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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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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锡壶》

“有买锡壶的吗?”

庄周一路吆喝着往前走,目不斜视。直到走出街市、村庄,一个人走向野地的时候,他偶尔还是要这样喊上一句:“有买锡壶的吗?”

一个有破洞眼的锡壶挂在脖子上。大概除了收购废金属的以外,没有一个人会来光顾。他大概也从来没有真的打谱把它卖掉。好像这只是他的护身符,一件珍爱之宝,宛如珍珠玛瑙和钻石。卖锡壶的庄周满脸灰污,衣服破烂,一双眼睛无精打采,压根儿就不像一个买卖人。他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像是趿拉着鞋子。只要他一走进村落,街道上的人就看着他,伸手指点说:

“济公……”

他像是没有听见,头也不回。整个人已经疲倦极了,一口气跑了三天三夜,困了就在沟底茅窝睡一觉,渴了就伏上洼地喝点冷水。肚子咕咕响,有时痛得满地打滚,可总能奇迹般地站起来。早晨他『揉』『揉』肚子,看看云彩里的太阳,打个哈欠继续往前。

这把又脏又破的锡壶派了一个好用场,它虽然模样不好,可总算使人有个营生可干……那天他急火火沿着一条巷子往城市东南奔跑,因为那里靠近郊区;他本想从立交桥下边钻过,可是离桥很远就看见了排成一列的警车,立刻止住了脚步。他迎着拥挤的市场往前,一直跑向南郊,随人群拥入小山包下的农贸市场。可以松一口气了,他可以化入那些混『乱』的人群。穿过一个卖牛仔裤的小摊,旁边是炸油糕卖羊肉串的;再往前,沿路摆开一片片灰布,上面摆了一溜又大又胖的死老鼠,这当然是卖老鼠『药』的……不断从悬挂了东西的绳子下面钻过,有一次碰在一个胖女人的身上,招来一顿粗骂。他急急奔走,顾不得各种埋怨。前面是一个卖柿子的,他突然那么想吃一只软软的甜柿子。他闻到了浓烈的甜味和特殊的香味。『摸』出了几张纸币,买了三个柿子……他嘴上沾满柿子糊,低头从黄『色』书摊旁边蹿过。远处的法桐树下传来阵阵喝彩,那里围了一圈人。一个四十多岁的胖男人光着上身,满是油汗和灰土,这会儿正像一只鸡那样使劲伸着脖子,脸上极为痛苦。庄周的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正这时,汉子往前探去的头颅一颤,啊啊两声,从肚子里喷出两颗鸡蛋大的铁球,上面沾满了唾『液』和鲜血……旁边的人热烈鼓掌。大汉身后的小丫头端着帽子收钱。庄周没有钱,不敢再看……他正挤着人空往旁边挪动,一个人就喊:

“瞎眼瞎眼!”

一个和他一样的衣衫破烂的家伙抄着手坐在人行道上,被他踩着了衣襟。那人骂过之后仍抄手低头,注视着眼前的一件器具——一把有破洞的锡壶……这人专注的神采让庄周好奇,他不禁蹲下来。那个人随即扬起嗓门喊:“卖锡壶啦……”

庄周的目光再也没有离开这把锡壶,因为他看出了这把壶装酒酒漏,泡茶茶光,什么用处也没有。真是做什么生计的都有啊。人生三百六十行,行行皆能出状元。庄周觉得这个人一定是穷途末路,或许混得比自己还要惨哪。他想自己真该买下这把锡壶。他在身上翻找起来,掏过了每一个衣兜。后来他突然记起在棉衣夹层那儿有一个小内兜,捏了捏,里面有一张纸币。那个人瞥瞥他手里的钱,说:“五十元……”

庄周吓了一跳。

这人青筋凸起,坚持要五十元。庄周神『色』暗淡下来。他要走,那个人又说:“十块钱!”

庄周展开手里的纸币:一共二元零七分。卖锡壶的咬咬牙,最后站起,低头闭眼,猛一挥右手说:“也罢!你拿去吧……”

庄周把锡壶捧到怀里,像怕他变卦似的,一溜小跑离去了……他直到走开很远才回头去看,那个人正心情沉重垂首站立,好像刚刚挥泪痛别……

就这样,庄周也成了一个卖锡壶的人。他把它拴在了脖子上:好就好在它永远也卖不掉。

就这样,他吆喝着,逃离着,一直窜出了这座城市。跑啊跑啊,一直向东……为什么向东?他也不知道。

大约是三四天之后,他无意中在一个车站广场发现了一张白纸,白纸上印了一些黑乎乎的照片。好多人都围在那儿观看。他也围上去。看着看着一阵冰凉袭上身来。原来那是一张通缉布告,上面正印了自己的照片……旁边的人都看得津津有味,他抬腿就跑。

他最后的一瞥看清了自己的照片——很早以前穿西服结领带那一张。“那个家伙漂亮。”他在心里说。他不明白的是这张照片怎么会落到这张纸上?想了想才明白:大概是可恶的妻子贡献出来的。这小家伙是个叛徒!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大概那些人硬要,她不敢不给吧。他愤愤骂道:“胆小鬼,可恨的东西……”这样骂着,心里热乎乎的。“我很想你,我要回去抱抱你……”他这样一路呼喊着,直到发觉自己真的在向那个城市走去,才止住了脚步。

他向另一个方向,迎着东北方的『迷』茫天『色』跑去了。

他不停地奔跑,几乎是一口气跑到了郊区野地。

他四处看了看,到处都是麦田。麦田中间长了一些小乔木的地方是沟渠。他走过去……沟渠是过夜的好去处,也是歇息的好地方。他穿过纤纤麦田走过去。天热乎乎的,沟渠里果然可爱,没有水,只有茅草,旁边的小灌木还落了几只鸟。它们见了他有的飞去,有的却咕咕哝哝歌唱。这个年头啊,连小鸟都喜欢流浪汉,可有些家伙却那么厌恶流浪汉,他们敌视流浪汉,作践他们、诬蔑他们,最后还追逐他们——他躺在那儿好好地琢磨了一会儿案情的原委,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竟沦落到了这步田地!他渴望一种自由奔走的游『荡』,结果步步都有羁绊。这他妈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简直像做梦一样。

他把脖子上的锡壶“砰”地放到身侧,那声音很像一个西瓜跌在地上……事情全坏在西瓜上了。

那天早晨他们一帮没地方打工的流浪汉跋涉了一天一夜,几乎没有合眼,连水也没有喝上。那是因为他们在野地里跑得太久。本来前边的水渠里有水,他提议大家喝点水,可是那个鼻子彤红的家伙说:“眼看就到了城里,还喝这样的脏水?那里好东西多了去了!”他说得也对,大家都听红鼻子的。红鼻子肝火旺,脾气暴,说揍谁就揍谁。不过这家伙实际上是个软心肠,这一伙人讨要做工、四处游『荡』,出了事儿都是他一人承当。庄周跟红鼻子他们在一块儿已经好久了,他们彼此相知,红鼻子对他也很好。庄周是个识字人,免不了要随手拿几本书看一会儿,红鼻子就说:“讲讲书上的事儿。”

他们夜里睡不着,庄周就讲一些书上的故事。红鼻子非常喜欢听,听过了就搓着手对旁边的人说:“这个老庄不错,还有读书识字的贱『毛』病。”

庄周喜欢上了红鼻子。有一天他们穿过很长一段干河往前走,想奔到一个大镇子上。离镇子还有十几里远时,他们看到了一对“路倒”。刚开始都以为他们死了,跑到跟前一看,见是一位老太太握着一个小姑娘的手。小姑娘很小,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可是把她们翻转过来端量一会儿,才知道那个“小姑娘”只是没有长高罢了,她的年纪至少也有二十三四岁。他们那会儿给她们母女俩灌了点汤,待了一会儿她们就醒来了。原来她们是饿成这样。母女两人都带着一个布兜,一看就知道她们是四处讨要的人。

他们把娘儿俩救活了,又给了她们几块干粮,就走开了。可是刚走了不远,那对母女就追上来,说要跟着大伙儿一块儿走。这真是一对累赘,没有一个人愿意领上她们。只有红鼻子说:“跟上吧。”

有人要阻拦,红鼻子就说:“你妈的你让她们饿死?”

红鼻子是一个心慈面软的人。就这样,他们这一伙人里就多了两个女人。姑娘的名字叫“鸟鸟”,只要吃饱了肚子就张着嘴巴笑。鸟鸟善良,没有多少心眼,眼睛不大,眉『毛』弯弯,但很耐端量。他们当中的一个人在夜里凑过去『摸』了鸟鸟一下,鸟鸟一个愣怔坐起来说:“俺就不!”她这一喊惊动了红鼻子,红鼻子搓着眼睛过来问清了缘由,一脚把那个家伙踢翻了,骂:“我日你妈!”

那个人爬起来,刚要解释什么,红鼻子又一脚把他踢翻说:“我日你妈!”

打那儿以后没有任何一个人敢打鸟鸟的主意。他们带着两个女人呼呼啦啦进城了。

“渴啊,渴啊!”他们一进城就这样喊叫。

红鼻子说:“我领你们吃西瓜去!”

一说到西瓜,所有的人都馋得啊啊叫。想一想吧,砰一下捣开一个红瓤大西瓜,然后就没头没脸地一阵好啃,让瓜水顺着脖子哗哗流下,又甜又凉又香。“大西瓜呀!”大伙儿喊着。

鸟鸟紧跟在红鼻子后边说:“渴死了渴死了!”

就这样,大家流着汗一路飞跑进城。多少人端量这一群破破烂烂的打工者。老头叹息说:“咳,这年头要饭的也成帮结伙了。”

红鼻子止住脚步冲他喊一句:“俺进城打工,俺可不是要饭的!”

庄周知道,这一伙人在红鼻子的带领下,个个都有一股“人穷志不短”的劲儿,很刚气,肝火都多少有点旺……他们这样跑着,路边出现了一溜帐篷,帐篷旁边全都是大大小小的西瓜摊。原来这是城里的一处水果销售地,那些郊区或城里的水果贩子把西瓜运过来,花钱买下摊位,然后就经营一个夏天。

一见了西瓜摊子,大伙儿都大呼小叫往前赶。卖瓜人赶紧站起来,好像怕自己的西瓜遭到抢劫一样。红鼻子指着他前边的一摊西瓜问:“多少钱啦?多少钱啦?”

卖瓜的家伙又胖又横,端着瓜刀,横着抡了抡说:“远些远些!”

红鼻子不高兴了,说:“你不是做生意吗?你怎么拿着刀子比比划划?你还想砍人哪?”

“砍你怎么样?砍你还不就像切个西瓜?”

红鼻子“嗷嗷”一叫,眼睛都红了。庄周赶紧上来给他们拉架。那个拿刀子的人看看庄周说:“你他妈的也不是个‘好蚕’!”

他们都知道这是这一周遭最厉害的骂人话。红鼻子立刻握起了拳头,庄周又拉住了他。

他们到另一个摊子上去了。所有的摊子都紧张起来。红鼻子没有注意其他,只是开始凑钱,凑好了钱开始买瓜。他们称了五六个西瓜,一伙人抱到旁边,蹲在地上大啖起来。

刚吃了几口,鸟鸟说:“你看我的瓜。”

红鼻子一看,鸟鸟的瓜坏了,发出一股酸味。他把西瓜取过来说:“你吃我的!”

鸟鸟吃起了红鼻子的瓜。红鼻子把那个坏瓜端到卖瓜人跟前,想换一个。卖瓜人翻翻眼,抄着手说:“卖出就不换了。”

庄周指指对方牌子上的字:“上面写了‘保熟’!”

卖瓜的人说:“保熟不错,这个瓜是熟了,熟过了头了……”

“你讲不讲理?”红鼻子一下子抓住那个人的衣衫。那个人叫喊着,旁边瓜摊上那个持刀的胖家伙立刻冲过来喊:“这群吃百家饭的流氓,来人,来人!打家劫舍的来了……”

那人一喊,立刻有一些戴着红袖章的治安人员奔过来,他们不由分说就去踢打红鼻子。所有流浪汉手里的瓜都被踢飞了,鸟鸟哭起来,说:“妈妈,妈妈,欺负人哩……”

“把他们全给我捆起来!”戴红袖章的一个头儿喊。

庄周觉得事情闹大了,一边躲闪,一边凑到挥动拳脚的红鼻子跟前:“大哥,咱跑吧!”

红鼻子一边答应一边往后退:“跑,跑耶!”

所有的人都呼叫着“跑耶跑耶”,呼啦啦往前拥。有的西瓜摊子被撞了一下,西瓜骨碌碌滚了一地。那些卖西瓜的、戴红袖章的人一块儿往前追,穷追不舍。庄周和红鼻子捡起地上滚动的西瓜往他们身上扔。那些瓜打在他们头上开了花,红『色』的瓜瓤从身上流下,看上去就像一个脑袋碎裂了似的。

就在他们一边打一边撤、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呀”地惨叫一声。

原来那个浑身横肉的胖子把刀刺在了一个流浪汉的腿上。那人拐着,还要挣脱,满脸都是求饶的神『色』。满脸横肉的家伙又挺刀去刺。这家伙狠毒、鬼精,不刺要命地方,只是迎着那个人的腿弯去刺。

“哎呀妈呀!他要杀人……”

流浪汉尖声大叫,红鼻子和庄周一个西瓜抛过去,把那个胖家伙打了个仰八叉。这时几个人拥上去,把受伤的人架起就跑。

他们没命地跑,一直跑到城西的一个巷子里,这才发现这一伙里少了母女俩和另一个人。

“他们肯定被逮住了!”红鼻子懊丧透了。

他们先静了一会儿,然后设法寻人。他们绕道一点点接近那个西瓜摊子,最后看到:三个人被绑起来了。鸟鸟可怜巴巴被绑成一团,正押往旁边的“治防办”。

“坏了!完了!”红鼻子喊着。

庄周劝他慢慢想办法,红鼻子暴跳如雷:“慢?再慢鸟鸟就完了!”

这天夜里他们从头合计。红鼻子主张半夜行劫,救出鸟鸟他们。他一口一个“鸟鸟”,再也不能安静,也不想吃东西,总是走来走去。后来他拟定:人分两拨,从两个巷子攻进,抢了鸟鸟就走;如果有人追上来就用老法:抛西瓜狠揍,必要的时候就“损他几个”。庄周知道那是让他们吃几刀,反正我们这伙也有几个人受了伤。庄周说蛮干不如智取,主张把人分成两拨,其中一拨离近了时故意弄出响动,这样就能把那些人引出;剩下的一拨正好趁机救人……庄周嘱咐他们:千万不能把事情弄大、不要伤人,同时还提出留下人照顾受伤的人。

庄周那一天肚子不舒服,红鼻子就让他留下照看受伤者。

半夜红鼻子领人走了。庄周和受伤的人在这里急盼。他们不知道事情是否顺利……

红鼻子他们按庄周的意思,一拨人故意喊着,骂商场和“治防办”的人,结果立刻有人揿亮了手电,吵闹着拿起杆子、西瓜刀拥来。红鼻子让人故意领人往北跑,跑远了,追赶的人就停下来;他们再往前上几步,那边的再追。就这样,一直把他们引了很远,红鼻子才领着另一拨人去救鸟鸟。

商场和“治防办”的人差不多都跑空了,只留下一两个看守。鸟鸟他们果然给五花大绑押着。他们把门踹开,把看守押到一边,然后就解救鸟鸟。红鼻子见鸟鸟哭成了泪人,就问:“鸟鸟,他们动没动你?”

鸟鸟直哭。鸟鸟妈在一旁说:“哎呀大兄弟,这些畜类真不是人哪!那个胖子,就是那个带头动刀的畜类,见大伙儿都睡了,半夜里『摸』进来,当着我的面就来『摸』鸟鸟,要不是鸟鸟牙咬脚蹬,这会儿也就完了……”

红鼻子气得昂昂大叫。他让人搀上鸟鸟三人往外跑,自己说:“这便宜了那个胖狗,有血『性』的跟我去收拾他!”说着抓起摊子上的几把刀,有两个人跟着他呼呼往前赶。本来他们救了人跑走一点事也没有,可是红鼻子气不过,追上去找那个胖子——结果正好赶上胖子他们往回走,两方就在巷子里干起来。结局是胖子被红鼻子挑死,一个戴红袖章的来砍红鼻子,被旁边一伙人一刀捅在了肝部。

一下死了两个人。红鼻子那一伙中也有人受伤,给逮住了四个……

庄周他们正和救回来的几个人在那儿等,有个满脸沾血的流浪汉跑回来,老远就喊:

“快跑快跑,了不得了,出了人命……”

他们四散奔逃了……

事情过了很久才知道:商场和“联防办”的人把他们诬成一个杀人团伙,还把红鼻子等看成了起事的草莽。他们从拷问中得知:这一伙人里有一位有文化的“奇特人物”,名叫庄周。于是他们立刻认定:庄周才是要犯里的要犯。

麦田在大风里抖动,灌木鸣响,枝条碰撞出咔嚓嚓的声音,像是决斗的刀剑。庄周躺在那儿想:也许当初就不该收留鸟鸟。“谁说女人不是祸水?”他这样自语,要站起来赶路了。

重新把那个破锡壶挂在脖子上。

他扳着手指算着逃离的时间:已经过去几个月了。城里那一伙要抓他们,而且正在兴头上,连那些普通市民也知道最近出了一帮杀人狂。满城讹传越来越大,大得没了谱儿,说有一帮杀人团伙,在城里捣毁了一座商场,一口气杀了不知多少人,简直是血流成河,如今携带枪支弹『药』满地逃窜等等。

他站起来。大风吹着他的脏发和衣衫。我往哪里走呢?他看着茫茫四野,又看看太阳。

阳光刺坏了他的眼睛,他赶紧闭上。

他蹽开步子,顺着一条长满灌木的沟渠一直往前。他这时突然想起了一个挚友,想起了一片荒野:那儿有个小窝,那儿可以让他喘息一下——那个挚友拥有整整一片园子啊!他想着想着高兴起来,高高吆喝一声:

“走啊!”

他一路盘算:多久未见过这位老伙计了?在逃亡之路上想想朋友可真是一桩乐事!我如今真的无处可去了,孤零零一个人,那些打工的流浪伙伴四散奔逃。这个时节,所有的流浪汉全都被盯上了,也许我在哪一天夜晚就会被人逮住,也许这一辈子都要奔跑在逃窜之路上,一辈子串百家门,吃百家饭,躺在野地里过夜。不错,我喜欢这种流浪生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可我不愿在追捕中逃亡……

我的兄弟,我的挚友,你相信我是一个手上沾血、心怀诡计、指挥了一场大凶杀案的人吗?我连一只小鸟都不忍杀死,真的,我的兄弟。事情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到那时候你就会明白。现在无论是你还是其他的朋友,或许真的会怀疑我混在那一群人里做了什么……因为我知道,从根上讲,人们对流浪汉是不信任的。他们真的把这些进城的人、把在茫茫野地上自由奔走的人看成形迹可疑的家伙……我现在要告诉人们的是,他们只是一些渴念自由、一心寻找自己好日月的人。是的,他们个个怀中揣了个不错的明天,他们眼里的好日月该是另一副样子,如果大地上没有,他们就会找个不停,一直找到天边……有人觉得他们是一些白吃饭的人,所以就看不起他们。这就是流浪汉最后要遭人唾弃和白眼的原因了。

可是啊,他们一边找自己的好日月,一边苦干。他们做工,做城里人不愿做的最脏最累的活儿,他们不知为人做了多少好事;他们收留无家可归的人,互相照料。他们有时候在野地里搭个窝棚,有时候连窝棚都不要,就在渠底茅草里宿上一夜。这一伙人哪,从不做什么坏事,也没给城里人添什么大麻烦。不错,他们有时候实在太饿了就不得不伸手讨要,可这是穷帮穷的事情,是大伙儿一块儿截长补短、照顾苦命人的事情。自古以来,中国外国、野地城里,哪里没有这样的事儿?这是合情合理的事儿嘛。

我的好伙计,今儿个我要脖子上挂个破锡壶去找你了。我的朋友!我的兄长!我们曾在一起待过了那么久,曾经大摆文明阵,争论过那么多问题,我们可算得上是真正的朋友。可是你身边的那些人,他们(至少有几个)对我并不理解,当然也不喜欢。他们不像你和阳子一样接受我。可我还是一遍又一遍念叨你,包括所有的城里朋友。我跟你说过,我有我的朋友,我跟他们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常常是一口气说上一个通宵……我是朋友当中第一个抛家舍业走出来的人。我说过,我不是模仿那个去塔希提岛上闹玄的画家高更,不是;我厌弃原来的自己,我是一个受够了的人。

我受够了,就是这样。

走的前一天我把屋门关上,在里面苦思冥想。我明白从此将永无宁日了。我那个矮墩墩的、一天到晚唠唠叨叨心慈面软的小妻子,还以为我出了什么事儿,不停地敲门。最后她用脚踹门。家里人都围到门边来,非让我开门不可。我告诉他们没事儿,他们还是擂门。我从门缝里推出一个纸条:“正在睡觉,请勿打扰”。静了片刻,他们散去了。最后我想好,走出来。我抱住妻子再三亲吻,告诉她我要走了,我要做一个“消失在民间的人”。接着,你们知道,我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

我一路奔跑一路打工,心里发热——我心里有一团火!我是一个不渴望被上一代人理解、也不渴望被朋友理解的人,是一个打脱牙齿肚里吞的人……我的小妻子呀,她有一次在城里看到了我,拍打我的破衣烂衫,泪水横流,问:

“老庄啊,你真是一个老庄!你这一辈子就什么也不看重吗?”

我告诉她:“我看重的东西有四个哩。”

我伸出四个手指,她一个一个扳着问:“它们是什么?”

我脱口而出:“友谊、事业、爱情、肴。”

前三样她并不陌生,最后的一样反而让她有点疑『惑』。她想知道什么是“肴”:这在当地就是用六十年老汤煮出来的一种肉。那些有名的“肴店”总是备受欢迎,无论是高官还是黎民,都要经常光顾“肴店”。她的眼睛瞪得像两颗葡萄一样圆:

“就是那种老肉?老汤熟肉?”

我点点头:“是的,不过它们在这儿还代表了我所喜欢的一些东西,我也讲不清楚。”因为我心里明白,我用“肴”来代替前三项所不能包含的一切,它们全是自由自在、合乎『性』情的东西,可以代表一切的嗜好。我觉得“肴”是——真正可以享受的那种人生。

在这么多年的周游中,我真的知道了“肴”是多么重要。我依然重视友谊,这点你们都不会反对;那么事业呢?我做了一个流浪汉,这也正是我自己的事业。我也不想隐瞒我的爱情。我寻找着崭新的爱情,巩固着刚刚找到的爱情;我的爱情极其宽泛又极其狭窄。我只说我爱,我爱,我永远地爱!我拥有许多人难以比拟的爱情。还有,如果搞到肴,我总是不失时机地大啖一气……

庄周往前追赶。他进了村落从不躲闪,因为他相信村落不是城市。在这里,流浪汉人见人爱;而在那些城市,许多人只崇尚假斯文。他们喜欢板着面孔的人、结着领带的人。反正城里至少有一半人对流浪汉小心提防着,活像流浪汉在昨晚上刚刚偷走了他们什么东西似的,比如偷走了一只鸡——好像城里人真的拥有许多漂亮的公鸡母鸡似的。实际上那些芦花大公鸡、黄颜『色』红颜『色』、羽『毛』长得说不出有多么好看的大母鸡,只能养在这些烟囱冒烟的、挺好的一些小村庄里。城里人多可怜,他们连一只好看的大公鸡都没有。小村庄的老婆孩子一大堆围上饭桌,喝甜甜的稀粥。他们从不嫌弃流浪人。咱叫一声“大叔大婶”,他们就高兴得咧开白牙笑,把你让进家门。家里虽然没有肴,可是有煮红薯,有蒸豆角,有一大锅玉米饼和老咸菜。老咸菜滴了香油,用筷子一拌,吃一口香喷喷。睡在他们家的大热炕上,又打呼噜又打嗝,有时候一翻身就碰在人家孩子的肚皮上。农家孩子的肚子滑溜溜热乎乎,软软的。在深夜里『摸』一『摸』这些娃儿的肚子,手指头在肚脐眼那儿徘徊再三,多么幸福!人哪,不过上流浪汉的日月就永远也不知道人世间还有这样的幸福!

我的好兄弟,久已不见的挚友!我巴不得把这一切经历、这些年来的奇遇用一整夜的时间向你诉说……不过风声渐紧,我亲眼看到,连小村庄里的人也给弄得惊悸不已。他们瞪着眼睛看电线杆上新贴的纸片。识字不多的老头用食指点着,一边吸烟一边念:

“该犯身高一米七八、眼皮耷拉、留长发、口吃……该犯『性』情悍暴、厚嘴唇、说话带东北腔儿……”

这些词儿从他们嘴里念出来,并不显得多么吓人。不过我知道还是躲着点好。从一个村庄跑到另一个村庄,最后又跑到海边野地——一走进这个地界就觉得空气清爽,浑身舒坦。天哪,这是老伙计做“大庄园主”的地方啊,我觉得自己快到家了,就要有一场好吃好睡了!可是,可是事情有些不妙了——因为我又看见了那些“便衣”、那些穿了制服的人在四下里打转。

我一眼就能看穿一个便衣!我的腿有点发沉。慢慢走,绕着树棵儿走……一点一点打听,找小娃娃打听——小娃娃个个纯洁,他们还没到算计人的时候;再不就打听姑娘,漂亮的姑娘心眼好,她们呀,总是喜欢脏兮兮的男人。当然了,她们不会跟我这样的人亲热;不过漂亮姑娘总有一根娃娃心肠,她们喜欢看热闹,也不愿骗人。就这么着,我一路打听,老远就看见了那个园子。瞧多么漂亮啊,一溜白石头桩子,嘿,你把园子侍弄得多么好!还架起了密密的篱笆围子……

狗汪汪叫,我听见了。我真想高高吆喝一声:“老宁——”不过我还是忍住了。我知道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事。我得绕着小树棵儿往前挪蹭,要知道这年头什么事儿都有,说不定你那里也正吃紧,说不定好多人都知道我跟你是旧交。那些逮人的家伙会千方百计在那里算计我和你——就像那些猎手在野地里顺着兔蹄印子下的套儿和皮绳扣,小兔子再灵俏,吧嗒吧嗒走过去,吭哧一声,皮扣子把它勒住了!到那时候任它怎么挣、怎么蹬,还不都是无济于事!这就等着人家叼着烟斗不慌不忙地把它收拾起来哩,它的小腿『乱』蹬了一宿,皮也破了,『毛』也脱了,全身无力了,就让人家头朝下提着,噌一刀杀了扔进开水锅里。

我可不愿做那样的小傻兔子,哼哼,我是庄周。

我先蹲在树棵里四下看。没有人了我才跑出来,击三下巴掌。狗又叫了,然后一个老头儿出来。我说:“有买锡壶的吗?!”

我嚷一声又一声。我等你出来。

你一定会出来。我等着,等着。嘿,你出来了。我脖子上挂着锡壶——可能这模样太可怕了,你第一眼竟然没有认出。这使我又难过又高兴,我知道你可不是扔下要饭棍打要饭人的白眼狼,你是个男子汉。不过你的脾气也有点怪,常常让人不可思议。你长得个子高高,精瘦——模样挺帅,怎么听说见了漂亮姑娘就躲呢?这可不好!你那会儿开始端量我了,老长时间才认出来,这就说明那些想逮我的人只凭那张结领带穿西服的照片找人,算是瞎了眼。

我可不愿当那个被皮扣套住的小兔,还是小心点为好。我一路『操』着外地口音。这些年来我学会了那么多流浪汉的口头语,但不是黑话,“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大叔大婶围着炉子稀里呼噜喝粘煮”“好长的面条,像大闺女的头发!一家伙搭到大腚下边儿……”再不就是:“娶来的姑娘到嘴的馍,管你搂来管你『摸』”;还有:“女戴环,男戴套,满街都是大盖帽儿”;还说:“大叔有没有本事,大婶满肚子是数儿”……就是这一类巧话儿、场面上说不出口的话儿。可是我知道,一个肚子里装满这种话的人才是一个有劲的人。老伙计,这会儿该认出来了吧?

嘿,认出来了。你的手开始发抖,你的眼睛四下睃哩。天哪,难道这里真下了皮绳扣?我在灌木丛中蹲下来,四下瞥。我是让你给弄紧张了。你大概也知道了我的案子,显然也看到了那些布告;不过你一定会知道我是冤枉的人。我真想大喊一声:“我是好人啊!”可我不敢,你也不会让我喊出来。

在那儿蹲了一会儿,我终于清清楚楚了,我突然明白了——你不想收留我。对,你有你的难处,你是个诚心诚意的好人,你是怕我落到皮绳扣里,更怕皮绳扣的这一端把你也拴上。

我明白了,但是我没有眼泪。我只是慢慢转过身去。

这时候你让我等一等。你离开了一下,回头很快取来一沓钱。

我看着那沓钱,怎么看怎么别扭。我尽管当时那么需要钱,我身无分文。

但我还是谢绝了。

谢谢你,我的朋友。我走了,我的家在野地,因为我是野人庄周……

《路遇》

在这之前,尽管庄周躲躲闪闪、担惊受怕地从城市到乡村、从乡村到城市,千里辗转,颠沛流离,但心中仍然安放了一块坚实的东西,慌忙之中还有一丝沉静藏在了胸间。他想到了自己的爱人和挚友,身上交织着他们的目光。他觉得自己没有被这个世界遗弃,尽管处于被追踪被围堵的境地……可是惟有那一天,当他从老宁的茅屋旁跌跌撞撞离开、站在一片杂树林子里回头遥望那片模糊的田园时,心中却泛上了一种冰凉彻骨的被遗弃感。

他不曾想过,自己在这片荒原的一角竟会如此慌张,好像突然走到了枝叶凋零的肃杀初冬。多么可怕,蜂蝶远去,鸟雀敛迹,只有从树隙里透出躲躲闪闪的目光。

这片东部平原真的拒绝了他。他站在杂树林子里,在那一刻,他清清楚楚地感到了这一点。这是不能接受的,因为这是他的挚友——挚友的茅屋。他仿佛失去了最后的净土。别了。

他有一阵觉得全身都在颤抖。他迎着那座茅屋的方向凝视了很久,然后转身向东走去了。

他不再奔跑,因为刚才的一瞬好像耗损了全部的力气。他只想慢慢走下去,一直向东,走到花岗岩小山那儿,去山隙里找一处可爱的草窝歇息,然后再接近那些散落在河套里的独立小屋。在那里他或许可以找到充足的食物,养精蓄锐,安一下神,然后设法向南——从那儿向南的几百里远将是步步登高,一直走向有名的鼋山山脉。也许在大山里活下来并不太难。

他与另一些流浪汉不同的是,除了一把锡壶什么也没有了。原来他还有过一个帆布挎包,一个油乎乎的小布卷,里面包裹了一些旧衣服,装着搪瓷缸和剩下的一点干粮和火柴等杂什;可是由于急急奔跑,慌张之中把什么扔掉了。帆布包里还有十几元钱,那是卖掉珍贵的收获赚来的钱:有一次他和几个人在山口上干掉了一个野物,把最好的一块肉烤熟吃掉,剩下的就到附近一个村子里卖掉,分到了十几元钱。现在一回忆起那块烤肉就馋得发慌。他不禁又想起以前对爱人说过的那“四种东西”:友谊、事业、爱情、肴。

现在特别缺少最后一种东西。没有了“肴”,什么都没有了。他咂着嘴。好长时间没有吆喝“卖锡壶”了,只想着吃东西。他忍着阵阵饥饿。

天快黑了,既要考虑投宿的事,又要考虑怎样吃上一顿可口的饭菜。走到那个小山包的下坡地上,那里有一条小小的沟渠,弯弯曲曲,是被大雨季节的山落水冲刷而成的一道溪水。溪水落向谷底。顺着小溪往前,发现这些溪水清澈,蛮可爱,而这样的水在那片平原上就极其罕见了——那里连年干旱,溪水都不见了影子,剩下的只有河沟里臭烘烘的淤泥湾和龟裂的河床……

他想有溪水的地方就有人家。他估计对了:只走了一会儿,他就看见有四五户人家簇在一块儿。从这儿判断,不远处——山岭的另一边,还会有比较集中的一片小房屋。因为这四五户人家不可能脱离更多的人单独生活在这儿。这些小屋里会有一些心慈面软的老人,那些五六十岁的人,特别是老太太们,总是那么慈祥。“无论是年轻的女人还是上年纪的女人,女人就是女人,我歌颂她们就像歌颂母亲。我见了她们总是长存奢望,啊,只有她们才能免除我的孤单……”

他心中发出了长长的『吟』叹,一边走近了那些小屋。

迎面第一座小屋,矮矮的土墙围起的小院扫得干干净净。从门缝望进去,这儿多么可爱啊。院子东墙边堆了一些干花生蔓和红薯蔓,让他立刻想到了香喷喷的花生和甘甜的红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坐在那儿,拿着一个簸箕抖动着。他拍打着院门说:

“大娘大婶,给点吃的吧!”

他看见老太太把簸箕放下,拍拍手上的土走过来;但她没有立刻开门。

“俺饿了,走到这儿,想喝口水吃点东西,可怜可怜没爹没娘的孩儿吧!”

说完这句之后,他从门缝里看见老太太又往前挪动了一下。老人原来是一双小脚,由此他判定她的年纪不小了,大概足有七十多岁。从年龄上看,她可能是最后一批裹足的女人了。凭经验,最后一批裹足的女人是这几十年里最优秀的一茬母亲。他心里颤颤的,希望这个母亲施与食物。他低头抄手,闭着眼睛。

门“吱扭”一声打开了。老人似乎被他吓了一跳。他睁开眼时,马上看到了一张慈祥的脸。

老人回身时说一句:“你等着啊!”

看来她并不想让他进屋。他就在那儿站着。一会儿老人端了一碗热水和一块地瓜、一半窝窝。他把它们接过来,捧在一块儿,咕咚咚喝下半碗水,然后又将一块地瓜吃下去。那半块窝窝在他手里泛着金黄『色』,让他看得比金子还贵重,先试着沿边咬了一圈儿,然后再喝一点水。

这窝窝真香啊,他觉得像吃过的最好的点心。他蹲在了地上,后来又坐在了门槛上。

他吃的时候,老人就站在那儿看着。他吃得很慢,剩下的一点水似乎不舍得喝完。他小口喝着。这顿饭他吃得太慢了一点,老人就一直站在旁边。他把碗还给了老人。

老人问:“饱不?”

他咂咂嘴,迟疑着:

“饱……了……”

老人把碗放回屋里,回来时见他还坐在门槛上,就说:“你这孩子还不紧着赶路!”

庄周抹抹眼睛,觉得眼睛被什么东西『迷』住了。『揉』了一会儿,眨巴眨巴,还是不对劲儿。老人就在衣襟上擦擦手,过来替他动动眼皮,吹了吹说:

“你这孩儿,怎么整这么脏啊!”

庄周心里热乎乎的,他在那一刻真想抱住老人的手臂。他说:“老妈妈,我赶了老远老远;我是个没爹没娘的孩儿啊,出来混事,吃不着东西,也做不上活计,困哩累哩……”

庄周尽可能用当地话说给她听,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使她听得明白。

老人听了果然拍着膝盖说:“这年头啊,富的富死,穷的穷死,流浪娃儿越来越多了。”

天越来越黑。老人让他歇着,自己去忙手里的事情。那时庄周坐在那儿想:我如果能到屋里歇上一宿该有多好啊,即便不成,我在这门旁的草垛子边上歇一宿也好啊。他端量着,后来对老人说:

“让我到草垛边上睡一夜好吗?”

老太太一听眼窝立刻湿了,说:“你这个大孩子,可怜见的,就屋里来吧!”

那时庄周就像得了大赦似的,一蹦而起。他身上沾了很多草屑,头上也有草屑。他就顶着这些草屑走过去。老人给他仔仔细细把草屑摘下,叹息着;好像她刚刚发现他脖子上那个破锡壶似的,问他干什么用?

“俺捡了一把锡壶,想把它卖掉……”

“咳,这才能卖几个钱哪,都破了。”

庄周没有吭声,进了里间屋。小屋比从外面看要宽敞一些。一个大土炕,一些很陈旧的柜子,还有两三个大陶缸。屋子里没有别人,屋顶的草被熏得油黑油黑。墙壁上没有抹白灰,而是用旧报纸随便糊了糊。墙上还贴了一些隔年挂历,挂历上大半是些缺衣少衫的女人。他看着,觉得这些女人尽管有些疯浪和浅薄,但她们『露』出的肌肤还是楚楚动人。他在心里说一句:“多好的东西呀!”

刚躺下,老人走过来指指墙壁说:“这都是俺那娃儿贴出来的。”

这让他知道她有个儿子。

老人说:“他这会儿就在南山打工。他在那里淘金、开矿,隔些日子回来一次,带回一点钱。他爸死了,就俺娘儿俩过活了。”

老人把炕收拾了一下,说那是她儿子回来睡的。“弄得真脏哩。”她让庄周先歇,然后就动手去做饭了。她烧了一点米汤,蒸了干粮和咸菜。庄周喝完热粥又吃了一点咸菜。

老人把炕烧得暖烘烘的。不知为什么,他总想流泪。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在游『荡』的旅途上多少次投宿农户,也常睡这种热炕;可是今晚面对着这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却泛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感激。这与他时不时涌出的那种被遗弃感混淆一起,让其不能忍受。他背过身去,不想让老人在烛光下发现晶亮的眼角……如果你说自己是个不会泣哭的男人那还为时过早如果你说自己是个不会双手颤抖的男人那还为时过早如果你说自己是个冷漠的男人那还为时过早……

他的双手蒙住了脸。他记起了一些歌颂玩世不恭的男人和女人的诗章。它们太多了。是的,不必寻找,到处都是。有的人干什么都无所谓。地球就像一座草屋,说不定明天就会坍塌。可是人心呢?它们又将存放在哪里?破烂不堪的大地也要有个心的居所啊……我们太贫穷了,我们简直一无所有。可是我们的心还是那么执拗,它仍然坚硬得像块顽石哩。

老人『摸』『摸』热炕说:“你困了,早点歇息吧。”然后就回自己的西间屋去了。

庄周躺在炕上,这热炕炙得他凉透的身子骨又温暖起来。多么好的夜晚啊。这一夜里我又有福了。这夜『色』的山谷埋藏了多少奇怪的、让人的一生只可以遇到一次的美妙和神秘。你刚刚感受了冰冷的逃亡,你刚刚还在绝望之路上挣扎,可是一转眼你又拥有了最珍贵的东西。谁说你是个没爹没娘的孩儿?你看看这个夜晚吧,母亲刚刚离去,刚刚离去……他伸展着身子,后来又幸福地蜷起。他自我娇惯地用双手抱住躯体。他突然想起自己四十多岁了,已经是一个老大不小的男人了。刚才母亲的声音还响彻耳边,她在说:“你这个孩子……”

庄周的嘴唇伏在了被子上,像在用力亲吻。他发出了“哦哦”的声音。我啊,我能做点什么?为这样的老人,在这样的山谷,我能做点什么?我寒碜而又贫穷,真像是一个百无一用的人……

这个夜晚他感到了一阵又一阵的羞愧。这神秘的夜晚啊!茫然四顾,全是夜『色』、夜的声息。他闭上眼睛就能感到那茫茫的、遥无尽头的混沌。“曰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他在心中描绘着大诗人屈原的形象,浮现了一个脸上打皱的奇怪而倔犟的老人。嗯,屈原就是这个样子。他想把这个想象的诗神供在心中。“何为诗神?惟有屈原!”他记得有些城里人用一种半通不通的、稚气可怕的伦理学去贬低诗神。这会儿他不知道该怎样评价那些人;想了想,他认为那些人像“吃屎的娃娃”。他明白一个人坐在家里就可以找到杜甫和李白,找到岳飞和辛弃疾;可是如果不走到田野上,不敢做一个落魄鬼,就不可能找到心中的诗神。一想到屈原就要想到歌,如同一想到黑夜就会想到混沌一样。而一旦想到歌,他就要想到那个居在海边的老宁:这个人还推崇法国诗人瓦雷里呢!一个读不懂法语的人如何『迷』上了瓦雷里?看来语言的阻障也挡不住天才的万丈光芒。他至今还记得老宁说过的另一句话:“艾略特总没有错……”

庄周在这个夜晚问自己:他怎么就“没有错”呢?

问不出,又想夜『色』,想母亲。母亲哪,我要为您编织一首最好的歌。我要把关于您的歌携向远方,它将是我的护身符……庄周觉得今夜他是依偎在母亲的怀抱里了,就这样发出了香甜的鼾声。

不知过了多久,不知夜晚染得多么浓黑,反正他后来是被一阵粗暴的敲门声给惊醒了。小小的院门一下又一下被拍打,让人胆战心惊。庄周一下从炕上弹跳起来,紧紧裹着被子。他听见老人在西间屋里划亮了火柴点灯,接着端灯走到了中间。

庄周不知是冻还是害怕,哆嗦着嘴唇小声问:

“老妈妈,怎么回事?”

老人面容安详,尽管屋里没有风,她还是习惯地用手挡住灯苗。她对庄周说:

“不要紧,你躺着吧,这是查夜的民兵。”

庄周更紧张了:“为什么查夜?”

“隔三差五,上村的民兵就要到这儿查夜。因为上面布置下来,说要提防坏人从外面流窜过来……”

庄周明白了。他在心里骂:见鬼!

敲门声一阵响似一阵。

庄周把灯火从老人手里接过,放到了灶台上。他一动不动地瞅着老人。老人后退了一步。他把头伏到了老人肩膀上,他们这样靠在了一块儿。

“你这孩子,大半是犯了事的人吧?”

庄周松开老人,点点头:“老妈妈,不知你信不信,我背了个大冤屈!”

老人一声不吭。她看看他,又看看夜『色』。犹豫了一小会儿,庄周身上都出汗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外面开始呼喊了。老人端着油灯,一手扯着他,走到最东面的半间屋里。原来那里有一个大紫穗槐囤子。她把盖子揭开,里面空空的。她让他藏进去,然后又合了盖子,往上边丢了几件破衣服。

老人到他睡过的炕上去了,然后拖拖拉拉往外走、开屋门,喊着:“谁呀?”

她又去开院门了。

庄周不知道那些搜索者的目标是否包括自己;如果包括,如果仍在追逐与“西瓜案”有关的逃亡者,那么他们究竟是以那张通缉告示为准还是有了更新的了解?一切他都不甚清楚。如果他那帮流浪朋友被捕并准确地描绘出他的形象,那就很危险了。由此他又想到了乔装改换,觉得只有这样才不失为一个聪明办法。但后来又想,他所能做出的最大改变就是丢掉一个流浪汉的全部外在特征——理发、换衣服;不过这一来又靠近了他那个衣冠楚楚的照片上的形象。

看起来一个落魄的形象和一个道貌岸然的形象都很危险;那么一个“卖锡壶的人”呢?一个到山里打工的人呢?一个疯疯癫癫的傻子呢?他不知该将自己划为哪一类才能赢得一种最大的保险系数。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算是真正进入了一种逃亡生活。自从城市逃离,投入到荒野的一天,他就在经受一种无形的追逐;而今天,他要躲避的却是更为『逼』近的危险,是真实的追捕。他发现这个世界上的好事之徒太多了。大概他们都活得太寂寞,他们总要追逐,总要制造逃亡……这使他想起了某些狩猎者的嗜好。

那个夜晚他藏在囤子里,听着外面一问一答。那些背枪的年轻人白天忙了一天,晚上竟然还有热情挨户搜索。他们询问着,声音里充满了警觉和傲气。老太太平静得就像大地,几句话就把几个嫩『毛』打发了。他们的脚步踏得地皮咚咚响,可见这些人吃得饱睡得好,浑身都是力气。他们的肉体是健康的,可惜长了一副蠢猪脑子。由此他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难以挽救:那么多的猪脑子将会非常容易地把一切都毁掉。他那一刻真想追上去告诉他们:你们怕这怕那,可是你们想过没有?你们最需要警惕的只是自己的脑子!

他多么感激老人,他真想一生都服侍在老人身边;可是他知道,自己既没有这样的机会,也没有这样的命运。他的命运就是浪迹一生。这会儿他不由得想到了更早时候这片土地上的那个传奇人物徐市(福)——一个借口为秦始皇采找长生不老『药』一去不归的“方士”。这个家伙当时率领大批五谷百工、童男童女东渡瀛洲,终于远离了嬴政王的长剑。当年的东海瀛洲还处于石器时代,于是那个掌握了现代技能的徐市在那里颇讨来一些便宜。他不仅使一片苍凉蛮荒之地迅速进入了弥生时代,他自己还变成了一位统治者,最后可能还变成了一个“神”。关于他的传奇不仅源于东部沿海的传说,而且载于了《史记》,刻入了“正史”。

比起秦代的徐市,后来的一切逃亡者都有点背运……

终于要与老太太分手了。这一刻他真想给白发苍苍的老人跪下,可是他没有。他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屈膝。可是除了这个古老的、既质朴又极端的礼仪形式,他简直没有任何办法能够表达自己内心的那份感激和敬佩之情。后来,他伏到了老人肩上,紧紧地拥抱了老人。他抱住她,觉得她的身体那么瘦小。老人哪,瘦得皮包骨头,体重大约只有六七十斤。在松开老人的那一刻,他在她的耳边轻轻吐出一句:

“妈妈……”

接着他转过身,再也没敢回头。泪水在眼眶中旋动,他擦也不擦。

走啊走啊,我这个没爹没娘的孩儿,我要走向何方?

他顺着河谷一直向上。当他看到又一个村庄的轮廓,就远远地绕开——直到村庄消失了,甩在身后了,他才顺着谷地继续往前。几十年前的雨雪、冲『荡』而下的激流切割出这道河谷。这河谷滋润了多少生命,汇集了多少生命。很早以前这里有鱼虾,有人泛舟;这里滋发孕育了一种文明——就是这一道道源于鼋山山脉的河谷冲刷出了东部平原。这是水的力量吗?是的;但这更是时光的力量。

面对着这些沟壑和苍茫一片的山岭,庄周总是泛起难以抑制的激动。他真想面对着这一切把心中淤积吐个净尽,可是另一种欲望又立刻压迫了他。他想深深地潜藏心底,就像时光的神秘都潜藏在这重重叠叠的大山、这浩瀚无边的土地海洋之中一样。藏下吧,藏下吧,将一切都深埋起来:痛苦和欢乐、不可解的怪异、人心的委屈、目击的一切……心怀一己的生命所感知的一切隐秘走向终点吧。人要理解宿命。宿命这个词儿重复了千万次,可我还是没法儿把它当成一个俗物扔到沟里。只有这个奇特的词儿才能表达我要表达的一切。宿命,一切都是宿命。在这个“一切”面前,自己与别人的挣扎和奔突也就显得可笑而且必然。

越是往前,那种凄凉和孤独无援的感觉越是强烈。但他只能往前。

不知走了多久,快到黄昏时分,他发现前边有一个颤颤的人影——那么小,简直是蠕动在弯曲的小路上。

黄昏的天『色』里,人影显得太小了,很像一头『迷』失了的羔羊。他觉得那头“小羊羔”——从背影看很像一个儿童,正如此奇怪地独步荒野……他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终于接近了那个背影。前边的人缓缓地转过脸来:天哪,是一个女人,一个三四十岁的女人。她长得瘦小极了,这让他马上想起了鸟鸟——那个不幸的招祸少女……但只要稍微端量一下就会发现,她比鸟鸟可要俊俏多了。

庄周被她的目光一下子给钉到了这条弯曲的小路上。他一动不动了。

女人越走越慢,最后停住了脚步。她嘴唇哆嗦,黑黑的两只大眼看着他。他明白了,这是个流浪女人,也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她竟然像自己一样,临近夜晚却不去寻找那些村庄,而是绕开河谷踏上小路,上上下下翻越陡坡,让荆棘划破衣衫。庄周嘴唇动了一下,没有说出什么。他在好好端量她。这个姑娘三十多岁,像许多流浪女人一样,骨骼小小的却并不太瘦。她的头发没有光泽,但十分浓密。额头有了浅浅几道皱纹。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双眼睛:又圆又大,黑白分明。她的腮部出奇地红,小巧的下巴,略厚的嘴唇。她提了一个花布兜,穿了紫花上衣,浅『色』小碎花裤子。庄周不知怎么张大了嘴巴,话语急促,好像变得语无伦次。他很久没有这样了。他说:

“我认错了,我以为你、你是鸟鸟……”

女人不好意思地瞥他一眼:“什么鸟啊兔的!”

庄周一下放松了,说一句“走吧”,就转过身往前走去。那个女的跟在后边。

庄周想:他不能走得太快,他想让她跟上。后来他们竟在路上搭讪起来。庄周于是知道了:她真的是一个流浪女人——过去不是,可现在是了……

原来她的哥哥到山里打工,好久没有回去了,她就出来找他。找啊找啊,怎么也找不到。就这样,她游『荡』了一年,再后来就生了病。庄周仔细端量,觉得只有一个词儿、一个俗词儿才能概括她:面如桃花!

她是一个病人吗?他不信。可是后来他才发现,稍一走快她就呼吸急促,胸部一起一落。

她喃喃着:“我走急了就要憋气,我累,累得喘不上气……”

庄周着急起来:“你真的有病吗?”

“真的。”

“那我们慢慢走吧……”

他们一块儿野炊,在一个山坳里吃了饭。姑娘的花布兜里有一个小小的铁锅。他们用这铁锅煮了姑娘身上带的一点米,然后又采了些野菜丢进去。姑娘还带了一小包盐。女孩子就是周到,庄周想。他去搞来柴火,趴下身子吹铁锅下的火。米饭的香味飘起来。一个小个子女人守在旁边,庄周觉得这一天过得无比美好。下面的路他们还要一块儿往前——他终于记起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你要到哪里去?姑娘说:“我想翻过大山再往前,回俺老家去。也许我走不回去了,不过我一定得活着回去,回俺老家去。”

庄周顿时觉得她那么可怜。他没有再问。天完全黑了,从半山腰往下望,可以发现沟底那些稀稀疏疏的灯火,那就是村庄了。庄周知道这个姑娘要到下边去找人家投宿。他想无论如何自己是不会进村的,但他可以把她送到村边,再一个人退回山谷。他只想找个草窝宿它一个夜晚。后来他试着问了问,令他惊讶的是:姑娘一个劲摇头。

“你不到村子里去过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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