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林市之后,张小北就在网上关注两件事儿。
第一,有没有刘华那个公司的新动向;第二,看看那俩毛贼的事情有没有什么新进展。
可这两件事儿,除了刚刚崭露头角时候的那么一点点信息之外,其他什么苗头都没有。
就好像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一般。
张小北看着日期永远固定在最初发布消息的那个时刻,心中也是断定,这个事情,肯定有人出手“阻拦”了。
不过,出手就意味着有暴露的风险,这个事情是相对的。
虽然这两件事情没有消息,但是另外一件事情却是落地了。
那就是毛玉蓉的事情。
毛玉蓉是去年8月份被逮捕的,到现在6月份,已经过去了将近10个月的时间。
另外,今年4月份的时候,毛玉蓉的那位干弟弟也因为新干线的事情,接受组织调查了。
想来和毛玉蓉有关的事情都已经搞清楚了,所以检方决定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也就到了真正定性的时候了。
检方认定,2007年至2010年间,毛玉蓉指使某投资公司原董事长刘某,某建设集团原董事长张某,某隧道工程公司董事长周某,某桥梁工程公司董事长方某……
共计20余家公司。
同时毛玉蓉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共同参与商定。
以经济有偿的方式帮助上述单位进行铁路工程中标。
中标范围涉及土建、桥梁、隧道、设备采购等工程和项目,共计超过50个。
此外,毛玉蓉还受到行贿指控。
先后给自己的干弟弟支付开路资金将近几千万,还给某部门扶贫办的一位送了几千万。
凡事儿咱们说大头儿,小头儿忽略不计吧。
可是为什么还给扶贫办的送礼啊。
其实很简单啊,很多企业做大了之后,都要做点好人好事呗!
形式上确实是做了好人好事,可是目的并不纯洁。
而是为了给自己树立一个正面的形象,树立自己的“口碑”,意图逃避有关部门的查处。
可公是公,私是私,好事儿是好事儿,坏事儿是坏事儿,这功过不能相互抵消啊。
可是你说做慈善还要送礼,这是个什么道道。
就是想要个名头呗,公益事业也是Z府的一项重要事业,什么事儿那都是有条条框框的。
就在出事儿之前,这毛玉蓉还拿了个浮布司慈善事业排名。
为了捐钱去行贿,听起来多么幼稚可笑可毛玉蓉就干了呀。
不过这些事儿,毛玉蓉的认罪态度还是比较好的,当庭认罪。
但是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而是选择了择日宣判。
张小北的生活似乎是看到了曙光,这毛玉蓉事情的前前后后,一次都没有出现左丹雅的名字。
也就是说,左丹雅在她母亲的事情当中,并没有什么沾染。
这样就好,这样就好!张小北还把这新闻从头到尾看了两三遍。
确定没有左丹雅的名字,才放心地关掉了新闻的页面。
择日宣判,这个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从判决的时间上来看,本身分为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两种方式。
开庭后择日宣判的意思也很简单,就是法院不当庭宣判,等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评议后,另外再定时间进行宣布判决结果。
毛玉蓉的案件这么不简单,法院无法当庭作出裁判,必须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