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出身高贵而又卑贱的凡人男孩也是如此,维萨里想,大公主说得没错,只要他有才能与野心,几十年后,他回过头来,就会发现大公主让他做出了一个多么正确的决定。
“您觉得他以后会怎么样?”路易蹲在水晶球边问道。
“请别用这个姿势和我说话。陛下,”太猥琐了,维萨里压下之后的形容词:“殿下是个聪慧而又明智的女士,她就如同一柄华美的利剑,虽然冰冷,却能让人清醒,”他说,并不全是恭维,如果他的妻子也是大公主这样的人……也许他的命运会被再一次改写,“萨伏伊先生也只是一时冲动,他还是个孩子,他并不知道漫长的时间总会带走什么……”
“然后带来什么。”路易一边站起来,一边接道:“我必须说,小欧根虽然有点阴郁,但他确实有着出众的天赋,沃邦元帅,苏瓦松伯爵,甚至之前的亨利伯爵(大孔代之子)都向我赞扬过他在战斗上有着野兽一般的直觉。”
“战斗还是战争?”
“他还没有经过战争呢,”路易说:“不过我正要让他去试试。”接下来还是别让他留在凡尔赛受折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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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瓦松伯爵同时接到了国王的旨意和两个人,一个人正是他名义上的长子小欧根,另外一个则是一个波旁,也即是旺多姆公爵的孙子,国王半个连襟的儿子,一看这两个人,苏瓦松伯爵就要叹气。
旺多姆公爵的全名是路易.约瑟夫.德.波旁,本文中有太多路易了,所以就让我们叫他约瑟夫吧,他与垂头丧气的小欧根形成了极其强烈的对比,二十三岁的年轻人在装扮上无限地向奥尔良公爵靠拢,在油嘴滑舌上无限地向达达尼昂伯爵靠拢,在风流韵事上则无限地向孔蒂亲王或是莫里哀先生靠拢,不过最好的是,他身上没有多少来自于达官贵胄的坏习气,也许是在军队里服役后才到学院的关系,也很能受苦。
但国王怎么会想到把他派去洛林?苏瓦松伯爵思忖道,在军事学院没有建立的时候,战场上的学问只能由长辈传给晚辈,他不介意带着小欧根,却不太明白旺多姆公爵明明在敦刻尔克,他的孙子约瑟夫怎么会被安插在往洛林的军队里。
不过这也不是他能干预的事情,旺多姆公爵也不能,当然,这位老而弥坚的波旁也没有愚蠢到这个地步,他确实写了封信给苏瓦松伯爵,连同三十个火枪手交给他——希望自己的孙子别在这位将军麾下出什么事故,如果出了,也希望将军能够在惩戒他的时候“稍微”手下留情一点。
幸好约瑟夫还是一个知道轻重的家伙,在苏瓦松伯爵给旺多姆公爵回信的时候,他正拉着小欧根,骑着马在行军的队伍边悠闲地游走——这有点越线,但他也确实领取了巡查的任务。相比起已经在军队待了几年的约瑟夫,在军事学院里也还算是新人的小欧根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大军延绵不绝地行走在道路上的景象。
这里的军队甚至只有三千人,而国王三次御驾亲征,士兵的数量都在五万左右,那将会是个多么震撼的景象,他简直不敢想象,他也几乎没有去想象的时间,虽然对于约瑟夫,巡逻只是一桩用来打发时间的小事,但对没有丝毫实践经验,只懂得纸上谈兵的小欧根,他看到的所有事物都是新鲜的。
约瑟夫也隐约听说了一点大公主和他的事情,毕竟爱情就和打喷嚏,怎么也掩盖不了,只是凡尔赛宫中的人见多了对大公主一见倾心的年轻人,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他们还觉得很有趣呢,因为大公主对待小欧根,就像是对待小昂吉安公爵,或是亚历山大——也就是奥尔良公爵的儿子,在69年出生。
他一听说,就知道小欧根没可能。大公主可是连他都不敢去招惹的人,教导她的可不是特蕾莎王后,而是太阳王路易十四!
因为国王把小欧根派了出来,也有人说这是因为国王担心他会妨碍到即将到来的婚事,约瑟夫却不这么想,太阳王要做成的事情,就连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利奥波德一世也无法阻止,何况是小欧根?就算他是萨伏伊亲王的孙子也不能。
约瑟夫更愿意相信这是国王的恩惠,让小欧根远离巴黎和凡尔赛,总比让他眼睁睁地看着所爱的人远嫁要好,而且艰苦的军旅生涯会如同粗粝的石块那样磨掉所有不切实际的粉色幻想,至少小欧根在晚上的帐篷里,咬着牙齿为自己的大腿上药的时候,他肯定想不起大公主来……虽然他们在狩猎的时候也会骑马,但狩猎说到底还是游乐,烈度和时间都无法与巡逻相比,啧啧,那两条可怜的大腿。
约瑟夫当然可以提醒小欧根做好保护措施,但躯体的痛苦总比灵魂上的痛苦好处理不是?他可找不到捆扎破碎心灵的绷带。
小欧根对同伴抱持着的险恶心思一无所知,他不得不休息了一天,然后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等他们终于越过了马恩河,抵达洛林地区的边缘地带时,他终于不用面目狰狞地骑马,然后在一阵阵的隐痛中入睡了。
在烈日下奔驰的结果,让他的皮肤不如在巴黎的时候白皙,却意外地让他平平无奇甚至有点丑陋的面孔变得更和谐了,他并不高大的身躯在马鞍上也不再那么端正——要纠正这种漂亮但对肌肉和筋骨都没什么好处的贵族习气是很难的,他微微向前探着身体,一双警惕的眼睛扫视着周围,不放过一点异样。
他们的军队在行军途中,已经遇到了逃亡的民众,据说洛林的暴动是由一些原先居住在洛林与阿尔萨斯,却因为瘟疫事件,被奥尔良公爵王弟菲利普驱赶到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流民发起的,他们将没有离开洛林的人一概视作叛徒,将迁移来的法国人视作仇敌与盗贼,他们一旦攻占了一个村庄,就将里面的男人全都吊死,女人和孩子在遭受了万般折磨后被溺死或是烧死。
他们身后有谁自不待言,但因为他们原本就是洛林和阿尔萨斯的居民,对这两个地区十分了解,所以一时间阿尔与阿尔萨斯的总督有点拿他们无可奈何——他们还有指挥官,有后勤补给,有最新的武器。在毁掉了几座村镇之后他们的胆子也变大了,甚至敢来伪装成流民来攻击军队。
对于那些叫嚣着法国人滚回去之类的蠢货,苏瓦颂伯爵也懒得说什么,一概处死了事,问题是,这些暴徒除了武器和指挥官之外,他们之中似乎还有巫师出没……幸而他们这里也有巫师,才不至于无功而返。
“要来点吗?”约瑟夫策马靠近小欧根,举起一个银酒壶。
“我们现在正在巡逻。”小欧根说。
“我以为你会要点。”
“如果你是在提醒我,今天是大公主离开巴黎的日子,”小欧根说:“我没忘记,但痛苦让我清醒,我喜欢这种痛苦,我不需要酒。”
“如果你坚持。”约瑟夫说,“还有个事儿你要不要知道?”
“什么事?”
“陛下会将大公主送到马尔默。”
小欧根诧异地回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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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默是什么地方呢?它是一座踞守波罗的海海口厄勒海峡东岸的港口城市,58年前还属于丹麦,罗斯基勒条约把它连同堪的纳维亚半岛南端的斯科讷省,布莱金厄省,哈兰省和巴哈斯四省割让给了瑞典,让丹麦的老王与新王耿耿于怀的地方莫过于此。
之前法兰西看似烽火处处的时候,丹麦国王也没忘记乘火打劫,他没有针对法国的勇气,却设法筹集了一万四千人攻打马尔默,但卡尔十一世的将军固守要塞,他们在围城三周后,因为丹麦国王弗雷德里克四世承担不起更多的军费,终告放弃。
也许正是为了警告弗雷德里克四世,在与路易十四商榷后,瑞典人决定将更衣仪式放在马尔默。
这种古怪的仪式我们早在特蕾莎王后嫁到法国的时候就见过了,仪式一般在两国的边境举行,有着一个很大的帐篷,大公主要先在一个帐篷里脱掉所有法国出产的衣物和首饰,然后换上瑞典人带来的。但要说,法国和瑞典可没有边界相邻,但路易十四认为北荷兰已经是法国的一部分,当然也可以把它与瑞典的边界认作举行仪式的地方。
这个说法,别说是瑞典人,就连荷兰人也不敢说些什么,至于路易十四要将女儿一直送到马尔默,这种危险而且不符合礼仪的行为,也没人敢阻止,就算有,他们也绝对无法在国王的军队前说不——瑞典人的心情无疑是难以言喻的,他们当然很高兴看到法国国王和他的军队彻底地羞辱和恐吓了丹麦人,但等他们知道,其中一支三百人,衣甲鲜明,装备齐全的骑兵连队竟然是属于大公主,并且会被她带去斯德哥尔摩的时候,愉快的心情顿时就变得沉重起来。
这种沉重一直延续到路易十四为女儿搭建的帐篷,瑞典的贵女才掀开帐篷的门,就下意识地一退,使臣投去了询问的目光,法国人总不见得还在帐篷里装了一队骑兵吧。
“不是,大人。”贵女轻声说道,她也是伯爵之女,但她看到的东西——实在是太惊人了。
“法国人在帐篷里挂满和铺满了河狸皮。”
她不安地说。
就算法国人的盟友休伦人部落占领了最大最好的河狸皮产地,河狸皮对欧罗巴的人来说依然是种奢侈品。因为法律与传统,只有国王可以用紫貂皮,主教和公爵可以用雪貂皮,商人和一些低级官员只能用羊皮,狐狸皮和鼬鼠皮,平民索性不允许使用任何皮毛——河狸皮因为发现的晚,所以没被列入法律条文,又因为它色泽华美,温暖结实,不怕水,受到了很多人的青睐,所以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一个法官甚至抱怨他必须用收入的百分之一去买河狸皮帽子……这个足以容纳三四十个人的帐篷里却挂满了金褐色发亮的河狸皮,从帐篷顶一直到地面,简直比在帐篷里挂满了金币还要令人吃惊。
难怪那位伯爵之女只看了一眼,就不敢再往前走,那种感觉几乎能令人窒息。
但对大公主来说,她的心中只有对父亲的爱和感激,河狸皮不但让帐篷里变得异常暖和,也让她面对瑞典女官时依然可以保持一个公主的傲慢与矜持,在以大郡主为首的侍女们张开帷幔,遮挡住她的身体时,只能勉强站稳的瑞典女官们更是不敢多嘴饶舌哪怕一句——比起特蕾莎王后所遭遇的尴尬,大公主就像是在自己的房间里换了一次衣服,等她穿着打扮完毕,缓缓走出帐篷,那些瑞典人才松了口气。
大公主转过头,帐篷的两侧高高掀起,人们纷纷俯身鞠躬,脱帽行礼,因为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正站在帐篷的彼端注视着自己的女儿,她热泪盈眶,深深地匍匐在地,向自己的父亲与国王最后一次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