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给私人团队?”
“就好像山庄外面修建的那条泥结片石路一样,计算好工作量,明确建设时间、标准、资金和质量要求,谁觉得自己有能力都可以来承包。”
“任何人都可以承包建设部发布出来的建设任务吗?”
“不错。”
李严说:“主公,这些建设任务外人都可以做下来的话,我们山庄完全有能力做得更好,为什么还要把这些工作岗位包给个人去做呢?按照你先前说的,这不是在损害今后我们国家的利益吗?”
魏民生说:“这种情况不存在损害谁的利益,因为这些建设项目是必须要做的,但我们的建设部要做的事情很多,不可能对每个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都全程关注。
而且从山庄目前的情况来看,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些重要的岗位都存在严重的缺员,从而影响未来华夏国的发展。
如果把一些简单的建设项目承包了出去,建设部就只需要按照需求发布建设任务就可以了。
这样的话建设的摊子就可以铺得很大,甚至可以直接发布在其他国家地盘上的一些建设任务,完成后我们去接收就可以了,不用直接与其他国家的官员打交道,可以省下更多的人力和时间,所以这些建设项目的外包是非常省心的。”
“外面的人来承包的话,给付承包资金也没有什么。可如果是山庄的正式成员来参与承包建设的话,这些正式成员原来的工资又该怎么计算?”
“这个问题嘛……也简单,承包建设项目期间,无法完成山庄工作任务的,按照最低收入标准发给基本工资,也就是每人每月150元华夏币,承建项目中的收益算自己的额外收入。”
李严思索了一会儿说:“主公,这些承包建设项目的如果做得好的话,这个额外收入可能大大高于山庄里固定岗位的工资收入,这样会不会加剧山庄固定岗位无人来干的矛盾呢?”
“按照你们的方法来承包这些建设项目也有可能出现这个情况,但我们可以从制度上来进行一些完善,首先,建设部发布出来的建设任务,其投入的建设资金总量是经过初步计算过的。
其次,发布的任务是面向所有人以公开竟价的方式来确定承包人的,价低者获得承包建设权,同等条件下信用贡献点高的获得承包建设权。
在这种情况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就必须精打细算,出价高了得不到承包建设权,出价低了自己还可能亏损,所以这个建设项目的承包人是要承担一些风险的,远没有固定岗位工资稳定。”
“在降低建设资金的情况下,这些承包出去的建设项目,它们的建设质量如何保证呢?”
“这些建设项目的承建人需全部进行实名认证登记,一旦发生人为的质量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修复过程中的相关经费、物资由责任人负责。”
“如果建设项目出现的质量问题非常严重,承包责任人没有足够的经费和物资来修复这些质量问题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