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位好兄弟,我最了解,相信我,他自己心里有数。”方才的动静,虽然同样让宋子凌惊异,但他毕竟是了解赵澈之人,他既然要带那女子走,必定有他的理由。
若是此刻忽而雅前去干扰,保不准会会惹出争端,为了大坤朝和达西国的和谐友谊,宋子凌可不希望这二人闹得不愉快,所以,他才会劝阻忽而雅。
赵澈此刻,已经掠着董芳菲跨上了墨云,他将她放在身前,夹紧马腹,疾驰而去,一路上,只听得耳边风声呼呼,不时夹杂着路人躲闪的惊呼声。
董芳菲以前从未骑过马,第一次坐在马上,就是这般惊险的场面,她望着眼前尘土飞扬的地面,手心已经沁出了冷汗,幸好,赵澈的骑术不差,一路上虽然惊险,却并未碰撞到一人。
到了惜秋居前,男人猛拉僵神,马头上扬,发出刺耳的长啸,女子不由得惊呼出声,只听到赵澈在身后闷闷道:“别怕。”
男子这般说着,一双有力的手臂,已经夹住了女子的腋下,先将她抱下马,他才一跃而下,站到了她身边。
董芳菲此刻,尚未从方才的惊险刺激的回过神来,面色煞白煞白的,赵澈也不言语,拉着她的手腕就进了门。
直至进了里屋,只余下他们二人,赵澈才松开了她的手腕,原本白皙的手腕上,已经被男人箍出了一道红圈。
“嘶!”女子发出轻微的吃痛声,瞅了瞅被他捏住的那处。
咦,上面怎么有红红的、艳艳的色彩。
董芳菲将手臂抬到眼前,又仔细看了一眼,没错,这的确是血迹!
赵澈回身,扫了董芳菲一眼,他本不以为意,眼眸一转,瞧见她手腕上的那处血迹,心中一紧:“你受伤了?”
想到是自己伤到了她,男人心中懊恼,忙走了过去,握住她的手,要替她查看伤口,董芳菲已经掏出了帕子,拭了拭那处血渍,血渍拭净,露出来到肌肤完好无损,虽然有些红肿,却并未见到任何伤口。
男人不放心,又握着她的手腕,上下检查。
“呀,你这里流血了!”董芳菲忽然指了指赵澈的右手手心,只见,一滴鲜红的血珠子,正从他的手心往下滴去。
男人将右手翻转过来一瞧,这才发现,手心处有一道口子,那口子里,可以看见一个细长的白瓷片,已经嵌得很深。
原来这瓷片,还是方才在茶馆时,赵澈捏茶杯之时,茶杯碎裂,嵌进他手心的,当时他并未觉察,又因这一路上,他的右手,一直处于用力紧握的状态,所以,那白瓷片,便越陷越深。
只是男人这一路上都心绪低沉,这点小伤小痛,对于他这样身经百战的人来说,更是无所觉察,所以,直至回到了屋子里,他手指放松下来,那血迹,才顺着伤口流了出来。
想来,董芳菲手腕上的血迹,怕也是他手心的伤口沾染上的。
“先把手举高,别让它流血,我去找针替你挑出来。”看清了男人的伤口,董芳菲有些慌,忙转身去翻箱倒柜,寻找针线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