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游牧者通常会与马上M族重叠。
虽然,在马被驯化之前,已经有游牧经济存在,但并不是所有的马上M族,都应该被认定为“游牧M族”。
后世人们受影视作品中,米国印第安人纵马驰骋,与白人战斗的场景影响,北美原住民部落,通常被描述为“游牧者”。
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经过刚才的分析,大家已经知道了,在“前哥伦布时代”,马并不存在于美洲人的生活中。
由于北美腹地,被欧洲殖民者侵入的时间较晚,北美原住民开始骑乘马的时间,很可能要迟至17世纪。
不过,事实证明,人类的学习能力是很强的。
一如1000多年前,我们北方的赵武灵王,仅用两年时间,就完成了“胡服骑射”改革一样,
从西班牙人那里,得到马匹的印第安人,很快成为了北美大地上,最为骁勇的骑马战士。
既然在与白人殖民者产生密切接触之后,印第安人很快便成为了熟练的骑马者,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定,最起码出现在米国建国史中的,那些土着部落就是游牧者呢?
当然不是,因为认定游牧属性的标准,并不在于他们会不会骑马,而在于是否采取的,游牧的生产方式。
以这点来说,无论是在前哥伦布时代,还是在与白人战斗的那些岁月里,北美原住民部落,整体上都没有变成过游牧者。
在旧大陆充当被放牧对象的牲畜,大体有三类:如果水资源相对丰富,游牧者可以牧牛。
如果水草资源不够理想,则可以放牧要求更低一点的山羊、绵羊。
实在是异常的干旱的荒漠地带,还有骆驼可以放牧。
然而,就象我刚才所说的那样,除了能够用来捕猎看家的狗,北美印第安人的生活里,完全没有这些物种。
因此,除了少许学会种植玉米的部族,绝大部分的北美原住民部落,都处在最初级的渔猎采集阶段。
前半身长满浓密粗毛的“北美野牛”,是北美原住民的主要狩猎对象。
与最初的人类一样,这些野牛,也是通过白令海峡上的陆桥抵达美洲的。
这些野牛根据栖息的环境不同,被分为“北美森林野牛”和“北美草原野牛”两种。
后者分布于半干旱的,“米国大草原”及其西侧的干旱高原上。
前者则遍布于那些,间有草地的温润森林地带。
19世纪之前,北美野牛是北美大陆上,最为优势的动物物种。
其栖息地遍布后世的M国、J拿大西部,以及墨西哥东北部。
及至欧洲殖民者,开始关注其数量的19世纪初,北美野牛的数量,仍然有7000万头之巨。
甚至可以这样说,在中美洲文明以北,野牛比之人类部落,更象是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