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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威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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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威慑

“奉九,今天想去潮州么?”从顺德回包家过了几天,上身短袖衬衫下身西装短裤的包不屈又来相约,显得很是洒脱爽利。

“想去,潮洲也是个好地方啊。”奉九笑眯眯的,一副期待的样子。两人都很自然地忽略了上一次奉九没有回应包不屈的提议一事。

奉九很喜欢广东的风光和民俗,也听说了潮汕地区是个极特别又有趣的。但是,离广州有段距离,所以,还一直没来得及去。

“不过,有件事得请你帮忙。”包不屈含笑望着奉九。

奉九疑惑地看着包不屈……

“要我做伴娘?!”奉九大吃一惊,原来,包不屈的一个堂妹要办婚礼了,新郎新娘都是潮州人,也都曾在英国留学,在那儿认识和恋爱,新人决定采用半中半西的婚礼形式,所以需要伴娘。

可在当地想找到四个符合新娘苛刻条件的:包括个头、容貌、家世,当然最重要的是未婚,也并不容易凑齐,所以关键时刻包不屈想起了奉九,他在电话里拍胸脯给堂妹保证,肯定会带回来一个合适的伴娘,当然,他自己也得充一下伴郎。

正好,他去送亲来回也得一星期,而奉九还没有去潮州玩过,所以,机缘巧合,就有了这次潮州之行,不过,作为伴娘伴郎,也有不少事情需要帮着新人处理,这次就没法带奉灵吴妈她们了。

因为需要提前一天到达潮汕,所以一大早他们就坐着火车出发了,估计得大半天才能到。

因为没有年龄大的和年龄小的跟随,所以包不屈也没带下人,反正如果需要人手,潮州有的是。

一路上满满的岭南风光,让人迷醉,奉九和包不屈还本着学术研究的精神,探讨了一下当初苏东坡到岭南的惠州做官时写的名诗:“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是不是有误?

奉九说:“我也曾吃过你们这儿的荔枝,大如鸡卵,果肉滑溜溜的,甜到齁,我一天吃五六颗嗓子就受不了了,如果不喝点龙井茶,第二天一早嗓子就得肿起来。”

包不屈说:“你说得对,荔枝火大,还那么甜,一天三百颗,还不得得‘消渴病’?”“消渴病”也就是尿病的古称。

他顿了顿,接着说:“我听说的,是这么回事——苏东坡到了惠州,当地人告诉他说我们这有句俗语——‘一啖荔枝三把火’,是提醒他荔枝再好吃也不能多吃,但他一个四川人,也听不懂岭南话啊,还贪嘴,所以就留下这么句诗了。”

原来如此,可爱的通才苏老先生的确是很享受口腹之欲的……也不知他嗓子肿了没有。

奉九笑着叹道,“有理,讲得通。”又说:“其实我不大爱吃荔枝,但这句诗的前一句是‘罗浮山下四时春,芦橘杨梅次第新’,到了广东我才知道,原来芦橘就是枇杷,嗯我更爱吃枇杷,甜得刚刚好。”随手拿起放在一个竹编小篓里的枇杷,仔仔细细剥起了皮。

包不屈静静地看着奉九,枇杷是广东开春最早成熟的水果,现在正是好时候,杏黄鲜嫩,香甜多汁,金丸一般在奉九嫩白纤长的手指间翻动着。

包不屈早就发现,奉九不象其他女子那样,认识她一年多了,就没见过她涂抹指甲。她的指甲是天生的肉粉色,形状椭圆,泛着自然的柔光,健康又洁净,十指尖尖,在女子里并不算小,但也是这么漂亮。

现下这漂亮的指甲正尖起来,在枇杷薄薄的外皮上滑动、挑起再轻轻撕开……

包不屈喉头动了动,忽然觉得一阵燥热,他扭头去看火车窗外慢慢掠过的青翠欲滴的春山,漫山遍野挂满了金黄果实的枇杷树和还没结果的杨梅树。

奉九剥好了一个枇杷,递给包不屈:“包兄,吃枇杷。”

包不屈感激地一笑接了过来,忽听得对面的佳人惆怅地说:“杨梅我也爱吃啊,不过,等它结果的时候,我已经回奉天了。”包不屈神情一黯,已经进了嘴巴甜如蜜的枇杷,也变得苦涩了起来。

剩下的旅程,两人除了不时交谈几句,就是一起看着窗外的风景,在以后的生命里,包不屈也始终觉得,从广州到潮州的这段火车之旅,是他一生当中,最安宁、最幸福的“quality time”,也就是美国人总爱讲的“黄金时光”。

当后来因为战争在困境中挣扎,到了夜晚无法入睡时,他就会无限珍爱地让这段尘封的记忆像画卷一样徐徐展开,他还能清晰地感受到那天拂过耳畔的清风,带着枇杷的果香,连着少女时代的奉九那美好如雕塑般的侧影,一起陪着他在梦境里,随着火车哐啷哐啷的节奏,缓缓滑过,抚平他无尽的焦虑和悲伤。

到了潮州,包不屈带着奉九到了新娘家,也就是自己的堂叔家。

潮汕人极重传统和亲情,所以家族里有事,大家都会互相帮忙。

新郎也是本地屈一指的大户人家的嫡亲子弟,包不屈先作为娘家人送亲,再充数做新郎家的伴郎出席婚礼。

他们很快到了新娘住的院落。

新婚夫妻一共请了有四个伴娘和四个伴郎,伴娘们现下终于到齐了:都很年轻,不是亲戚就是同学,而且都是广东人,除了奉九一个不知如何归类的。

新娘家给每个伴娘都置办了湖蓝色素绉缎做的短袖袄褂,外面别出心裁地罩了一层半透明的白色乔其纱,下面配珠灰色百褶裙;听说伴郎则是一水儿的黑色香云纱长衫,奉九赶紧去屏风后换上了伴娘服。

包不屈跟奉九交代了几句,跟堂妹点点头,就出门赶到新郎家去了。

剩下一屋子人说说笑笑地等着新郎迎亲。

又等了一阵子,门口终于有了动静。

包不屈在半路上碰到了新郎迎亲的队伍,于是掉转头跟着一起回来,不忘在汽车里换上了伴郎服,并把新郎家人交到他手里的一对色彩斑斓绚烂的长尾野山鸡转交给了堂叔。

伴郎们大多是活泼的,他们理着清爽的发型,抹着发蜡,看起来颇有些玉树临风,在婚礼上除了负责帮新郎接亲、挡酒,就是负责耍宝,这在各地都一样。

按照惯例,新郎来叫门了,里面不给开,外面就塞红包;伴娘刁钻,出问题难为新郎;伴郎奋起应战,你问我答,各种歪解得不亦乐乎,背古诗词的,做对子的,考莎士比亚台词的,甚至还有做微积分题的,不一而足;到后来伴娘终于满意了,闹哄哄地门终于开了,于是迎亲队伍总算可以往新郎家赶了。

到了新郎家,等着前厅举行仪式,于是这个八个伴郎伴娘都站在一个回廊处待命。

来了两个月,奉九的粤语又有进步,听得懂这些人说话是不成问题的,因为只有她与其他人不熟,所以一直不出声,保持着微笑的表情。

只不过,她的脸越来越红,他们,尤其是伴郎们,时不时转过脸注视着她,对她的容貌议论个没完没了不说,还开始打听她的身份了……

为了怕他们接下来说不定会讲些什么肆无忌惮的话让大家难堪,奉九主动用粤语跟身边一个圆脸大眼睛的伴娘聊起了天儿,如是,其他人这才愕然发现这个今天在场的唯一一个非广东人,居然听得懂也会说自己的家乡话,可刚刚他们嘴上最没把门儿的一个说了点过火的话,这可如何是好?

好在奉九只是好脾气地笑着,一副根本没在意的样儿,于是大家也都松了口气,气氛慢慢热络起来。

奉九听着大家的问话然后认真回答,她的粤语发音虽还不是非常地道,但也足以另其他人刮目相看,尤其得知她到广东不过才两个来月。

仪式快开始了,伴郎们先出去帮忙,过了一会儿,奉九也和其他伴娘一起,陪着新娘从闺房出来,穿过九曲回廊,到前面宴客的厅去。

此时,新郎家的园子里已经站满了前来观礼的人,人声鼎沸,热闹非常。

忽然从新娘身后冒出来一个个子高高的伴郎,一身黑长绸袍,戴着一副自从退帝溥仪戴后就一直风靡全国的黑色圆形水晶金丝边太阳镜,和着院子中央留声机流淌出来的歌曲的轻快节奏,一边扭动身体跳着随性的舞,一边转过身子一个下腰,用嘴咬了回廊里随处放置的广口水晶玻璃瓶里的一枝红玫瑰,叼在嘴里,再舞到奉九面前,又是一转,那腰强韧得像把弓一样地拉开,带得身体向后仰去,顺势把头伸到奉九手边,头也率性地一甩,示意她接过去。

这首歌正是全国流行的《玫瑰玫瑰我爱你》。

满园子前来观礼的大部分是年轻人,大家看了这个情形,纷纷起哄,要奉九接受这枝;奉九拗不过,羞红了脸,只好小心地避开这个伴郎的嘴巴,把长长的玫瑰梗拿在手里。

离得老远的人群中有轻轻的“咔擦”声,有人拍下了这个场景。

包不屈在全场“唏溜唏溜”的口哨声和热烈的掌声、叫喊声中直起身,微笑地望着奉九,雪白的牙齿和唇边若隐若现的酒窝,更显得魅力十足,瞬间迷倒了不少年轻女子。

即使是多少年后,也有很多人仍然记得这场婚礼,记得婚礼上的这一幕。

很快,这张照片被洗了出来,和奉九在广东其他的照片一起,坐着航空邮政的飞机,三天后,已经被放到小红楼的桌子上了。

一双骨节分明指节修长的手沉稳地拿起照片,一双不带什么情绪的幽深的墨色眼睛一张张照片慢慢地翻看着,忽然这双手停在一张照片上,不动了;把这封厚厚的加急特快信函送进来后,正在旁边待命的支长胜很有技巧地偷偷踮起脚尖,伸长脖子,不动声色地努力向前看去,只可惜除了看到一张貌似是倒着的奉九笑得春烂漫的脸外,什么也看不清,忽然“啪”地一声,他被吓了一跳,这张照片被狠狠地拍到了桌面上。

支长胜又抖了一抖:这两个月以来,这宁军团长近侍的差事,真是越来越不好做啊。

忽然听到宁铮说:“查查我的行程,最近十天,是不是没什么要紧事?”

支长胜赶紧从兜里掏出一个硬皮本,连翻了几页,快速浏览完毕,“是,最近各系各派都在整饬军队,购买军火,或出国考察。没有什么更紧急的军务。”

“准备一下,我要出省。”

宁铮起身就走,支长胜呆了一下,赶紧跟上。

……………………………………………..

铺陈了半天,仪式终于正式开始了,八位伴郎伴娘整齐地分列在新郎新娘后面,下面乌央乌央观礼的人的眼睛都不够用了,看了这个看那个的,但到了最后,目光都齐刷刷地看向奉九。

被这么多眼睛盯着,奉九再落落大方也难免被看得有点羞郝……

她听得懂底下在说什么:“这个女仔好靓啊,不是我们这边的人,看着又高又白,倒像是东北那边的;不过这脸盘,又像是江南的。”

中西合璧的婚礼果然不同凡响,这边新娘新郎不但交换了戒指并接受了一位穿着牧师袍的英国牧师的祝福,那边一转身还得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才算礼成。

仪式结束了,观礼的人们跟着涌进了婚房,蓦地看到一个肉乎乎的彩衣小童子正躺在婚床上呼呼大睡,可能因为伤风了鼻子有点呼吸不顺畅,所以还打着小呼噜。

啊?新郎的乳母赶紧从后面挤过来,抱起孩子,小胖子被吵醒了,睁开湿漉漉的大眼睛,看到这么多人,小胖嘴儿瘪了一下,随即拉开架势就要开嚎,被乳母眼疾手快一把捂住,连连道歉。

众人看着小胖子的憋屈样和乳母急的满头汗,都不禁大笑起来。

奉九翻翻袖子,掏出一个打秋千的小木头人儿递给新娘,这是刚刚包不屈抓空给她的,他也是在刚刚迎亲路上遇到的,想着奉九能喜欢,百忙之中还不忘买了。

玩具一递过去,本是新郎侄子的小胖子立刻不哭了,好奇地摆弄起来。

“这是安床童子,寓意自然是早生贵子,本来躺一下就行了,估计刚刚是忙活忘了,硬是让他睡着了。”旁边有人给从外地赶来观礼的客人解释起来。

奉九莞尔,在奉天没有这样的习俗,但扔一床的枣子莲子是有的。

接着就是宴席和听戏了。

宴席不用说,潮汕大户人家娶亲,自然不俗,奉九跟着见识了广东与东北席面的不同,也是大开眼界。

饭后,戏台已经开场,奉九认真地听着——除了热热闹闹的皮影戏,她一向不大喜欢其他传统戏剧,总觉得佶屈聱牙之感。

可能是这几个月心绪起伏很大,她现在也能安安静静坐下来听几曲了,戏台上演着的,正是著名的粤剧《乐昌分镜》,讲的是南朝陈乐昌公主与驸马徐德言破镜重圆的故事,众多红船弟子用白话唱出,没有小时候去苏州听的昆曲那么清丽婉转、精致纤巧,但显得颇为轻快流畅、新颖多变。

曾有文豪作诗这样称赞:“莫夸骑鹤下扬州,渴慕潮汕数十秋,得句驰书傲子女,春宵听曲在潮州。”

奉九听了属于南戏一腔的“潮泉腔”的粤剧,颇有感触,忽然想到了老家的奉天落子,是不是也是被她忽视的瑰宝呢?绵密柔丽的南曲与劲切高亢的北杂曲的确不同,但各有特色,她现在觉得都有些喜欢了,待回家定要好好听上一听。

转眼间,她已出来两个多月了,虽离奉天三千多公里,可现在想起来,却觉得家乡离自己前所未有的近,这难道就是包不屈说的,有些想家了?但就此离去,却还是有些不舍。

奉九觉得自己跟广东,天生有缘。

参加完了婚礼,包不屈和奉九又坐着火车回到了包家。

今天包家也请了一个戏班子过来,奉九听完后,忽然起了兴致去后台看望粤剧演员,戏班的台柱子是一个叫芙蓉秀的女子,年纪不过二十,一身娇怯怯的气韵,刚刚表演时,琵琶铿锵,歌喉清丽婉转,让人心生欢喜。

奉九对她的扮相很是眼馋,芙蓉秀于是笑着给奉九也妆扮上了,取的是她自己的旦造型:先拍彩拍红,再上大白脸也就是定妆,最后扫红,奉九在家也没怎么化过妆,看着极是新奇,不免这摸摸那碰碰,芙蓉秀赶紧抓过她的手定在梳妆台上,顺便在她额头中间轻轻一点:“淘气。”奉九嘿嘿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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