嬗儿来了,整个医馆便更热闹了些。
平日里他不是由阿皎亲自带的,衣食住行都有许硕许孚照看着,她不过是白担着他叫的一声阿娘,陪着他玩耍罢了。
在军营时还好,她除了嬗儿之外没有什么要操心的,此时既要行医接诊,又要照顾冯曦的胎,实在是应接不暇,分身乏术。
晨起时便要拣选药圃送来的药材,嬗儿先前被霍去病灌输了一大通男儿应当习武健身的道理,也不贪睡了,早早地便要穿衣起身扎马步。
此时天色方明,穿得不算厚实的嬗儿便在庭院中像模像样地扎起了马步。
冯曦行走江湖多年,睡不惯懒觉,因此早早便也起身了,推门之时,看见小童一本正经地扎马步,不由得好笑道:“这小童倒是颇有志气,才三四岁吧,当年即便是师父严厉催促,我也不如他这么勤勉。”
阿皎停下拣选药材的手,看着小脸上满是严肃,正在扎马步的嬗儿,微微一笑,“良弓之子,必先为萁,良冶之子,必先为裘。”
说到此处时,她略为顿了一顿。
脑海中浮现出来的,是她窝在霍去病怀里,他的指尖卷着一缕她的发丝,慢不经心地道:“良弓之子,必先为萁,良冶之子,必先为裘。他如今年纪小,自然是先易后难,将底子练得结实了,日后才好策马弯弓。”
冯曦轻轻一嗤,“你们倒是看得长远,不过,你是从何处冒了这么大一个儿子出来?”
阿皎叹了口气道:“我也不知道,迷迷糊糊地便多了个儿子,或许是霍去病的私生子也不一定。”
“从前师父同我说过,女子嫁人,还是要知根知底的,家中高堂是否尚在,兄弟是否和睦,更重要的是,是否娶妻,又妾几房。”冯曦若有所思,“这霍将军,看着不是个风流的……”
按霍去病的要求,等日光照到门前的第三块青砖上时,嬗儿才起身,老气横秋地吁了口气,看得人发笑。
阿皎给他擦了擦鼻尖的汗,嘱咐他发完汗后要马上套上外衫,然后便让他先去用朝食。
朝食热腾腾的,出自兰泽之手,自然不是什么美味珍馐,但是吃惯了倒也觉得不错。
冯曦用罢停箸,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捏了一把嬗儿肉乎乎的小脸,慢悠悠道:“你便是能割舍下这个肉乎乎的小团子,怕是霍将军也不会轻易纵了你离开。”
阿皎狐疑地一蹙眉,轻轻拍着因为冯曦的话挥着小手不乐意的嬗儿。
冯曦微微一扬眉,“如何,昨日你前脚与那什么君相谈甚欢,哦,他甚至还约你同去交里市看百戏,后脚霍将军便命人将这小团子送来了,不外乎是要借他牵绊住你罢了。”
阿皎低下头去,看着嬗儿,唇角不自觉地轻轻扬起,嬗儿听不懂她们说的是什么,悻悻地又埋头用饭。
阿皎挥箸,夹了一块肉脯,“师姐如今才发现么?不然你以为霍去病为何要将你送到我的医馆来。他不肯见我,生着闷气,但是背后的小心思却是动的不少。”
冯曦微微挑眉,“你本来说五日之后便离开,但是这十日都快过去了,你这医馆里却是越来越热闹,倒是有落地生根的意思。”
“人在一处待得久了,便会生根发芽,再难离开。从前行走江湖的时候,身如浮萍,无根漂泊,哪里想到会有今日。”阿皎给嬗儿夹了一筷肉脯,又想着要将牛乳热了之后喂他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