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出人群后,『妇』人先向郑忽行礼,之后又朝在做的乡长老和乡宰行礼,男子也跟在后面行礼。
午乡三老和乡宰看见是此二人,脸『色』有点微微尴尬。
这二人所争之事,不过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二人已经决断过了,未料这『妇』人还是不依不饶。
郑忽也注意到了各人脸『色』的变化。
“你二人所谓何事?”郑忽面『色』严肃的问道。
『妇』人率先开口道:“我二人本是邻居,我家有桑树,树大,有枝叶垂于他家,他未经我家人允许便采我家桑叶,我多次令其归还,他不许!”
『妇』人刚说完,男子立刻反驳道:“我不已经归还了吗?”
『妇』人面『露』讽刺,道:“你偷了我家几年桑叶,就归还了那么一点,尔真以为汝母可欺不成?”
乡三老和乡宰见状更是尴尬,急忙向郑忽解释起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并告诉郑忽他们的决断是令男子归还桑叶,但是他们也无法确定男子这些年究竟采了多少桑叶,男子总是往少了说,而『妇』人总是往多了说,男子按照他所说的所采桑叶的数目归还,而『妇』人却一直不满意,感觉还不够!
听到这,郑忽算是彻底明白了。
这件事情的问题不在于男子究竟采了多少桑叶,而在于男子已经构成了偷盗行为。
乡宰和乡三老这么判,永远是不可能让争端平息下来的,因为男子未受到惩罚,未来他还会继续偷采桑叶,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
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此时又没有成文法,所有的审判皆是靠像乡三老或者是乡宰这种人的良心,心眼好的,像今天这种情况,都是选择息事宁人,心眼不好的,那就不用说了,杀人也是常有的事。
“此事我已知矣,你以为男子所采你家桑叶共值几钱?”郑忽向『妇』人问道。
『妇』人考虑了一会,道:“或值十钱!”
还未等郑忽开口说话,那男子便着急忙慌的道:“世子明鉴,绝未有如此之多!”
“五钱有吧?”
男子点点头。
『妇』人却又不干了“没有十钱也有七钱!”
男子“至多六钱”
郑忽……
越听越像是谈判,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郑忽不再理会二人的争执,直接一锤定音,“汝今或以钱或以桑叶偿之!”
男子道:“以钱偿之!”
“汝之所行已如盗无异,赀徭一岁,汝可有异议?”
男子面『色』发苦,特别想说有,但是看着郑忽的脸『色』,很明智的回了一句无。
倒是『妇』人没想到郑忽竟然会判这么重,为男子求起了情,毕竟是邻里之间,家长里短这也在所难免。
但是郑忽并未同意『妇』人的求情,之后又有乡三老和乡宰及在场之人,甚至郑忽身边的两个小孩子都为男子求起了情,皆以为郑忽判罚过重。
郑忽无奈,知道现在还不是能严格执行法律的时候,还是需要顾及人情,最后将男子的徭役期限改为三个月。
这才平息了民意。
……
文中的盗桑叶案是根据《睡虎地秦墓竹简》和张三家的果子落到李四家到底归谁所有的这种物权关系问题改编,实在抱歉,这一更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