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行一边挑毛笔,一边暗搓搓的想到。
何老头儿这边的毛笔挺多,而且都是高档货,甚至有一套的笔杆是用和田玉做的,看那玉质就知道肯定价值不菲。
难怪这老头儿能眼都不眨一下的掏出五十万来,原来真是土豪,而且还是个非常低调的土豪。
徐景行挑好毛笔,刚想磨墨,小姑娘囡囡已经动手了,看她的架势,显然经常做这活儿。
等墨磨好,他伸手示意何老头儿先来。
老头儿也不客气,用青花瓷镇纸压好宣纸,提笔蘸墨,略一沉思,这才下笔。老头儿果然是个洒脱人,写字的速度相当快,虽然写的是行楷,但速度跟写行书差不多,“将进酒”三个字一气呵成,略一顿笔,接下来的一句又是一气呵成。
老头儿写的是李白的《将进酒》,这诗本来就是一首洒脱豪迈大气狂放的传世佳篇,最适合用张旭那种极度豪迈的狂草书写,但老头儿用的是介于行书和行楷之间的书法,也还算符合意境。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老头儿最擅长这种笔法,也是唯一擅长的笔法,房间里挂的作品都是这样的,唯一一幅正楷《楞伽经》,写的还很一般。
这么说吧,老头儿在书法上的造诣,境界超过了笔法,他的字有意境,但笔力弱,表达不出来,就像一个满腹才气的哑巴诗人,满肚子的诗词却不能用自己的嘴巴诵读。
当然,这是按照高标准来评判的,在岛城这地方,何老头儿这一手已经算不错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尤其是开头这两句写的当真如同倾泻而下的黄河水一样,一泻千里,气势磅礴。
不到两分钟,老头儿哈哈一笑,提起毛笔,搁在一旁和田玉雕的山形笔搁上,得意的问:“怎么样?”
徐景行竖起大拇指,“气势很足,李白看了估计会请您老喝一杯。”
“哈哈哈,我可没资格做李太白的酒客,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不过待会儿咱俩可以好好喝一杯,”何老头儿红光满面的大笑道,显得异常亢奋,颇有些“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所描述的豪迈气息。
不过徐景行却暗自苦笑:这何老头儿怎么回事儿,我就是给你送个柜子而已,你这不光请我喝茶,还要跟我比试写大字,我这还没动笔呢,又要请我喝酒。
难不成这老头儿寂寞过头了,想找个说话的人?
这么想着,忽然注意到书桌上摆着一个小的相框,是一对年轻男女的合照,看面相,跟小姑娘囡囡有些相似,应该是她的父母,也就是何老头儿的儿子儿媳。
这本来没什么,可他偏偏注意到,这相框竟然是遗像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