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破越转身,定住了身形。
“待会儿我叫人送饭,记得吃。”
常伴秋风,年岁好葬有心人。门前庭叶,淅淅几许绕矮檐。三笔两画,心头事,总难圆。
她望着吴落甲的脸,熟悉而又陌生,太久没见,他长了一些胡子,太久没见,他亦多了一根白发。
“傻呆子…”
良久之后她红红的眼角笑成了弯月,口中兰香几许,这昏过去的无福郎也不知闻不闻得到。
“你既然不喜欢与人动手就该老老实实的归隐山野当个庄稼汉,然后再娶个块头大,能帮你一起干农活的女子,这样对你来说,或许是最好的吧,为什么你这样的人总要遇上一些让你撇不下的人呢?承道这么大,屋舍又这么多,你又如何寻得到我呢?”
“真傻!你别以为你昏过去了我就说不得你了,你个没良心的,孩子还在我肚子里,名字都没起呢,你这个当爹就算再没读过书,名字也该由你起不是?”
“我知道你要做个好人,好人会为了素未平生的人奋不顾身,亦会被人嘲弄成天底下最傻的傻子,但好人也得顾着自己不是?不能总心疼别人,也该让别人心疼一下自己。我就求你这一次,最后再做一次好人,睁开眼看看我行不行?”
薛红绫望着他虚弱疲倦始终不肯醒来的脸,哽咽道:“你难道真的就这么狠心?我在你心里难道什么都不是?你就狠心一声不吭的撇下我。”
“咳咳…”
忽然,床榻上的那些人扬起身猛地咳嗽了几下,喉骨突兀。
薛红绫见状欣喜道:“呆子!呆子!”
可即便如此,吴落甲依旧是再度昏睡了过去,薛红绫连忙捏住了吴落甲的脉搏,眼角一松,喃喃道:“有救,有救…”
两日后,薛破越坐在中军帐中,时辰已然入夜,他这几日未曾回府,一来是为了妹妹,二来则是许黑子书信与他—近来朝堂是非颇多,君坐阵军营避嫌即可。
他亦派人打听了一下消息,前几日的朝贡上,金人特使派人送来了一口大钟,气焰嚣张,以往的朝贡少不了兽皮珠宝,这一次却只有一口大钟,其中意味让那些大臣险些把眼珠子掉出来了,要知道再过半个月便是皇帝的六十大寿了,普天同庆的日子里他却送来了一口钟,这与下战书何异?
皇帝却不闹不怒,反倒笑道:“朕之大华,地广土肥,珍奇异宝数不胜数,臣民不计其数,尔等朝贡在朕眼中,乃是友邻心意,无论多寡,朕当欣然笑纳,朕之大华,亦向来都是礼尚往来,你既然给朕送钟,那朕也送给你们大汗一件礼物。”
“敢问大华皇帝,你要送我大汗何礼?”
皇帝笑道:“宝文楠木最好,你不妨带回去送与你家大汗,就说此木有安神定心之用。”
那使者还当大华皇帝怕了,真的傻兮兮的带着楠木回了金国,金人大汗大喜,还真准备晚上就睡在这楠木上,却不料身旁的谋士说道:“大华人死后要进棺材,这楠木便是做棺材最好的木头。”
大汗当即大怒,斩了回使。
这样的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些年金族愈发壮大,早有染指中原之地的野心,与当年的越族如出一辙,早些年大华与越一战,早已大伤元气,如今过了二十年方才恢复一些元气,皇帝自然是不愿打仗的,于是一忍再忍一退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