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在尴尬的氛围内度过了近半个时辰的时间,好不容易等到朱勤喝得烂醉回来时,已是申时了。夕日西下,游云染血,纵然此时,楚京城郊仍未退去这一片繁华,街上行人如织,楼里四处喧哗,丝毫不见半点‘日落而息’的意思。
当朱勤提着酒葫芦半醉半醒地迈进客栈大门时,他发现自己面临着两个出乎意料的麻烦,这令他立刻解了七分醉意,立刻扭头想逃离现场,可惜已经晚了。
“朱勤!”早就坐在一楼等他半天的常云夕立刻认出了朱勤高大魁梧的身影,“你想去哪?”
云夕的声音本就有些娇蛮的意思,经她刻意提高声音之后更是多了几分泼辣。经过那一场斗殴之后,一楼除常云夕外只有几个不怕死又不怕事的人在吃酒,听到云夕这一声带有怒意的呼唤,立刻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围观过来。
朱勤知道自己如果再逃走只会让事态变得更加难以收拾,只好一咬牙停下脚步,转回身走到常云夕面前。
“大小姐有何吩咐?”
“你去哪里了?”常云夕脸上的表情比之‘愠怒’更像是‘闹别扭’,虽然语气很冲,但朱勤知道这并不是她发火的表现,心里便松了口气。
“回大小姐话,小的去打了壶酒。”
常云夕眯起眼睛嗅了嗅,一抿嘴笑道:“女儿红,还是陈酿?”
“是,大小姐。”朱勤见云夕笑的比较轻快,也就放下了些紧张,‘嘿嘿’笑道:“是二十年陈酿。您虽然不喝酒,鼻子却还是这么灵。”
“酒呢?”
“酒?”朱勤一怔,接着笑道:“自然是被小的喝进肚里去了。”
“你还记得答应过我什么吗?”
“这……”朱勤挠挠头,低声道:“大小姐,我们到楼上去说可好?这里鱼龙混杂,小的担心被人认出来。”
常云夕将朱勤从头到脚打量一边,“你天不怕地不怕,害怕被人认出?”
朱勤被常云夕挤兑得有些难受,只好把酒葫芦往桌上一放,摆出一副老老实实的神态:“小的自己被认出不怕,小的是怕大小姐受此牵连。”
“你刚刚为什么一声不吭地走了?”
“……大小姐,那件事你就不要再问我了。当时我再三不肯说,大小姐非要问,小的只好先走为上,这也是无奈之举。”
“反倒是我的错了?”常云夕本已有些消退的不满重新被朱勤的言语勾起,她的两道俏眉倒竖起来,在朱勤看来竟隐隐散发出几分杀意。好在朱勤与常云夕相识日久,知道云夕这是出于天生而非真的动起杀机。否则,凭朱勤的习惯,定会被此杀意惊动,出手伤她。
“大小姐,此事是小的失礼,要打要罚任由您做,小的绝无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