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庄》
一
我脑海中植入了一个徘徊不去的身影,他后来时不时地就要纠缠我。这个人就是“嫪们儿”。从凹眼姑娘描述的大宅驱魔直到今天,我竟然鬼使神差地来到了他的老巢。这就让我有机会从源头上接近这个不大不小的谜团了。我时常寻找机会打听他,比起环球集团的那个金仲,他似乎成了更能吸引我的一个神秘人物。我有一次向秘书小白直接提出:能不能拜访一下“缪们儿”?她听了有点稍稍惊讶的样子,然后用困『惑』、继而是几分怜惜的目光看着我,回答得吞吞吐吐:“他老了,从来不见客人的……再说他早就退休了,颐养天年了。”“可我听说你们总裁只要有了什么大事,仍然还要由干爹来决定。”小白摇头:“那都是下边的人『乱』传的。那要是多大的事情啊!再说‘嫪们儿’已经老糊涂了,早就不是过去的‘嫪们儿’了……”她这样一讲却撩拨起我更大的兴趣:
“是吗,怎么个糊涂法儿?”
“听说像个老顽童,没什么正经了——从我一来到这里就听人这样说他。我也没见他。”
“可是人家都说,你们集团每逢作出重大决策,还是要听他的。”
小白笑笑:“有时候不过是做做样子的,表示对他的尊重罢了。你想想,他是总裁的干爸嘛,不过他真的老糊涂了,如今什么都不管了……”
接下去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不愿接茬,不再说“缪们儿”的事情。这好像是个多少有点忌讳的话题。
打扫卫生的老太太,以及北庄里的一些老人,他们与我熟悉了之后,话就渐渐多起来。对他们来说,有关金仲和“嫪们儿”的话题虽然也有些顾忌,但最后还是断断续续说了一些,由我自己将其一点点归纳和衔接起来。
这个北庄形成的年代极其久远,成为山区和平原之间最大的一个村落,所以各种稀奇事情多得数不胜数。一般的村落翻新都要在原址上进行,而这里的别墅区却要建在稍远一点的地方,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据说就为了避开老宅区的一些“古怪”。北庄里有不止一处房子“硬”——这是村里人对“鬼屋”的一种特殊称谓。“硬”包含有“房子欺人”“人不胜屋”的意思。老年人说,因为一代代人都住在这个北庄,一茬茬的人换来换去,老的入土了小孩儿又出世,阴魂太多了。死去的人有的想念村子,舍不下儿女后人,就少不得要一次次回来看看。如果是瞥一眼就走还好,有的腿脚不利索,来了就不想走了。还有的只是过年过节才来,就像串亲戚一样;可是有的一个月里来好几次,那是跑顺了腿。鬼也像人一样,都是相互攀比的,你不走他也不走,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亡人在村子里住了下来。表面看一户是一户,平平常常,其实呢,这个北庄拥挤着哩。说白了,这里是个人鬼杂居的村子,这与平原和山区任何地方都不同。不过,鬼魂们虽然留下不走,它们也不愿过多地打扰村里人的生活,怕吓着了这些晚辈。但凡事越是小心,越是要发生点什么,比如半夜里碰翻了一摞碗、砸了一个碟子,都是常有的事。可这猛然的响动就能把人吓个半死。鬼魂们要取任何一样东西,人们看到的只是这个东西在移动,根本看不见鬼魂的手和身子,所以凭空里飞移的东西最吓人了。
有的人家被夜里砰砰『乱』响的东西吓得魂不守舍,死去活来,实在没有办法了就得去求“嫪们儿”。他是村里辈分最高的人,一直是村头,谁都不怕,连鬼魂都惧他三分。村里人说他这人个头不高,但很早就是个“悍人”了,从民兵队长、出侠队长干起,一直做到后来的村头,还当过区劳动模范,与城里的大官都是朋友。他经历了不知多少大事,对付鬼魂的事情当然是小菜一碟。一开始他并不信有这些怪异,后来虽然信了,可是态度粗暴,动不动就开枪打它们——然而鬼魂压根儿就不怕枪子儿,那些调皮的鬼魂能把疾飞的枪子儿一伸手抓住,填到嘴里,像吃花生米一样咯嘣咯嘣嚼了。
“缪们儿”年纪大了,『性』子绵了,这才明白该与亡人怎样打交道。亡人花花『色』『色』,它们当中的大部分直接就是长辈,当然莽撞不得。“缪们儿”有一年上经过了高人指点,学会了扶乩和祷告,还会画符念咒。各种不同的方法对付不同的鬼魂,后来还包括妖魔之类。因为妖魔就是在田野大地上游走的精灵,大多是有奇才异能的野物,它们有时与鬼魂纠缠一起,形成特殊的朋友关系,一块儿住在村里。生人与亡人并不总是和睦相处的,因为即便人与人之间还要有个代沟之类,亡人与生人之间隔开的却是不可逾越的阴阳。所以越是后来越是陷入不可调和的尖锐冲突之中。亡人和生人也有个争夺地盘的问题,甚至有口角争执等是是非非。而“嫪们儿”许多时候是站在了生人与亡人之间、村民与妖怪之间的,尽可能秉公做事。他不再像年轻时候,总是凭借武力,总是站在村里人一边。他越是后来,越是变得委婉智慧。
他扶乩,是为了更清楚地知道弄得砰啪作响的是亡人还是妖怪,它们各自的境况以及闹事作『乱』的原因。最常用的方法是与之一起饮酒,一边喝一边拉些家长里短,一场酒宴下来,大半也就消了灾殃。如果对方是一个不通礼法的蛮『性』,那么弄到最后也就只有求助于符咒了。这对于它们是极为残酷的一件事,但也没有别的办法。有时一连几夜,村里人都会听到吱哇『乱』叫和一阵阵痛苦的呻『吟』,那就是它们被符咒贬罚、备受折磨的情形。“嫪们儿”自言自语的时候,所有人都感到害怕,还有些好奇。大家都知道这是他在与它们说话,或者讲明道理,或者好言相劝,再不就是直接发出威胁。正因为他有这些繁忙的事情、有复杂至极的交往,所以一辈子都不寂寞,以至于老婆死后再也没娶。也有人甚至怀疑他娶的是一个辈分相宜的亡人,这对于他既没有什么妨害,又是顺手牵羊的事情,因为亡人中自有一些妙人儿。但无论与亡人和妖怪们有多么深的交谊,他的心还是暗暗偏向村里人,这是大家都看得出来的。人们因此而敬仰他、依赖他,把他当成了过日子的指望。
有一年,也就是上级号召大兴工副业的时候,“嫪们儿”由城里首长的支持,一手办起了好几家企业作坊。全乡最大的面粉厂就开在了北庄,这里日夜灯火通明,一些扎了白围裙的村姑在机器跟前忙来忙去。可是正在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吓人的事情:凌晨两点左右出现了白衣白须的鬼魂,它飘飘悠悠在厂房附近转着,还探头探脑往车间里面看——那些做夜班的女工尖声大叫,有的吓昏过去,有的撒开丫子往外跑。白『毛』鬼死死追在后面,结果不止一个女工被它按住,然后就被白『毛』鬼以阴间的方法给糟蹋了。民兵布了防捉鬼,直到有一天飘飘的白影子又出现了,一溜溜趴在地上等待的小伙子却吓得身上筛糠,有的还『尿』了裤子。正这时“嫪们儿”出现了,他迈着演戏文的人才走的四方步,不慌不急地往白『毛』鬼那儿踱了几步。白『毛』鬼听见了脚步声,撩开一尺多长的白发白须转过身来,接着两个瘦瘦的肩头往上一耸,吱咯吱咯跑了起来。大家都知道那是骨头相磨的声音。这时“缪们儿”还是慢慢吞吞往前,就在白『毛』鬼要跑远时,猛地一伸剑指,那白白的物件立刻定在了原地。“缪们儿”沉着地走向前去,这边的一溜小伙子这才敢抬头去看:“嫪们儿”走到白『毛』鬼跟前,低头端量了一小会儿,突然一声大叫,猛踹一脚,然后把身体压了上去。白『毛』鬼像一张纸片一样被压扁了、撕碎了。大家知道,就因为这个白『毛』鬼太可恨了,“缪们儿”才对其不再宽恕。
“嫪们儿”是个有神力的异人,所以做出什么大事都是自然而然的。在北庄,经他的手创办的企业工厂越来越多,渐渐一个大的集团就建立起来了。时光荏苒,当年那些伏在地上看他逮白『毛』鬼的小伙子,如今都成了集团里各分公司的头儿。其中的一个大个子曾经不离“嫪们儿”左右,就像他的警卫一样,人们都说这人或许得了一些真传,他就是金仲。果然,金仲最终被他收做了义子,几年前又接了“嫪们儿”的班,成了整个集团的总裁。
“嫪们儿”年纪太大了,到底大到怎样竟没有几个人知道。老人们扳着手指算了一下,说老天啊,这人至少也有个百十来岁了,怪不得他大事不能再干了,这把年纪也只好闷在屋里养老了。也有人说这个人阳寿多少是不能作数的,因为他阴间的朋友数不胜数,那都是通阎王爷的,随便借一点光阴给他原是容易的。也正是出于和阴界朋友打交道的需要吧,“嫪们儿”一般不在阳光底下出来,所以庄里人后来要见他,就成了非常困难的一件事。传说他现在住了北庄一片连成一体的老房子里,老房子下边又有一个长长的地道,那地道是四十年代打鬼子时挖的,连通了新盖的橡树路下边,他就在二者之间自由穿行。人们说橡树路就是他让金仲仿照城里盖起来的,因为他从年轻时候就到过那些地方,可以说来来往往熟悉极了,就让金仲找人画了图样建成。这其中还建了一个特别大的宅子,他就住在里边。由于“嫪们儿”的朋友横跨阴阳二界,所以如今的橡树路,特别是那座大宅四周,鬼魂仍然是不少的。
二
一沓报章材料摞在写字台上,越摞越高,我却无心再翻它们。在北庄待了半天,回来洗个热水澡好不舒服。大澡盆里的水不冷不热,旁边的一个开关再打开,循环不止的水流就会『荡』起波纹,轻轻抚『摸』着我。我闭了一会儿眼睛,听到了一阵门铃声。没有理它。这样许久我才开始揩擦身上的水珠。迎面是一个宽幅壁镜,我全身无一遗漏地映在上面。特别注意了一下隆起的小腹和两条瘦骨嶙峋的腿。鬓角秃得越来越厉害,鼻头的『毛』孔有点粗糙,额上的皱纹不知何时变得那么深,简直像刀子雕成的。左脸庞暴了一点皮,嘴角透出倔犟,上唇的胡茬更黑了——我『摸』了『摸』,它像钢针一样。
穿好衣服走出时,起居间里已经坐着小白。她今天穿了牛仔裤,两条腿如此修长。真是一个尤物啊,从古到今都有这样的尤物,她们其实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对于所有花花『色』『色』的世界而言,她们都是一样的。尤物使人感慨和嫉羡、悲哀和惆怅。弱肉强食啊,时不我待啊,鲜花『插』到了牛粪上啊;还有,如果是土匪恶霸横行无忌的年代,她们就会遭遇更多的危险。好在时代变了,改革开放了——她们有了更多的用武之地,我们却不知如何是好了,不知该怎样打发自己的欲望了。一个人无论有着多少理想和信念,学富五车,也还是无法抵御一个尤物的磁力。所以有人会在她们面前犯下大大小小的错误。她们有时也会把一个英雄豪杰剥夺一空,让他不留一丝一绺。
小白看着桌子上那沓高高的资料,尽量用那种含蓄『迷』人的微笑掩盖着心中的不快,说:“我们‘总裁’给城里打了电话。领导们之间经常联系呢……”
“哦,那好啊。”我抬起眼睛。
“昨天又打了电话,没有接通。您知道,我们这里一切都是很严格的,对计划和承诺要……不过,喏,你们领导给你来了一封信。”她指指茶几上的一个青花碟子。我这才看到碟子里摆了一封信。从日期上看,这封信已经到了一个星期了。我当即拆开看了看,无非是督促我早点完成任务,以及与集团领导处理好关系等等。我把它放在了原处。我觉得娄萌话中有话。可我根本就不在乎。
小白继续谈他们的“肿材(总裁)”。我忍不住打断她:“咱们谈谈绘画吧,你不是油画系毕业的吗?”“哦,我还没有……”我知道她想说“还没有毕业”或“还没有说完”。是的,她那些年慌了,已经没有心思完成自己的学业了;这会儿也不沉着,一口一个“总裁”地叫着。她哪里知道,在我这儿,那家伙肥胖腻歪,早已变成了不折不扣的一个“肿材”。我又问:
“你有时间还画一画吗?”
她摇摇头,眼睫垂下来,“不怎么画,不过,当我们集团里接待那些画家、书法家的时候,我也……”
“都是一些国画家吧?”
“我现在改学国画了,因为我们总裁喜欢国画。”接下去她告诉:总裁近期还要安排与我见面、要宴请。这些由她说出来颇为郑重,其实是无所谓的事情。“肿材”们为了显示自己的身份,高兴起来就要小题大做。如果是“嫪们儿”,那肯定就不会这样了。可惜在这儿,我虽然来了这么久,那个真正非凡的人物却压根儿就无缘一见!这才是极大的遗憾呢,这差不多等于白来了。
我只想和她谈谈“嫪们儿”,谈谈闹鬼的北庄。我听北庄一些上年纪的老人——其中一个就是当年值夜的民兵,这样对我说:有一天夜里他曾亲眼看见一群白『色』的影子在街道上飘悠,它们有时停下来,三五成群地叽喳什么,有时就伏到一家的窗户上……那会儿他年轻,一副火爆脾气,正想迎着它们放上一枪——这会儿有个矮矮壮壮的人出来了,就是“缪们儿”,说来也怪,那群鬼影儿见了他立刻哆哆嗦嗦变小了,然后缩回了巷子深处……
我这会儿问小白:“你在这儿工作了这么久,见过鬼吗?”
她朝我一皱眉头,痛苦地抿抿嘴,眼睛转向窗外。
我又问了一句,她才转过脸看着我:“那是北庄的人才说的,新区不太讲这个的——宁先生也信这些?”
“听得多了嘛。村里人都说‘缪们儿’跟它们是朋友,它们只听他的话。”
“当地人,特别是北庄人都这么说,说多了也只好信了。去年扩建厂房,马上就要施工了,最后还是改了地方。就因为有人说占了鬼魂的地场,总裁害怕了……我问过他,他只叹气,说‘阴间阳间相互让一让吧’。”
我注意到,小白说这话时脸上毫无幽默的样子。我问:“谁又能代表阴间说话?那肯定就是‘嫪们儿’了?”
“谁知道,他老糊涂了。听说他一年里有一多半时间卧床不起了。集团里因为他是总裁的干爹,又是大功臣,就挑选出几个最细心的人服侍他。不过即便是她们,出了门谁也不准说他的身体和生活情况,因为这是我们集团的商业机密……”
“连这也是‘机密’?”我差点笑出来。
小白严肃地点头:“是啊,刚开始不明白,后来才知道,‘嫪们儿’在企业界——在哪里都是极有威信的,只要他人还在,只要他有一口气,别人要对集团做什么就得畏惧几分,就得好好掂量掂量——这是我们总裁说的。”
我觉得小白这会儿并没有对我保守这个“商业机密”,心里不由得有点感激。我说:“小白,我绝不会往外说的,咱私下里谈,你真的从来没有见过‘嫪们儿’这个人?”
她伸伸舌头,一时显得可爱又顽皮:“谁知道呢,我来得晚,他早就退休了——也许从那时起身体就不行了,不能出门了,反正是谁也见不着他。有一天是个大雾天,我起早在橡树路新区一处大宅边上走,差一点撞到一个人身上……这个人个子不高,壮壮的,走路的姿势真是怪啊:手打到胸口那儿再平甩出去,所以我印象挺深的。我后来跟别人说过有个人怎样走路,听的人马上愣了神,说不会吧。他说如果那样走路,就一定是‘嫪们儿’了,因为全村里只有这个人这样走路——每一次甩手都要碰一下心窝,这叫‘『摸』着良心走路’!我说我见到的人肯定就是这样的,只是没有看到他的脸……不过大家还是不信,因为那时‘嫪们儿’早就卧床不起了。有人甚至说这个人其实已经不在人世了,不过是集团领导为了安定人心,故意不提这档子事罢了。我觉得这种说法太离谱儿了,可是后来总裁一脸严肃地制止我谈论这些……所以我们今天讨论这些都是很敏感的,宁先生你千万不要说出去啊。”
三
接下来的几天我开始着手工作了。我发现这非常艰难。多次想努力做下去,但真的很难。我甚至『逼』迫自己在纸上写下了第一行字,它们歪歪扭扭的……秘书小白过来看了,叫了一声:“这是你写的吗?”
我看看她,一副挑战的目光。于是她就不再说什么,走开了。不过我重新端量那一行字的时候,也确实觉得它们不太像样子。这些天里,我的眼前总是闪动着那个平甩两手走路的身影,他的一举一动都在脑海里上映。入夜之后,每当我往窗外眺望时,仿佛总能看到他的脚步……
我梦见了这样一个场景:一个人正向一片又陌生又熟悉的面孔微笑着,一边微笑一边往前,两手平甩着走过去。那一片脸孔还是微笑着。等那个人走到近前时,这些人脸上的笑容突然失去了——原来有个人一直隐在人群中,这时一下蹿了出来,还没等平甩两手的人反应过来,早已攥紧的拳头就朝他脸上打过去——只一拳就把那张脸捣破了,原来这是纸糊的一张假面……那个挥起拳头的人紧闭双眼,瘦削而年轻,原来是我们在大山里见过的那个盲人……
一沓又一沓资料继续送进来,各种各样的报表都如数地堆在写字台上。我不吭一声地任其堆积。小白秘书时不时地关照一声,问是否还有需要她帮忙的地方,我摇摇头不再应声。
积了一桌的资料让我想起阳子拍下的那些黑白照片,当时他给我一张张翻看,一会儿就积了一堆。这些照片将会派上重要的用场,那是一个宏伟的计划。那儿也需要钱。而这里却堆积了粗鄙的财富。这里是远离干渴的水,浑浊并散发出一股恶臭。还有我们那份可怜巴巴的刊物,它们也是一片干裂的泥土,也同样需要水。水来了,只悬在半空,并不滴落;它等着人去乞求,让其膝盖弯曲,像古人那样虔诚地求雨。尽管如此,悬起的浊水还是会被大风吹走——只留下空空的注视和加倍的焦渴。
我把那些资料推开,一次次走出屋子……我仍然徘徊在北庄的街道上,走在曲折悠远的巷子里,看着黑苍苍的墙壁和窗户,想起这儿绵延百年的历史。这些日子我常常看到一个独臂村民,熟悉之后渐渐交谈多起来——一说到“嫪们儿”和“肿材”他就不愿吱声了。有一次他长叹一声:“唉,‘嫪们儿’真要活着就好了……”
我问:“难道这个人不在了?”
他四下看了看,说一声:“呔!”我们待在他的屋子里,那是一幢矮得如同地窨子式的小屋,黑暗,『潮』湿,里面大白天也要开灯。他用粗瓷碗倒水,水浑得像泥汤。我喝了一口,才知道这是一种多么浊劣的饮用水。我忍着,还是把它一点一点喝掉了。独臂人哼了哼鼻子,却长时间没有说话。这样沉默了一会儿,他说:“你知道吗?我是个左撇子。”
可他只有右臂了。我瞧瞧他,不知是什么意思。
他用粗大的右手,抓住一个圆笔头,在纸上写了又大又笨的两个字。我看了看,吃了一惊。那两个字是:“血仇”。
我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就把那两个字撕成了碎片,抛在了地上。我等待着,知道压在心底的会是一个沉重的故事。“我一直害怕你们这些有文墨的人,人家说了,只要是有点文墨的人,就跟他们是一伙的……”
“错了兄弟,那可不一定。”
“也许。不过我知道,到头来有文墨的人和有钱的人还会是一伙的。”
他抿抿嘴,猛地放下粗瓷碗,发出了“砰”的一声,像下了一个决心。
……
四
刚开始他和女儿都在车间里做活。他就这一个女儿,她妈早死了。他开机床,他女儿进了电镀厂。后来她被来车间里的什么人选中,就被安排在宾馆里上班了。
“刚开始,我还以为孩子找了个好活计,穿着好衣裳,还挣大把的票子。我这孩子孝哩,一点钱都不舍得花,挣来的票子都如数交我。那一把花花绿绿的票子让我高兴过了又起疑心:一个女娃儿家,怎么一眨眼就挣来这么多钱?我老问,闺女就变了脸。我再问,她就不理我。”
“有一天下雨,我又问,她就跑到了雨地里。我知道这不是个好兆头。有一天我把门闩上,揪住了这娃儿的头发。我这娃儿自小命苦,她妈死得早,我一个男人家拉扯孩子没办法,让她吃了不知多少苦。小时候我怕她掉到炕下摔坏,又要出去干活,就用一根绳子勒住她的腰腿,让她在炕上爬,近处摆一点吃物……娃儿大小便都在炕上,脸上身上抹得到处都是。就是这么个孩子,我平时不舍得打她一下,可这次我忍不住了。我怕千辛万苦拉扯大的孩子做下腌臜事。”
“后来我把她推倒在地上,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跟爹说说实情!她一直跪在那儿。我知道坏了,心凉了半截。”
“她终究还是说了实情。原来那个宾馆一到半夜就闹鬼哩!可怜的娃儿到了那里头一个月就被糟蹋了。那些怪模怪样的人一龇獠牙就把娃儿吓昏了,然后就变着法折磨这些十几岁的娃儿,什么花样都有……那些远处的有钱人都赶到这里来了,因为这里的庄稼娃儿多得使不完哩!伤天害理啊,半夜里的风流鬼全钻出来了,他们出手阔绰,花花绿绿的票子一个劲儿塞,一拿到阳光底下全都变成了灰。那会儿早就没了工钱,工钱都是从客人那里出。我的娃儿一连多少个月,回家一翻衣兜里准有一些纸灰……宾馆闹鬼的事儿除了金仲谁也不知道。我娃儿的脸一天天成了灰『色』,头发一截截断了,都是让鬼魂夜里咬的。要知道这些事儿阳间管不了,最后还是得找‘嫪们儿’……”
“那一天我求孩子:‘娃儿,你要再去宾馆,爹一准撞死在墙上。’我悔不该发这样的毒誓。那会儿她跪了一个多钟头,说再也不去了——可人怎么能躲开鬼魂?她最后还是躲不开呀……”
“我在半路上遇见了金仲。往常见了他我都要慌不迭地闪开,可这回我就直着上前拦住了他,哀求说:领我去见见‘嫪们儿’吧……他哼一句:好大的口气!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我跟前有一块大石头,真想搬起来砸碎他脑壳!可我这个窝囊废只是站着,一动不敢动。”
“过了不到半月,有一天下大雨,我听见有人吵吵嚷嚷在外面喊,出门后他们就一声不吭了。我猜是出了大事。后来才知道,我那闺女夜里跳了电镀厂的大水池子,天亮了才有人发现……”
他哭出了声音,“闺女就这么没了,我傻了半年。干活也老想着她,有一回走了神,左边胳膊就被机器伤了……”
我听得难受,伸手扶着他颤颤的右臂。
他垂着头:“村里人都说,满庄里鬼魂『乱』窜,一到夜里就吱哇闹腾,这可不像‘嫪们儿’活着。金仲肯定瞒住了大伙,撒了一个大谎,其实‘嫪们儿’早死了!金仲打着干爹的旗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些鬼魂和他是一伙儿的,他们帮他一捆一捆往回搬弄钱财……”
这天回到招待所已是黑漆漆的了,我没有开灯,想在黑影里坐一会儿。大夜真静,没有一点声响。这温温的掬得起的夜『色』啊……我这时又仿佛听到了一阵阵沙啦啦的夜风扫动树叶的声音——这是城里的那条橡树路——从老城堡那儿飘过一个个影子,它们一夜一夜都是无眠的;据说只要一个人不停地在大街上游『荡』,迟早都要和它们会合。是的,失眠者,孤独者,有时真的会遭遇鬼魂。鬼魂也是各种各样的,它们有的罪愆深重,有的善良和气,有的天真烂漫,也有的背负冤情……
我眼前时不时闪动的是那个苍白青年的面容。他如今也是一个鬼魂了,然而我不信他会是一个恶鬼。在某一个夜晚,他也会像别的鬼魂一样,不依不饶地返回老城堡吗?他会在那个消失了的糖果店附近久久地徘徊吗?
今夜,我特别想念苍白青年和凹眼姑娘。
我在心里说:“嫪们儿”,你到底在哪里?你这会儿无论在阴间还是阳间,都设法帮一帮那些不幸的青年吧。
《最后的祝福》
一
娄萌的来信都是催促。后来我就不再打开,只放在那个瓷碟里。我想自己该离开了,再住下去,在那个舒服的大澡盆里每天浸泡,我会变得全身筋骨酥软,再也走不动路了。
有人敲门。我从敲门的节奏上分辨出是小白。她把一个鼓鼓囊囊的牛皮纸信封放在了瓷碟上。那大概又是娄萌的一封信。她这次没怎么停留就离开了,可刚走又打来了电话,说总裁要跟我讲话。话筒里响起那个粗哑的声音。对方“喂喂”地呼喊,我一声不吭。到后来我总算应了一声。
“你怎么样嘎?进行得怎么样嘎?”
我说正在进行着嘎。
对方说他跟娄萌已经通了几次电话——“咱这就把事情敲定了”:一是改发一个“专号”;二是娄萌让其转告,这次可以放开手写了;三是从今以后,他即是我们这个刊物的“名誉社长”了——“你看怎么样嘎?”
我说“不怎么样嘎”,随手就把电话挂断了……与此同时,我的目光落到了那个瓷碟上,这才觉得那个信封有点怪异——它太大了一点,里面装下了多少东西啊。我马上想到了一个人——是的,肯定是杂志社把凹眼姑娘转来的信一并寄到了这里。
我动手拆这个鼓鼓的函件。可刚刚撕开一点,刚看到里面的几个信封时,心就噗噗跳起来。我不由得忍住了。我的手触碰它的那一刻,觉得仿佛有脉动似的。留待夜深人静吧。她这会儿仍在那个苦役之地,在西部的一片大荒里。她已经决定:当苦役结束的日子里,她不再回到那座城市了,因为那个苍白青年的魂灵飘啊飘啊,飘到了高原上。
在屋里待不下,又一次来到了西面的那片空地上。我在围了铁丝网的荒草间走来走去,像寻找一件遗失了的东西。可是我发现自己无论走到哪里,都无法回避那道目光,它无所不在。这是凹眼姑娘的目光……这目光让我愧疚而惶『惑』,难以迎视。我只能转而注视另一个方向。这样的时刻,萦绕心头的还是往昔——在橡树路上徘徊的日子又回到了眼前,仿佛自己仍然是当年那副单薄的身材。我今生怎么忘掉你啊,凹眼姑娘?怎么忘掉你嘴里的糖果味和烟味?也正是无法忘记无法回避,我才不得不远远地躲开那座城市和那条路——可是即便逃到了这里,我仍然还是住在了一个叫“橡树路”的地方……
多么晦气。那就继续逃窜吧。我的许多朋友都走开了,他们这会儿正在路上。他们被心头的火焰日夜烧灼烘烤,不得不急急赶路……离开那个临时寄居的城市、那个窝,走进没有尽头的远方——远方有什么?谁也无法回答。像你最终要滞留高原一样,我的朋友们这一生能否按时返回,也同样无法回答。他们像你一样,已经被遥远之地的什么吸引了收留了。我只隐隐地知道,无边的原野藏下了那么多的未来,一架架大山中有着那么多的容身之地。在今后的岁月中,他们将迎接各种各样惊讶的眼神,接受各种追击、诅咒和围猎。是的,就为了追赶他们,我也将变成一只两足动物,离开原来的地方——那是一个何等拥挤困窘的空间啊,各种各样的人都在争得自己的一席之地;而在广袤的大野,到处都奔走着一些自由的灵魂。
我有时恨不能变为一只野狼,长出长尾,长出一对蓝幽幽的眼睛,一口气蹿上荒野,在巨石嶙峋的山隙里像闪电一样腾跃……
我闭上了眼睛,强烈的阳光刺得我难以睁开……一种柔柔的呼唤又回响在耳畔。我再也不敢迎视那一双眼睛了。
我又来到了工区。时间不早了,我该再一次看看来自家乡的那个瘦骨嶙峋的姑娘,看看她因为瘦削和纤弱而变得越来越大的眼睛。我要向她告别——或许我会突然离去,一辈子再也不会踏上这儿了。
她在车间里,强烈的灯光下,一张脸显得更加苍白。她马上认出了我,笑了……我告诉她:这几天因为太忙了,没有来看她,一切还好吧?
她“嗯”一声,点点头。
又说起了老家,那片平原。我说上一次忘了问,和她一块儿到这里来的平原人还有多少?她说他们一块儿出来十几个,有男有女,其中女孩子大多就留在宾馆里;有的在车间干了不久,受不了,就另找地方走开了——听说有的到了南方,那里挣钱容易些……“你知道南方吗?”
我摇摇头。我很少到南方,不过我怀疑世界上会有一个真正顾怜穷人的地方,那里会更适合他们生存。
我牵挂平原上来的那些孩子,问:“她们在宾馆里怎样?”
“她们挣钱很多,不过那里一到了半夜就闹鬼……”
她说这句话时声音低极了,四下里看着……我想起了北庄的独臂人,立刻缄口。
她问我什么时候回老家去,我告诉她也许很快就回。她于是告诉了一个具体地址,说:“你见了我妈就说我挺好的,吃得好,穿得好,也胖了……”
最后一句让我心里酸酸的。
她说每个月都给妈妈寄钱……我问她有没有朋友——我是指她这儿有没有非常要好的、可以互相照料的同乡?她可能理解成了“男朋友”,脸立刻红了,咬咬嘴唇说:“还没有。”她告诉我自己二十二岁了。这使我有点惊讶,因为她看上去顶多只有十六七岁。
二
从车间走出后,在“集团”办公大楼下的花坛跟前站了许久。这儿五颜六『色』的花太美了。这里竟会有这么好的一个花坛。这里的空间分成几层,高高的搁板上有鹤望兰、龟背竹,松松的泥土里还栽满了康乃馨与青岛百合,甚至还有一片郁金香。花圃里最引人注目的除了郁金香,还有卷丹——它的花期稍稍提前了,橘红『色』的花瓣往下垂着;它的卵状苞片和披针形叶子有一种特殊的韵味,花梗上的白『色』锦『毛』、反卷起的花瓣简直像人工扎制的。正对着花圃的楼层,就是罩了丝绒窗帘的一扇扇窗户,里面正亮着灯。丝绒窗帘沉甸甸的,给人一种隐秘和安逸的感觉。这些兔崽子无一例外地都想学洋鬼子那一套,喝过咖啡又喝茶,偶尔还找几张唱片听听,而且在楼下搞起了这么好的一个花坛,甚至引进了欧洲郁金香。但这一切还是无法遮掩他们的鄙俗。
夜渐渐深了,头顶出现一片繁星。从大楼往东看去就是灯火辉煌的“橡树路”了。那儿的彩灯可真拙劣——这彩灯的设置让我觉得十分眼熟,哦,当然,又是从城里的“橡树路”上移植过来的……我迎着它走去,一直走到了最深处。我在最大的一座宅院跟前停住了。我打听行人:这儿是否住了一个叫做“嫪们儿”的人?他们纷纷摇头。大宅黑乎乎的,无数的窗子竟然没有灯光。从这座大宅往四周延伸出许多巷子,就像一个巨大的螃蟹蛰伏在黑夜里。前边黑漆漆的夜『色』里,我影影绰绰看见一个矮个子在平着甩手走路——老天,这是真的?我急急追上去几步,发现那影子越来越远,我竟然追他不上。我跑了几步,这才看出渐渐变大的灯晕里一切都清清楚楚,柏油路面上一个人影都没有……
可是我无法使自己放松下来。回到住处,我又一次定定地瞅着那个大大的信封……
像过去一样,这不是一封信。写在白『色』信笺上的,仍然是以前看过的那样一些片断——一些诉说和自语、一些信手涂抹。好像我们有过这样的约定:彼此只做一个理想的读者,一个倾诉者。
渐渐地,我又看得见那一对目光了,又听到了那略带沙哑的声音……
……
“白条”和我去了东郊的一个军事管制区。那里值勤的负责人是他家以前的警卫,两人认识,所以我们可以随便进出。这个地方真棒!因为平时没有游人,草木密匝匝的,脚步底几乎看不到泥土。夏天快来了,山上到处是桑葚,还有别的野果,一大串一大串吃得嘴角都是紫的。鸟的天堂,各种鸟吵成一团,大鹰在天上一动不动。猫头鹰蹲在路边晒太阳,走近了伸手『摸』『摸』它,它留了老干部一样的背头。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打盹儿。我们带足了吃的东西:洋酒和罐头面包,烟。去的路上人不多,他根本不听我的话,又开始飙车了。往死里开。他顾不得我在车上。他大概想:如果我们一起离开这个人世,那也不错,那是一种幸福。是啊,我有时也闪过这样的念头。我从侧面瞥瞥他的脸,心噗噗跳。我害怕坐他的车。
他肚子上的伤已经好了,成了一个半寸长的月牙形的小瘢。除了我,他谁也不让碰它。他想了什么我知道。他的心事只有我知道。他心上有伤,这是他的父亲——老爷子留下的。那个老人我没见,一般人都见不到。他整天忙,名声大,连家里人也不是想见就能见到。“白条”说他从小就怕父亲,对那人没有一点依恋——母亲虽然因为工作太忙也没有更多亲近他照顾他,可他不怕母亲——他是由保姆带大的,吃的是保姆的『奶』。可是他还是有缠母亲的机会。父亲抱过他,那是记得起的几次。从记事起,他从父亲那儿听到的都是训话,是斩钉截铁的一些话。他对父亲的话从来没有怀疑过,也从来没有想过要违抗。就这样,一直到父亲死,剩下他和母亲。空『荡』『荡』的大宅,真大啊,主楼,边厢,无数大大小小的房间,以前好像从来没注意过似的。除了这些,他还发现出了大宅就变了,到处都是责备的、仇恨的眼神。他听到有人狠狠地咒他们。
那些在橡树路上住过、后来不知是什么原因给赶走了的人家,他们的后代都长大了。这些人也在咒他们。这些人咒的是同一个人:他的父亲。他害怕,还有满心的委屈。他问了母亲才明白:被赶出橡树路的人以前也显赫过,有的还是父亲的朋友,可是十分不幸,他们倒霉了。一个人要倒霉,这种事儿难保就不发生,比如说,进了牢狱。母亲复述的是父亲以前说过的话:罪有应得。母亲还轻轻哼过父亲在世时流行过一阵子的歌:罪有应得,罪有应得……
“白条”从来不敢在外面唱这些歌。他在一些人那儿受到了可怕的对待。好在他还有庄周这样的朋友。令他又羞愧又痛恨的是,父亲的另一副面孔,也许是更真实的面孔,正在一点点浮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让人害怕的事情『露』了馅儿!它们都是真的:父亲参与制造了多起冤案。最不能让他原谅的是,父亲说了那么多谎话,这在当时让许多人、包括他和妈妈都从没怀疑过。他哭了。母亲安慰说:孩子,住在这样大宅里的人,有时就得这样,就得说一些谎才行。他问:还有呢?母亲问还有什么,他说:就得杀死一些人、一些可怜的人吗?母亲不能回答。
午夜一过,他就一个人走出来。可恨的失眠。再后来,他的朋友也跟上他玩,索『性』都不睡了。又待了些日子,这院子里就开始闹鬼了。
母亲说:你爸一死就会这样,那些鬼魂除了他谁也不怕。他有一次对母亲说:瞧吧,他多凶,连鬼魂都要怕他!母亲说:别这么说,他是你父亲啊……“白条”最痛苦的就是有这样一个父亲。他与死去的父亲再也不能和解了,一闭眼就看见那个凶恶的老人,直直地瞪着他,让他出一身冷汗。他吓得脸上没有一丝血『色』,越来越灰。睡不着,怎么也睡不着。
“白条”最好的朋友一直是庄周。他说庄周父亲生前是自己父亲的下级,两人有过不少摩擦,不过总算没有走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与“白条”不一样的是,庄周是个听话的人,是那种好孩子,从幼儿园到大学到参加工作,全都是一『色』的优秀到底。他们在一块儿除了切磋就是争论,争得厉害,两人相互什么都不隐瞒——这样一直到大院里闹鬼。那以后他们就多少有些疏远了,不过还算好朋友。我听过他们几次争吵,吵得吓人,肯定要伤和气。“白条”事后气得摔摔打打,十分难过。有一次他问我:庄周太完美了,是吧?我没有回答。我什么也不懂。他们都『迷』恋写诗,比较起来,我更喜欢“白条”的诗。读他的一些句子,常常会让我半天揪痛,让我忘不了。庄周的诗就不是这样,虽然也蛮好蛮顺的。我不知这是为什么,可能就像他这个人一样,一点『毛』病都没有……
那一夜,我与“蚰蜒”发生了那个可怕的事情,不久“白条”就大病了一场。一场高烧连续十天不退,他妈吓坏了。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她从城里找来了几个人:这些人年纪很大了,是大学里的,会使用一种古怪的方法为大院驱邪,念咒语。其实这没有用,因为这以前另一个人也这样干过,那才是最有办法的人,他叫“嫪们儿”,是首长在世时的朋友——他都办不成的,这些人又有什么办法!那些日子大院对外人封闭,直到“白条”病好为止。他不再说胡话了,安安静静躺着。我发现“白条”真是好可怜啊,几天不见就瘦成了这样,头发一动就掉。他一整天拱在我怀里,『摸』着我的脸说:等等吧,等不了多久了,咱们一定搬出这座大宅——到那时候我们就结婚吧。
他反复说:到了那时候,我们要过一种小日子……
我也不知道“小日子”是怎样的,只被那几个字感动得哭了。他还写过一首小诗,得病的日子里一遍遍念着,直到我真的听懂了:东部太热、太挤我愿来世降生在寒冷的西边那个贫瘠的高原。
他身上还是一点力气都没有。这样的日子里,他的母亲把我叫到一边说:他病了,你们不能老那样。她还以为我们在一起就那样呢。其实一天里的大多数时候他都躺在我的怀里,讲东讲西。他一遍遍让我讲过去,讲我的昨天——每逢最高兴的时候,他都要这样。他要听我小时候的那些事,这才是他最高兴的时候……
三
……秋天,橡子和板栗一块儿熟。刚开始我分不清它们。橡子和板栗看起来一样,都长在一团『毛』刺里,树皮也一样黑粗,叶子也差不多。海边的橡子比板栗多,橡树在白杨林里、在杂树林里常常看到,板栗也差不多。它们成熟了就落在地上,脚一磕,刺猬皮似的东西吱吱响,弯腰一『摸』扎手的,就是它了。
我们到林子里,把橡子装在篮里,板栗装在兜里。打鱼人鬼精,一眼就能看出哪棵是板栗,然后把上面的果实全摘下来。地上一片枝叶,就是它在遭劫。外面的『毛』刺扎人,妈妈说:“板栗太甜太香,谁都想摘,所以才披挂这样的刺盔。”
我学男孩那样,找一颗最大的橡子做成烟斗,装一点糠末点上,让白烟从鼻孔里冒出——学会鼻孔冒烟并不难……抽烟时要半躺半卧在水潭边上——杂树林子里本来是干净的沙土,上面长了各种各样的草和灌木,可是中间会出现一个圆圆的水潭,它就像变戏法似的出现了……一边抽烟,一边看潭里扑棱棱的黑鱼。隐蔽在林子中的水潭乌黑乌黑,简直像墨汁一样。可它又清澈透明,每一根水草每一条鱼都看得清清楚楚。那鱼比水更黑,就像木炭沉在水底、漂在水中……靠近水潭的那片沙土也浸成了黑的。水潭四周到处开满了黑『色』蝴蝶花。让我至今不明白的是:这花这水这鱼都是黑『色』,真是怪极了;还有,绵软的一片沙土上,一潭水却不渗掉。
我和妈妈一起去水潭边。爸爸没有来。我们和他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从来没有看到比妈妈更美的人,她喜欢穿裙子。我们在水潭边待到中午。一个猎人扳开灌木走过来——打着裹腿,戴一顶很大的帽子,肩挎一个鼓鼓囊囊的皮包。他站在潭边,手里提着枪,看我们一眼就走了……林子深处传来了他的声音,他在学野鸡叫,粗粗的嗓子。他一见了妈妈就这样,高兴得学野鸡叫。
我们循着灌木中的小路往海边走。天快黑了,我们要去看拉夜网的人。月亮一升到树梢那么高,海边火把就点起来了。人真多啊,买鱼的人都一块儿等。
一溜拉网的人靠在长长的网绠上,一齐用力,喊号子。天不冷,他们半『裸』身体。他们喊得真响,脚扎到了沙子里。海边老大装出很凶的模样,手里拿一根棍,要打人的样子。其实他并不坏。他有时跟母亲说几句话,『摸』『摸』我的头。号子越来越响、越来越急,那就是快收网了。老大谁也不理了,这时脾气开始变坏,骂人,骂所有的人。海边上的人都怕他,不过只怕他这一小会儿,等网拉上来了,鱼抬到岸上的苇席上了,他就变成一个和气的人了。
看渔铺的老头要赶在鱼最先上岸的时候,抢到最好的鱼。各种鱼在苇席子上『乱』蹦『乱』叫,吱吱的。有的鱼一欠身子就喷水,能喷出好几米远。有一种带红翅的鱼味道鲜极了,还有一种像腰带似的细细长长的鱼,老人见到了就要急急地往柳木斗里装。他把所有鱼“哗”一下倒进大锅里,再舀几斗海水,扔进一些姜、几条整根的大葱,就咕嘟嘟煮了起来。鱼的鲜味把买鱼的人、在海边上闲遛的男人女人,都引到了锅边上。可是拉网的人盛过了,锅里剩下的鱼和汤才有别人的一份。海边老大手里的棍子并不打人,不过一直提在手里。老大对我和妈妈不一样,他让渔铺老人先盛一碗鱼给我们。妈妈谢过了,可她不吃,只看着我吃。我吃过了,妈妈就说:你不能白吃,你得唱一支歌给这个爷爷听。
我唱了。可他只听了几句就喝酒去了。
一大碗酒咕咚咕咚咽下去,他们脸都不红。鱼汤和海风是解酒的东西。我从来没见有拉大网的渔人喝醉过,这是真的!海上老大和看渔铺的老人对饮,比赛,眼瞪得像牛一样大,最后谁都不醉!老大指指我说:过来过来,喝一口喝一口。妈妈笑着阻止,老大就说:这不行。他们给我灌了一小口。辣死了。我流出眼泪时,老大就高兴了。他一高兴,亲自做个示范:一仰头灌下了一大碗。
另一边,一长溜『插』到沙滩上的火把下,吃饱喝足的小伙子不安分了。他们摔跤,还倒立着走——一个人正这样走着,旁边的一个凑过去,冷不防一下子脱掉了他的短裤……
四
这是我在“金星集团”的最后一个夜晚了,睡得不好。窗户刚刚发白,我就开始收拾背囊。我把那些『乱』七八糟的资料都堆在一个角落里,又环视了一下房间。没有丢下任何东西,属于我的每一张纸片,都小心地装起了。
那个蓝花瓷碟上是娄萌的一些信件,我没有取。
我拨响了金仲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小白秘书。我告诉她要走了。
对方很吃惊:“怎么?一切都完成了吗?”
“是的,一切都完成了。”
“那我告诉总裁一声,他还要为你送行呢,要用车送你……”
“谢谢,不必了。”
“稿子呢?它要经总裁过目才能带走的。”
我告诉她:我们的合作完了,我手里也没什么稿子。我特别加重语气对小白说:“我刚来不久就跟你说过,想见见‘嫪们儿’,因为这里讲到底是他说了算,没见他,我们就没法合作……”
对方一声不吭。
后来我觉得话筒转到了另一个人手里——果然传来了那个沙哑粗糙的嗓门,“喂,怎么回事嘎?”
我故意大声问道:“你是谁?喂,是我们的‘名誉社长’吗?”
对方得意地一笑:“是嘎,怎么了?”
“不怎么嘎。我要走了,我不过是想告诉你,我们杂志本来要在封面上发‘名誉社长’的照片——来到这儿以后,才觉得不妥嘎……”
对方“嗯”了一声,大概很茫然。他又大声问了一句:“到底怎么嘎?”
“也许‘嫪们儿’更合适一点嗄,你爹才是这里的真头儿。我们想把封面换成他嘎。实在抱歉嘎,对不起嘎,我们回去还要好好商量一下嘎……总之,很抱歉嘎。”
“怎么嘎怎么嘎?”
“嘎!嘎!”我喊了两声,把电话扣上了。
立刻出门吧。我直接往北庄奔去——我将从那里往西,徒步踏上田野。我不想坐火车,只想随便搭上一辆货运汽车回城。我觉得金仲这样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他恼羞成怒就会派车追我,会在火车站那儿候我……当然,他也许压根儿就不想理睬,所以根本就不会出现那种拦截的场面——但我却宁可把一切都想在前面……可是刚刚掮上背囊走出了北庄,小白却风风火火地追上了我。我说一句“再见”,没有停住脚步。
她一直跟着我往前。在庄子西部一片红麻田边,我见她气喘吁吁的样子,就摘下了背囊,坐在一道废弃的水渠边上。
“宁先生,对不起,我的服务太不周到了……”
我不解,又觉得有趣:“不,很感谢你这一段时间的照顾,这不关你的事儿——好好在这里干下去吧,这儿真的很肥。”
她努力忍住什么。她十分聪明。她说:“你瞧不起我的工作,可是你并不了解这里。七八年前这儿只有一个北庄,如今已经是平原地区最大的集团了,它不像你想的那样简单、那样一无是处……”
“哪里,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不是真话。你以为这里的财富、这里的一切都不是正道来的,是粗鄙的……”
“你以为还不够粗鄙?是啊,那个‘嘎嘎’,他经营起这么大的『淫』『乱』场所、雇用了这么多童工,可你还嫌这些不够劲儿。”
“这当然是阴暗面!可怎么办呢?财富的原始积累,走遍世界都是这样……”
“走遍世界,我也会诅咒地狱!走遍世界有什么了不起?走遍世界又有多少‘嫪们儿’?我一直想找的就是他,因为我想见见这个人,可你们就是把他牢牢地藏了起来!我害怕自己犯了粗心大意的『毛』病,没见上集团的老祖宗就算白来了一场。可惜就是做不到——有人说这个人连死活都是一个问题哩……”
小白鼻尖上渗出了几颗汗粒,薄薄的小舌头让我想起娄萌。她有点急于为自己辩白,高高的胸脯一起一伏:“不,‘嫪们儿’没有死,不过他真的出不了门了,老得太厉害了……他身边的人说,他这会儿的智力就像三岁小孩一样了,只知道吃和玩了……这人当然是了不起的创业功臣,所以集团就得好好供养着他——至于说金仲,你只看到了他粗的一面,不知道那只是他的表面……”
“是吗?瓤儿咱就不知道了。”
“你看不到他智慧和敬业的一面!这真的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你会嘲笑我这样说;可你真的没有看到他是怎样工作的啊。他忙起来可以几天几夜不睡,他指挥做一个项目就像在战场上打仗。他吃过的苦,特别是年轻时候跟在‘缪们儿’身边那会儿,听听都蛮感人的,要不‘嫪们儿’也不会收他做儿子……不说了,因为我知道,一个人只要心里排斥,什么话都听不进去的。我只想告诉你,只要是一个成功者,就不会像看上去那么简单;任何成功的大事业,里面都包含了许多血和汗……”
我琢磨着她的话。我当然同意。世上没有空『穴』来风。而且她在很真诚地提醒我。她多么想让我们的合作成功啊!可是她的话对于一个匆匆上路的人而言,实在是有点多余了。我说:“谢谢你的提醒。除了你说的血汗,还有白骨呢——大楼垒在白骨上,要不总是闹鬼嘛。咱们不说他了好吗?我最好奇的还是‘嫪们儿’,你说这个人真的能在阴间阳间两边来往?真的能跟鬼魂说话?一句话,北庄一直闹鬼的事都是真的?”
她刚才有些冲动,这会儿努力平息了一下,声调低沉下来:“我想大概是真的吧。因为那个北庄太老了,上年纪的人都这样说……总裁就亲眼见过多次……”
“总裁事事都听‘嫪们儿’的——直到现在都是这样,是吧?你如果把我当成朋友,在我离开前就该说一句真话。”
“是真话。总裁名义上还是他儿子嘛,真的要按时去看望他,有时候也把集团里的事情对他数叨一遍,那不过是个面子——其实‘嫪们儿’老糊涂了,老得什么都不知道了,有时一天到晚不穿衣服,就在大宅里『乱』窜,服侍他的人要像哄孩子一样哄着他——你千万别说我告诉了你这些。总裁一再强调,关于‘缪们儿’的所有事情,都是我们集团的商业机密……”
“你见过‘嫪们儿’。”
她并未马上否认,只是沉默了一会儿,摇摇头。她的眼中好像渗出了泪水。
我想自己该离开了。我掮起了背囊。最后,我向她发出了真诚的、深深的祝福。
《棚户区》
一
离开时衣冠楚楚,回来后却变成了一个“盲流”……每一次归来都有一种茫然的感觉,对这片灰蒙蒙的水泥建筑,对一条条『乱』得不能再『乱』的街道、自行车以及人流、拥挤在一起并像螃蟹一样相互钳制的汽车,竟然感到有些惶恐和陌生,以至于长时间看着这一切,不知往哪里下脚……有时我觉得仿佛进入了一个风化严重、层层剥蚀的丘陵地带,忍不住要到处仰望,寻找水和至为宝贵的一丝丝绿『色』。看吧,那些丑陋无比而且毫无生气的楼房,近几年被一些霓虹灯和玻璃幕墙装扮起来,显出的却是一副浅薄相,让人怎么看都觉得别扭。我觉得这说穿了不过是一种穷兮兮的欲盖弥彰。我发现自己长途跋涉之后落下的这身破破烂烂的衣衫、晒黑了的脸颊和『乱』蓬蓬的头发,与这座城市的另一部分倒是稍稍吻合——这儿的一些小街小巷从来都是不修边幅的,它们一任冷落破破烂烂:因为有人对它们已经绝望,或者是彻底厌弃了。它们反而因此落下了一点真实,可以在无尽的北风吹打下慢慢苍老,享用自己余下的岁月。比起那几条宽敞的大马路,它们倒让人觉得亲近多了。有人处心积虑地把几条马路拓宽再拓宽,以为这样就可以喘出一口虚荣的气泡,想不到原有的一点点文明的呼吸反倒给窒息了。如今,这儿,第三世界,几乎所有的“土老帽”都跑到这样的马路上来了,他们开着自己的私家车,挎着异『性』的胳膊,车里还有迫不及待摆放的拉手纸和装了空气清新剂的小瓶,有花花『色』『色』的各种靠垫。车辆挤得动不了,车里的长发少女骂着粗话,如果骂得花哨,旁边的男人就转过头来恶狠狠地亲她一口。
头顶热辣辣的太阳走在街道上,身体老要摇晃,好像是连日来的奔波使我改变了往日的走相,或者是我已经完全不适应在这拥挤的人流里行走了……我的两眼开始不知不觉地四下寻索起来,先是引着我脱离了宽宽的街道,然后在人行道上探头默数着一个个门牌:这些名字和数码既熟悉又陌生——一条条胡同叫什么、通向哪里,老天,像是上一辈子的事儿似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就在这片混『乱』污浊之地竟然有我的家、我服务的那个杂志社,还有一条“橡树路”——一座城市的首善之区,起码是延续了三到四代的骄傲之地,大名鼎鼎,里面住过的人物数不胜数,让人随口一说就是一打……可是此刻,我发现自己一点都没有回去的愿望——仅仅是想起孩子和那个小窝的一瞬间,我的心里才热了一阵,可也很快就压下去了。
这会儿我被一种奇怪的惯『性』推拥着往前,仿佛一时难以停止。这座城市就像旅途上一个久别的镇子和村落一样,仍然不能让我产生长久安歇的欲念:此刻,在浑茫的都市阳光下,我的脑子有点『乱』糟糟的,像个木头人一样,目光呆滞,脚步磕绊。我不知从哪一刻起学会了痴呆呆地看人。我不止一次发现,那些打扮稍微整齐一点的、急着上下班的人常常惊讶地盯我一眼,而我会毫不畏惧地把目光向他斜去。我的眼睛在田野上练得沉甸甸的,所以这会儿只是轻轻一扫,他们就赶紧把头扭开了。我终于想起了什么,明白现在回杂志社将有一场轩然大波;但我毫不惧怕,相反却有一种特别的放松和高兴。我现在只想在街上游『荡』一会儿。我觉得只有这会儿才与这座城市的破烂小巷真正融为一体了。我像一个无牵无挂的人,一个被冬天的风吹得透心冰凉的流浪汉。
不知不觉走进了又一条小巷子里。我想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坐一会儿,歇歇脚,从头盘算一下全部的旅程:走了多久、一路的经历,还有接下去该做的一些事情。当我把鼓鼓的背囊放在拐角的一块石头上,坐在那儿看着太阳,眯起眼睛的时候,才觉得这里缺了一点什么:如此安静,那些打盹的流浪汉、那些进城打工的人都跑到哪里去了?我想他们可能由于一夜好睡而分别出去忙生活了——流浪汉、无家可归者,他们在这座城市里自由而忙碌。流浪汉越来越多,他们先是作为打工者涌到这个北方都会,而后又走向更远的南部。他们像一股奇特的水流一样,正顺着地势流向远方……
这会儿身上有什么东西在不安地蹿动。原来是那些牛皮纸信封,正放在我贴身的衣兜里。我按了按它们……它关于苍白青年的记录让我想起那个可怕的九月,它对童年和故地的叙说又使我深深地陷入了陶醉。那一切对我来说是多么熟悉啊!那简直就是我的亲身所历!海边之夜,打鱼号子……是的,我是它最好的读者,我循着这声音去回忆、去追逐、去幻想,就像一泓清水一遍遍地刷洗着弄脏的双手。我因此而充满了感激。你啊,你的信任和温柔恰好也在这个非同一般的时刻帮助了我、鼓励了我,使我能够迅速转身,甩开两腿在田野上奔走……『露』珠在朝阳下闪耀,它使我想起了那长长睫『毛』上曾经有过的晶莹。滚烫的『露』滴落下来。是那个寒冷的晚秋吗?我看到一件黑呢长衣怎样裹起了修长的身材,乌发落在呢衣的灰蓝『色』『毛』领上。她脖颈上围了一块纯缎子玫瑰花图案的织巾,戴了白『色』手套的手一半抄在衣兜里。她穿了黑『色』的或是深蓝『色』的高筒皮靴。她站在菊花丛中,可能是因为寒冷的关系,她的脸多少有点苍白。她从来没有施过任何化妆品,没有搽过口红,没有描过眼影,更不戴什么首饰……她真的成为我心中的某种隐秘。
我相信这一会儿娄萌和马光他们已经从那个集团得到了消息,开始骂人;他们还会到家里找我,去“橡树路”。让他们先急一会儿吧,谁让他们选错了人……那个混蛋一定迫不及待地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娄萌。我不知道娄萌会怎么恨我。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即便是他们双方排除了这个意外事故,重新开始合作,那也要经历一个很麻烦的过程。我很高兴,这是一种幸灾乐祸。我不知道温文尔雅的娄萌,一个如此漂亮的少『妇』,到时候如何向那个“嘎嘎”伸出和解之手……
当然了,现在还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我先要设法吃点饭,因为肚子在咕咕叫。饭后我还要更从容一些,以便作出归来后的一些打算。我有一个预感,就是这次不长不短的远行只是自己的一个序幕……是的,要发生的迟早总会发生。我想有吕擎和庄周这样的榜样,我会进一步告别自己过分的遵从和温顺。在不久的将来,也许我要跨出一个门槛。那样,一切说不清的牵挂、疲累困顿和各种各样的禁忌,都将一块儿抛却身后……
暂时不想见娄萌,也不想回家。我需要一个人在这座极为熟悉又极为陌生的城市里踟蹰一会儿。我背起背囊走着,在一个简陋的街头小店吃了又干又冷的早餐……不知走了多久,人越来越稀,喧嚷声也渐渐淡弱。叫卖声再也听不见,汽车的嘶鸣也稀稀落落。我这才发现:如果继续向南走下去,只拐过一条巷子,就会来到一个非常熟悉的去处——我以前曾无数次从这儿走过,它就是离全城最大的一处废品收购站不远的杨树林。在这片林子南边有一道围墙,向阳的一面总是聚拢了很多流浪汉,这些人有男有女,有的甚至带着家禽和小孩,随随便便用破木板和塑料布搭出一个个小屋。这里对于大多数城里人都是陌生的,是一座城市里的奇怪角落……我这会儿有点身不由己,像被什么牵引了一样穿过杨树林,径直走了过去。这里是一个徘徊之地,是原野与城市之间的情感缓冲区。我也许要在这里稍稍歇息一下才好。
远远地望见了那些斑驳的窝棚顶部。奇怪的是这个越繁衍越大的奇特居住区,竟然没人来干涉。也许那些城管人员还没有转过神来,也许打工者和流浪汉太多了,谁也没有办法……
二
我知道在这里居住的人是不喜欢别人打扰的。他们在这儿有自己的一块小小地盘,都在小心翼翼地经营它。我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刚刚停留了一会儿,就感到了一阵焦渴。不远处有一个水龙头,我取了一茶缸水,这会儿真想喝一点茶——我随身总不忘带茶。旁边有一个人正在度过惬意的时刻:他蹲在那儿,闻着燃烧的茅草味,看着火苗把一个小钢锅『舔』来『舔』去……我一直羡慕地看着他。我曾经有一个设想,就是把帐篷搭到郊区的山上,和朋友住在那儿野炊,要喝茶就取山上的清泉。只是这样想,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山上就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有人正在山上散步,不知从哪里出来几个歹徒,莫名其妙地从后背刺了他们几刀。三个人受了重伤,另外两个当场就死了。其中一个受重伤的人与岳父一家很熟,这就使我们有机会了解全部案情。关于这个案件的谣传很多,半个城市的人都知道山上出了一帮杀人狂。那个受伤的人告诉:当时他正在低头走路,突然觉得有人在后背那儿拍了一下,接着就觉得后背热辣辣的,有些『潮』湿,伸手一『摸』是鲜红的血,接着就倒在了那儿……
住在野外帐篷里的那种感觉真是极其特别。那是一种告别庸碌琐屑、无忧无虑放松流畅的生活,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的绝好状态……不远处,小锅里的水正咕咕响着,很快白汽缭绕。周围几个简陋的窝棚前面有人已经在做午饭。我忍不住诱『惑』,还是讨了点热水开始喝茶。午炊的气味飘过来,这使我想起自己背囊里有一点备用的白米和黄米。
一个汉子大约有四十多岁,又瘦又疲,走过来,在离我不远处收拾干草。他的手像铁钩一样在地上抓着,连土带草一块儿弄走,回身塞到另一个锅灶下面。我走过去,看到他锅里的水刚刚沸动,里面是几块破碎的窝窝。他大概想把它煮成糊糊。我回头取了一点黄米。他焦干的嘴唇抿了抿,看看我,不知说了声什么,发音很轻。我把盛米的小塑料兜塞给他,他捏了一点放在锅里。
旁边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妇』人,手持一把长长的、生了锈的铁勺,在锅里搅着。我又给了她一点米。女人笑着点头,然后冲窝棚里喊了一声。出来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头很大,留了短发,两眼虎生生地看了我一眼。女人说:“叔叔给米了,你出去抱点柴来。”
小伙子嗯一声去了。他全身的衣服又旧又破,脚上的鞋子『露』着指甲;可笑的是他的小衣兜上还『插』了一支钢笔。他跨过一条小渠,消失在山根下的灌木丛中。只一会儿他就抱来一些干树枝和茅草。
锅灶下面冒出了浓浓的烟,旁边的人开始大声叫骂。我想这种闷火应该赶快拨旺,可那女人还是笑嘻嘻的若无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