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间下午八点。
“保护金并先生!”
“怪物,怪物啊!”
“人呢,给我挡住他!”
威尔逊·菲斯克从泥水里爬了起来,他的座驾出租车被从中间拦腰斩断,正在剧烈地燃烧着,热量向周围自由地扩散,本身只积了一点雪的路面被雪融化后的泥水所涂抹。他洁白如新的西装已经沾满了泥泞,连他的脸上也是黑色的泥点满布。
那个在袭击到来时推他下车的助手,已经和汽车一起被砍成了两截,内脏流在座椅上,在火焰的炙烤下散发阵阵恶心又迷人的香味。
“金并先生,您没事吧?”最近的帮派成员小跑过来,在周围的恐慌和零星的枪声中扶着他站着。
菲斯克这才顺着人们的目光看向那个袭击他的东西,那是个银灰色的人行怪物,约摸有两层楼高,右手挥舞着与他身体同样构造的大斧,子弹打在他身上被径直融了进去,没有留下一点受伤的迹象。
菲斯克还是失算了,他没有任何关于这个怪物的情报,但他很清楚这个怪物出现在这只有一个目的——是来杀他的。
作为服刑人员,菲斯克这次出动以低调行事为主,随行人员没有携带太多的枪支,只有少量的手枪。而此前的所有袭击他都预料到了,面前这个是第一个意外。
他抬头看向那个怪物,却看到那个怪物也同时看向了他,仅仅一瞬的视线碰撞,他就知道怪物锁定他了。
他的着装华丽地像个皇帝,尽管这份奢华此刻被低下的泥水所玷污,但那也足够让人看出来他鹤立鸡群的模样。
皇帝的衣装此刻却成了皇帝的催命符。
不假思索的,菲斯克转身就跑,他确实战斗力已经是人类的顶峰,也打得过很多超能力不完全或者没战斗经验的人,但面前这个怪物,他实在没有信心在带伤的情况下稳赢。
毕竟,就算他现在去和这个怪物战斗,也只能惨胜,而惨胜的他是没可能面对那个至今还未露面的能杀掉“电光人”麦克斯的乌鸦帮领袖和那个还留有后手的夜魔侠马特·默多克的。
拉尔夫·埃里森为了这一战,将共生体暴乱的事连最亲近的姐弟都没说,金并自然不会知道面前这个怪物就是拉尔夫和暴乱。
“杀了他,我给一百万美元!”
菲斯克能明显感觉到手下的士气低落和恐惧,但他仍旧需要他们的战斗力,起码给他争取出脱身的时间。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即使很多人怕的要死,但一听到百万美元的悬赏还是咬牙顶了上去。
“他在逃跑。”暴乱说。
“我知道。”拉尔夫回应。
下一刻,暴乱双腿屈起弹跳,共生体的能力如此强悍,他直接顶着子弹落在了金并的前面,截住了他的撤退路线。
菲斯克毫不犹豫,他不觉得人类能和怪物沟通,直接用完好的那只手挥出一拳。
这一拳打的菲丽西亚昏死,但不代表对暴乱有用。拉尔夫没有躲闪,也是一拳迎上。
两个拳头撞在一起,双方只有一个感觉——徒手接了一枚炮弹。
但共生体毕竟不是人类,菲斯克也许会感到疼痛,会因为冲击立足不稳,暴乱不会。他的背后长出无数尖刺插入地下,帮他缓冲了这次冲击。紧接着,抓到破绽的拉尔夫扭转重心,另一只手同样挥出。
菲斯克仓促之下只得用那只受伤的手格挡,但重心不稳的他还是结结实实吃了一拳冲击,直接砸在另一边的汽车上,连车门都凹了进去。
该死,菲斯克一低头,他的那只手已经以极度诡异的角度弯折了起来,他知道自己骨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