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年,林水衣被调到县所在地乡政府工作,结束了为期三年的牛郎织女生活,“鹊桥会”那天,我照例去恭祝她俩的喜庆。因为我那年正好调到了曹洪他们的刑警大队,我三番五次的去他们家主要原因就是曹洪与我私交甚厚,又是一个乡的,他把陶小明摔倒在路基造成脚腕子扭伤而被拘留五天是我办的案子。曹洪心服口服,他认为我是一个不寻私情的好警察,给外地人申冤而处理当地人,没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坏思想,能秉公执法。等自己做了警察后便与我走得更近了,直至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朋友。那天照例是个礼拜天,我和曹洪照例要喝点酒,林水衣照例要陪着我俩喝,喝到第二杯的时候林水衣照例跟我提到了曹洪的事,“李哥,你调到刑警队弟妹就放了点心,你可千万要护着点你兄弟啊,可不能让他莽撞行事!”为了让水衣放心,我拍了胸脯跟他说:“水衣你不要担心,有你李哥在,我兄弟是不会出问题的。”林水衣笑着又对我说:“李哥,你可不能笑话我,也不要让其他同志们知道,不然还说你弟妹神经出了问题,嘿嘿嘿!”我也笑着说:“不会的,你俩的感情就像牛郎织女,感人肺腑啊!”曹洪不爱多说话,只是跟我喝酒,每次到他家里都是我和林水衣在创造语言气氛。
第五年七月一日上午,县局接到区公安厅通知,要求刑警队增派三名优秀干警执行一项特殊任务,曹洪是唯一一个被点了名要的,其余两人,一个是刑警队长付峰,一个是那位闪过腰的勇士陈猛。公安局自从有了曹洪,陈猛的身体得到了科学性锻炼,闪腰的毛病再没发生过,相反学到了以一敌十的本事。我是基于对林水衣的承诺,毛遂自荐要去的,局领导考虑到多一个人就少一分危险,就让我去了。
我们走的时候我妻子不知道,林水衣也不知道。
我们四个人配好了武装,由队长付峰驾车,向东沿国道行五十公里到达了目的地。我们一下车便见十几辆车闪着警灯都停在了路旁,一百余名荷枪实弹的同行瞪着眼睛听一位指挥领导讲话:同志们,我们今天是在追捕十五名贩毒团伙,他们刚从大山里进去,我们也只能徒步追赶了,山那边我们已派了足够的警力拦截,他们是断然跑不出去的。我估计这十五名歹徒不会走到一起,他们会分路逃亡,所以我们要分左中右三路实行抓捕行动,第一组左路由市缉毒大队一中队队长齐伟负责,第二组右路由二中队队长刘海负责,第三组中路由市刑警大队队长李国柱负责,付峰、曹洪所在的四位同志在中路与李国柱一起行动,感谢四位同志的增援!行动时,同志们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做无谓的牺牲,对方是亡命徒,手里都有武器,必要时就地正法。行动吧,同志们!
这位领导通过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把一件紧迫而又复杂的追捕抓逃工作安排得清清楚楚、利利索索,而且还极具鼓舞性,这是了不起的,有这样的领导做指挥,何愁不打胜仗?
我们刚进到山里,就听到对面山那边的同志们放出了枪声,零零星星的,像正月初一凌晨开始的炮仗,打枪的地方不在一处,左右一听,差不多有三十余里。我们分析了对方同志响枪的意思:一种可能是发现了目标,二一种可能是没发现目标,没发现目标响枪那就混乱了视听,倒让歹徒钻了空子,再傻的歹徒也不会朝着枪口扑去。我们的中路指挥李国柱同志采取了折中办法,把我们又分成两路,从枪声的左右两边搜捕。两个多小时过去了,我们还是没有找到目标,这时对面同志的枪声又炮仗似的响了起来,我们又重新分析了一下响枪的意思,觉得他们也在向前搜捕,没有发现目标,响枪是一种磨蝼蛄式的搜索办法,至少可以舍去一个搜索方向,对方现在是惊弓之鸟,听到枪响就会乱窜起来,绝不会伏在原地,于是我们也间断性的打开了枪,打一枪就换一个地方。我们这一打,其他两路的枪声也响了起来。
我是第一次拿枪,有了锻炼的机会,凡要响枪均由我来。这个办法很好,又过了一个多小时,目标终于出现了,而且是迎面冲着我们来了,有五个人,很显然是遭到了对面的拦截。指挥领导分析的没错,这家伙们就是分散逃跑的。我们这里十六个人,就地蹲了下来,等五个人靠近了,李国柱队长鸣枪示警,要求对方放下武器,对方没有听李队长的,相反打来一枪,擦着李队长的左肩膀过去,李队长第一个负了伤。
形势顿时严峻起来,激烈的枪战开始了。我们的优势在于人多而且人人都穿着防弹服,对方的优势在于居高临下且有三支冲锋枪,妈的,这帮崽子哪来的冲锋枪?为了躲避冲锋枪,我们不能集中在一起了,李队长命令两个人一组以石头做掩护对付一个目标,我当然是和曹洪在一起。
十六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感觉到惧怕,分开后我的心便不由自主地狂跳起来,我可是第一次面对生命的考验,生死几率我当时乐观地估计也只有一半,再想到有一半的可能会死,我的腿也就顺理成章地哆嗦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