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落甲的长相并不寻常,甚至可以算得上是几十年难得一见,若不是肤色黝黑的话,他还真当的起陌上颜如玉,公子世无双这两句话。
“小人的使命是护卫小姐周全,其他的事一概不管!”
薛红绫冷笑道:“我问你,你杀人厉害,还是保人厉害。”
“杀人!”
薛红绫复问道:“那我再问你,一个若是真的想死的话,你又要保她不死,你会怎么办?”
“砍手脚,断其行,割其舌,断其心。”
薛红绫脸色阴沉略带绝望的说道:“那你动手吧。”
“将军曾说过,不能让小姐出一分一毫的差错。”
薛红绫笑道:“那你能在确保我无伤的情况下阻止我寻死觅活吗?”
“不能。”
薛红绫问道:“为什么?”
“将军曾说过,小姐的聪明才智他也望尘莫及,若是小姐真的有心寻死的话,小人只能随后陪葬。”
薛红绫望着手中的木头,随后说道:“我知道,你自被被起用以来,多次诛杀外族的内阁大臣,手上沾了大小十几个国家官员的鲜血,没有一次失败。在你眼里,死并不可怕,你怕的是不能完成任务,军榜第一名和第二名之所以比你强,一是因为其中一个是我哥,你永远也超越不了自己的主子。而第二个,则是因为他的手里沾过外族皇帝的血,你穷尽一生不就是想等这样一个机会么?如果现在因为这么点小事而死掉,那你不就成了一个笑话?”
“没错,小人的确不服他。”
薛红绫面无表情地说道:“那就赌一把吧,现在盘龙府知道我真实身份的不超过四个人,我现在就回客栈,寸步不出房门,安全不用你考虑。你若是找到他,我就确保你完成任务。你若是不听话,那就等我死了以后自裁吧。”
“小人遵命!”
几个时辰后。
夜色如墨,有书生盘坐在此处,听着海潮涌动的声音,一波一波的冲到岸堤上,他的腿上还放着一个桃木古琴。
隔岸观火多烦闷,书生意气何时酬。
一曲陌上行隅,诉尽千相万般苦。
狄逢春看着月色挥洒下的淮河,无数文人仕子在战乱时期曾在此留下绝笔,却无一人似千相那般投身军营,建功立业。士子之才情,军师之功勋,千古以来,无人再出其二,他才是世上最成功的文人。
遥想当年,千相原本可以在十年内收拾河山,却因皇帝当年下令退出行隅守安固而功亏一篑,年年征战,皆为朝廷不肯调拨粮草而累,不过十年内没有完成的伟业终究还是在十年后完成了。
再看如今自己,快到不惑之年还是一事无成,曲身为间,他到现在都快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谁了,还敢和千相比,当真是不自量力。
他的嘴角泛起了一丝苦涩的笑容,悠扬的琴声也随之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