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南乔。”孟南乔再次强调一遍,不是说好了,以后不叫翠花这个名字的吗?狗男人!
“咳!”沈长暮跳过这个称呼问题:“这,是你做的?”
不等孟南乔回答,三个崽崽就抢着叽叽喳喳。
“是娘亲做得吖!”
“好香,好好吃的样子!”
“娘亲!我们开饭吧!”
沈长暮不着痕迹地吞了吞口水,道:“既然孩子们都饿了,那就开饭吧。”
“那你们先吃吧。”孟南乔找了个小碗,夹了四块鱼肉。
孟南乔对沈长暮解释道:“除了葱花和辣椒,那些姜蒜都是从哥哥家里借过来的,给他们夹点去。”
沈长暮颔首:“嗯,确实该送点吃的过去。”
孟大祥和李兰香收到鱼肉时,显然震惊了一下。
孟翠花会给他们送东西显然是他们没想到的。
更震惊的是,这鱼肉闻上去,居然这么香!
但在孟南乔提到,要再借两文钱时,孟大祥和李兰香都愣了一下。
李兰香更是一下子,就拉下了脸,心里直呼孟翠花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倒是孟大祥,到底是亲哥,而且把孟南乔这几天的改变看在眼里,故而,在李兰香愤恨的目光下,爽快地借了钱。
孟南乔把钱小心收好,回到家里时,看到四个人吃得满嘴油光,不禁心情大好。
“好吃吗?”孟南乔拿着碗走了过来。
“好吃,嘶哈!”三个崽崽异口同声地回答,即使被辣的不停地喝水。
“好吃也不能多吃,小心回头拉肚子。”孟南乔顾及到三个崽崽,所以都没放多少辣椒,没想到他们还是被辣得嘴边通红。
但是三个崽崽鲜少吃到这么有滋味的东西,所以,在喝了几口水之后,又张着嘴要吃。
就连沈长暮原本略显苍白的嘴唇,此刻也像是擦了胭脂似的。
沈长暮原本是打算,在天黑之前把书抄完的,但是,这顿午餐打破了他的计划。
以至于,沈长暮第二日天刚亮就起了,凭着那股微弱的光,开始抄书。
一直抄到天完全亮起来,才停笔。
孟南乔挑起着昨晚就做好的冰凉粉,又挑了一桶水,把碗勺浸泡在里面。
这才和沈长暮去了村长家。
孟南乔一边走一边悲壮地想,身体这肥壮兴许也不是坏事,要不然,一个家连一个能挑担子的都没有。
孟南乔跟着沈长暮走在街上,总感觉,自己是跟在沈长暮身边的小厮。
孟南乔悲壮地低下了头,在街边等着沈长暮去把抄好的书换成铜板,又去把铜板换成白糖和白醋。
等沈长暮回来时,看到孟南乔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还不明所以。
但是,很快,他就没有心情去想这些了,因为,孟南乔提议让他当街叫卖。
经过上次卖鱼的事之后,孟南乔就发现,美貌果然是个大杀器,不用简直是可惜了!
于是,街边出现了一道奇景。
在众位小贩的嘈乱叫喊声中,夹杂了一道清冽低沉的男声。
这道声音在那条热闹的大街上,显得格格不入。
因此,更加引人侧目,更让人频频回头,想要寻找声音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