹嘘道:“小巴特尔,英雄手下不出孬种,我巴特尔的学生,要参加那达慕比赛,我保证你,能像天马一样奔驰草原,能像雄鹰一样飞行戈壁。”
知己知彼 塞外考察
王守仁发现,巴特尔除了有些粗鲁,并不像个烧杀抢掠的坏人,他不喝酒的时候,对自己婆娘萨日娜好得很,与奶奶疼自己没什么两样,对自己的这匹白马,他亲昵地称呼为“查干乌日”,他解释说是他的白云,高兴起来,他和查干乌日前额抵前额,像父女俩。这样的人怎么会忍心在边境那些母亲和孩子头上挥砍马刀呢?王守仁疑惑起来。在接触巴特尔以前,他痛恨鞑靼人,作为有着统率千军万马冲动的年轻人,他巴不得有朝一日,挥军塞外,斩尽杀绝那些无恶不作的鞑靼人,现在他有些犹豫,如果塞外都是些像巴特尔一样的鞑靼人,自己又怎么能忍心拔出鞘中的宝剑。但是,事实上呢,听爹爹说,野蛮的鞑靼人,正月、三月和七月,连续侵略抢劫了临洮、开原和甘州三个地方。
未接触巴特尔之前,在王守仁的想象中,鞑靼人是一群一群的野狼饿狼,逮着机会就残暴地撕咬大明的边境;了解了巴特尔,他改变了看法,觉得巴特尔和他周围的男人一样,爱自己的家庭,爱自己的马牛。但是,离北京不算远的边境上,鞑靼人对边民的抢劫屠杀却并没有停止。他不明白,是不是鞑靼人只有巴特尔两口子是好人,是不是只有北京鞑靼人聚居地这些鞑靼人是好人,好的鞑靼人都搬到了大明,留在草原上的都是坏人呢?王守仁有些迷惑,他想弄明白,在他想象中,战争都是要打坏人的,圣贤教好人,将军杀坏人,这是分工。自己心中的敌人就是那些鞑靼人,这是自己学本事保卫朝廷和千百万爷爷、奶奶、爹爹、娘亲的出发点和动力,如果……将军不能不明不白地杀人。他想弄明白草原上的鞑靼人,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是好人,怎么动不动侵犯大明?是坏人,自己是做圣贤去教化他们,还是做将军去灭掉他们?像汉武帝的英雄气派,直捣黄龙,虽远必诛。在余姚,他想象不出北京的样子,来了后,各处跑一跑,看一看,才真正地知道了北京;要了解草原,要摸清鞑靼人的底细,必须亲自去草原上看一看。
王守仁不知道的是,在这些鞑靼人中,北京遵循先礼后兵的原则,兵部幕后运作,礼部出面组织,成立了明鞑民间怀柔亲善会,主要目的是增进民族之间的互相了解,培养亲善,次要目的是了解一下各自的动态,包括物资战备、兵力储备和配置,不能敌人一动,你还未知情,躺在床上等着挨刀。
兵部专家得出结论,秋天大草原上,羊肥驼壮,鞑靼人满圈的肥肉,有吃有喝,一般不愿意南下侵扰,吃饱喝足的野蛮人,也比平常温顺,男欢女乐,享受无拘无束的人生,警惕性低,侦察敌情容易成功。这个时候,朝廷就会多派友好协会成员,前往交流联络。
巴特尔是怀柔亲善会的会员,他得到许诺,交流成果丰富的话,锦衣卫百户的衣冠在等着他。同时兵部也了解了他的情况,知道他是因为女人才投奔的大明,在他北去草原侦察联络的时候,他心爱的萨日娜被劝留在大明。
巴特尔知道他回草原的任务,作为坦荡的草原人,他是不愿意干这活的,草原人一根筋,直率坦荡,连草原上的牧羊犬也一样,对主人忠诚,何况人呢?不是为了心爱的女人,他愿意背叛自己的部落吗?生是部落的人,死是部落的魂,这个血肉之躯就是为狼主而生的,狼主教猎狼就猎狼,狼主让杀人就杀人,狼主是他的主人,但萨日娜是他的心。这个世界上他最爱的人,只有他的妈妈和他的小宝贝萨日娜。当时也是他一时头脑发热,为了爱着的女人,离别了亲爱的母亲,在他看来,他是世界上最爱萨日娜的人,他冒着生命危险带她背叛部落投奔大明,正是担心心爱的人落到不爱她的人手里受苦受难。但是,来到大明,生活习惯太不一样,吃米多,见肉少,喝水多,饮奶少,为了心爱的女人,这些他能克服。但是看着女人因吃不上肉喝不上奶而皱眉头的样子,他心里难受。如今大明的贵族老爷答应的锦衣卫百户,能提供他足够的银子保障小宝贝吃肉喝奶,他不得不干。
王守仁知道了巴特尔的任务,去塞外摸清鞑靼人情况的心思一下子高涨起来,就缠着巴特尔要跟他一起去。就是只到长城外看一眼也行。到长城外,三四天能打个来回,再说居庸关卫学和宣府卫学内,都有他的同学,到了关外,可以不再麻烦巴特尔。
一路相伴不寂寞,巴特尔带上王守仁出发了。
大草原上 人有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