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破越淡笑道:“他身边的那三个可不是好事的主,其中一个睡了我们煜阳城的各大妓院的花魁,我特意让人查了一下,居然没漏下一个,人才啊…”
薛红绫白了薛破越一眼后,他便顿住了。
“这个人可算是熟路,而另外两个,一个曾在承道府当过捕头,也算是小有名气吧,不知为何半个月前辞官不做了,至于这后一个,我看了一下手脚,是块偷鸡摸狗的好材料。”
薛红绫惊呼道:“他是怎么跟这些人混到一块儿的。”
薛破越挑眉道:“我说你们女人怎么一个个都是头发长见识短的,这男人玩什么样的朋友碍着你们什么事了,别看这些人手脚不干净,但到了关键时候,你会发现还是这些人顶用。”
薛红绫默默道:“我看是坐牢的时候吧。”
薛破越神色尴尬了一阵,旋即说道:“你不懂,秒人自有妙用,就比方说这些做贼的吧,天生就是耳朵机灵手脚麻利,但凡是做贼做的好的来参军,做个斥候,那隔几天就是一件大功,实不相瞒,哥这块地儿啊,斥候的前身都是做贼的。”
见薛红绫一副不屑的样子,薛破越也就不跟她讲歪理了,便接着说道:“再说说这捕快吧,要的就是有一双鹰眼,无论是大物小件,一一都逃不开他的眼睛,有了这两人为伴,吴落甲就等于有了眼睛和手脚,最后便是那个…”
薛红绫面无表情道:“你是想说熟络风流场所的人能让事情进展的更快?”
薛破越点头道:“正是如此。”
薛红绫皱眉道:“那你直接叫他们三个去就成了啊,为什么非要带上那个呆子。”
薛破越叹道:“你不懂…依我看啊,若是没了吴落甲,这三个人只怕硬生生的凑也凑不到一块儿去啊!”
都说女人奇怪,这男人奇怪起来倒也让人捉摸不透,交朋友非得找对路子的人,一碗酒下去便多了几个兄弟,比娶媳妇儿不知快上多少,但若是不对路子的人,就算放在同一个屋檐下一辈子,也会老死不相往来,而男人普遍都有一双眼睛,一双能一眼就看穿这个人是不是自己同路人的眼睛,吴落甲偏偏怪了,是个男人就能跟他凑到一块儿去。
薛红绫幽幽道:“随你吧。”
转身便欲离帐。
薛破越轻声道:“怎么?照顾了几天几夜了,这人醒了却不去看看?”
薛红绫未转身,叹道:“看又如何?不过是徒增伤悲罢了,我答应了爷爷,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他了…”
薛破越大笑道:“老子也看他不顺眼,最后一次最好。”
薛红绫呢喃道:“是啊,最后一次最好…”
薛破越沉声道:“但是妹子啊,哥这些年想见的人没几个,不想见的人却多了去了,总归是明白一个道理的,有些人这一转身兴许就是一辈子了,你真的甘愿?”
薛红绫哽咽道:“哥,你就别让我再哭了好不好,我真的好苦,好苦,心头像是插了一把刀子一样,好痛,但是这样无论是对他还是对我,都是最好的。”
饶是薛老太爷这样明事理的人也知道一个道理,少年穷就是少年穷,任何人都可以欺到你头上,有能耐就自己爬起来,要不然一步登天的美梦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