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独处,不喜欢周围所有人。
大雪天一个人跑到野外里,一个笸箩,一把碎玉米,一根绳儿,半截短木棍,做成捕鸟的工具。仿佛已经闻到了烧麻雀,焦糊蛋白质的香气。我把自己想象成烈火中的英雄趴上一天,一动不动。最后爹找到我从雪窝里拎起来时,我仍然保持了趴着时的姿势。
那时候上学还是一周上六天休一天,从周一到周六,在教室里一坐一天,从早到晚,我从不会违反课堂纪律,从不和人说话、打闹,也不会跟着那帮坏小子一起给语文老师起外号,从来没有下雪天故意把教室门前的雪踩的溜滑,让来自南方鼻子冻得像山楂一样的班主任像个王八似的四仰八叉的摔在那里,即使再好玩好笑我也不会笑。我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
我的学习生涯总是伴随着爹的打骂威吓讽刺挖苦和一声声叹息。这些让我神经磨砺得更加粗大而麻木。学习成绩从没有让这位上山下乡到农村广大天地大有作为的爹满意。在这位名牌大学汉语言专业优秀毕业生的教育下,我连高中都没有考上。那年我和爹几乎是同时离开村庄的。
2
从小学到初中我都没有走出过这个村庄,但我越来越厌倦待在这个封闭的村庄里。没有一个人给我好脸色,都把我当成空气或是狗屎。
初中一毕业我就逃离了家,跟着娘本家的一个应该叫二舅的二大爷(因为爹是上门女婿,称呼是要变的。)到工地上打工。每天起早贪黑,累得筋疲力尽,可我还是觉得比上学好一万倍。干完活儿,无论做什么,怎么做,只要不妨碍到其他人,都不再有人管我。
从那时起我就喜欢光头的形象,洗脸捎带着连头也洗了,干净清爽。光头也很威武,特别是刚理完发的时候,头皮泛着淡青色的光,透着股子痞气。
金环蛇、马蜂一身黑黄相间艳丽的花纹是警戒色,告诉你,我有毒,别惹我。光头和眉骨处伤疤使我看起来更凶是我的警戒色,可建筑工地上连最瘦弱矮小谁都可以欺负的缺五那小子都敢向我挑衅,时不时摸我的光头。后来从《动物世界》中得知自身没有毒且温顺的动物也会模仿那些毒物的样子,叫拟态。
但我不沮丧,还是尽量拟的像一些。
到了建筑工地才慢慢明白,学习不好和傻是两码事。工地上初中没有毕业的工头,是我最崇拜的人,精得跟猴似的。不到三十岁已经开上桑塔纳,身边的女人过几天就换一个。那张嘴才叫一个会说话。得闲到工地上,高兴了就和我们吹牛,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不高兴就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骂我们,跟骂孙子似的。
他成为我的榜样和奋斗目标。
我在城市的繁华里开阔了眼界。再也看不上庄里那些乡巴佬,甚至耻于再见庄里人。
我的成长几乎是瞬间完成的,甚至莫名其妙,突然就变了。
建筑工地不远处有小卖部,那个卖烟的小妮子长得不赖。我们去买烟从来都是一盒一盒的买,就是为了看看这个涂抹了红嘴唇的姑娘。我因为她而开始跟着城里人学习普通话。一天正赶上上火,我扯着公鸭嗓学城里人说话,牙齿咬到僵直的舌头。可惜我蹩脚的普通话和光头都没有引起她的注意,这位“香烟西施”从不多看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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