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5年,因财政困难和朝廷掌握的土地不足,明宗李峘废止了给在职官吏分配土地、赋予其收租权的职田法,朝廷只向官吏发放俸禄,承认两班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朝廷收取田税。这标志着半岛自新罗以来上千年的果家分配土地的制度画上句号。从此以后,李朝的土地除了一部分宫房田和官厅田外,均为私有,也促成了“地主-佃户”制的生/产关系在李朝的全面普及。
16世纪以后,由于具有收租权的田科制度逐步瓦解,各级官僚和地方豪强对占有土地的欲望越来越高,围绕着土地所有权的斗争从统治集团内部扩大到乡吏、农民和奴婢等各个涩会阶层。李朝后期的土地大规模兼并不仅仅限于民田,还包括官屯田、山林、渔场和滩涂等土地。权贵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正治和经济特权,通过开垦、买入、兼并,甚至是霸占和抢夺等方法占据了忠清道、全罗道和庆尚道的大量肥沃土地。一些地方豪强还通过强制驱使农民开垦海边的沼泽和滩涂来兼并土地。
这时期的李朝,南方的百姓正在经历由自耕小农到佃户的痛苦过程。而北方百姓,由于朝廷对权贵有“优免”,在南方根本收不上田税,只能将重担一点点压在他们身上。北方多山区,即使在后世粮食产量也只有每公顷1.5吨,亩产不到300斤,可想而知生活是多么苦逼。
好在这一时期,北方人地矛盾还没有到达异常尖锐的地位,李朝百姓总能慢慢开垦缓坡与小山谷的平坦碎地,一家几口人操拾那三四亩田,再捡捡山上的柿子,勉强能养家糊口,到李朝中后期处处“盗火贼”的场景终究还没有出现。
林巨正为尚献介绍道:“自接到大人的通传,我便派人各地走动,现已招募六千余人,还有许多人在赶来的路上,这些人里许多都不是第一次应募。”
“都是熟手最好,也省却了培训时间。这一次的任务非常紧,不然我也不会亲自跑来察看!”尚献点点头,走了一圈临时劳工营地,说道,“开春化冻之前,劳工得分批出发,你务必命人将他们护送至铁山,那边会有人与你对接。”
“小人明白!”林巨正连忙应道。
东北总督府办公室主任相当于李朝几品官,林巨正不清楚,但他知道这样的人物亲自过问,这件事必须得办好。自己的兵马佥节制使也就是张能糊弄普通百姓的皮,但凡是个两班贵族子弟都不会瞧得起,想坐稳这个位置,还得倚仗宋洲人为靠山。再者,林巨正还是个有“侠义”情怀的人,但“兼济天下”离不开钱粮,这亦得仰赖宋洲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