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德瑞克接了一个案子,要出庭辩护。他对郭宗堂说:“今天有个案子,我要出庭辩护,你能否一块去旁听呢?”
“可以,没有任何问题,多谢德瑞克先生。这是什么案子吗?”
“你不用多问了,到时候去你就知道了。”
高等法院审判厅,法官、陪审员、法警以及被告和原告等一一就位。整个法庭显得十分威严肃穆。开庭时间到,法官立刻宣布:“现在开庭,首先请原告律师发言。”法官话音刚落,德瑞克便站了起来,只见他打开事先准备的材料,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至此,邓旭东才知道,这是一起财产纠纷案。原来,一名西班牙人把自己的一批货物交给了一家英国邮轮公司,希望搭乘次邮轮,能够把货物顺利地运回西班牙。可是没想到,这位英国人,不但没有完成任务,相反,他编造借口,声称货船在亚丁湾遇到了海盗。货物被洗劫一空。实际上,遭遇海盗抢劫是英国人自编的,实际的状况是英国人把货物私吞了。于是,那位西班牙人将英国船主告上法庭。福瑞克发言刚结束,对方的律师便站了起来,他针锋相对,对德瑞克提出的观点一一反驳。法庭上,双方律师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事实上,在这件事情中,责任完全在英国人身上。是他太贪欲造成的记过。坐在旁听席上的郭总堂,他就在看英国法官是如何来处理此案?
辩论中,尽管德瑞克语言犀利、观点明确,可是,就是因为他的当事人是西班牙人,而主审法官的是英国人,尽管原告方,理由充足,人证物证俱在。可是,法官还是偏向英国人,最后裁决宣布,西班牙人败诉。通过这个案件,令郭总堂再次认识了英国法院。
走出法庭,德瑞克满脸阴沉,他觉得,今天的庭审是他律师生涯上的一次耻辱,从事律师几十年,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狼狈不堪。
“德瑞克先生,你对今天庭审结果满意吗?”郭宗堂问道。
“不满意,我很不满意!今天的,法庭上,法官没有主持公道,他明显在袒护英国人,我感到非常不满,按理说,这场官司应该胜诉的,可是,结果让人感到十分失望。”
郭宗堂规劝德瑞克:“先生不必太自责,方才在法庭上,先生的表现十分出色,没有出现任何纰漏,问题没有出在先生的身上,而是在法官的身上。先生,你觉得,作为一名法官,或者律师,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呢?”
德瑞克先生想了想说,一名律师,首先要具备专业思维方式与业务技巧。
“何为专业思维方式与业务技巧?”
德瑞克解释说,所谓专业思维方式与业务技巧就是要求律师在法律调研、起草法律文书、起草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诉讼等一系列律师的日常工作事务中,要不断在习惯做法中,去摸索总结隐含在这些工作中的专业思维方式与业务技巧,不断完善经验的积累,才能更好地应对突发情况。
德瑞克还说,信任是律师生存的基础,作为律师尤其要珍惜委托人对于自己的信任。律师要对自己的当事人忠诚,但要忠诚在法律范围内,用法律的方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德瑞克还指出,作为律师,还应该具备总结业务经验的习惯与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律师的工作是需要总结与提升的,每一个争议案件,在做好归档工作的时候,律师都要进行进行分析,案件胜诉或者败诉的原因理由。受理案件之前,律师自己必须仔细核查自己的代理意见、质证意见、证据材料是否完善,是否达到了法官想要的水平。只有总结,吸取经验,接受教训才能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