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现在所在的是匈奴很小的一个部族,可怜巴巴的散落在广阔的草原上,就像是香港燕窝西米露上那少的可怜的燕窝一样,用筷子一条,就能全军覆灭。
可是,人家还是过得很开心。
因为一无所有,没有的可抢,所以很放心,也很开心。
阿狸回想了一下,自己的公主大帐里有那么多华丽的宝石和堆成山的绫罗绸缎,她都很少会如此肆意畅快的大笑。
凭借她那微不足道的才华和天赋,她从小就活在所有人惊诧的眼神中,那么多年过来,已经习惯了。
所以,她受不了别人看不起她。这也是她总是不快乐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是,如今想想,又是何必呢,抛开那些,逍遥自在,随心随欲,难道不好吗?
好,当然很好。两匹瘦到皮包骨头的蒙古马正站在阿狸的破军旁边,好像是对这匹高大又神气的马非常好奇。可是破军实在不是个好脾气的客人,只是非常任性的把自己的尾巴怼到那两只蒙古马的鼻孔位置。
正好,有个小姑娘抱着一把简陋的木琴在弹奏,只不过这妹子的乐感委实不太好就是了,但是却还是笑得非常开心。一曲终,那小姑娘大大方方的把自己的木琴递给了阿狸,估计是以为这汉族少年一直盯着她,是一时技痒的缘故。
阿狸平常是很爱端着个高冷的姿态的,现在却不自觉的轻松起来,她从哪小姑娘手中接过琴来,大概拨弄几下,依旧是荒腔走板的,阿狸心想:嗯,估计是琴弦松了,然后又是一阵大笑。
阿狸就这么扯着庄篱略微沙哑的嗓子,开始对着天上的明月、稀星高唱: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此生未了,心却已无所扰,只想换得半世逍遥。醒时对人笑,梦中全忘掉,叹天黑得太早。来生难料,爱恨一笔勾销,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
风再冷,不想逃,花再美也不想要,任我飘摇。天越高,心越小,不问因果有多少,独自醉倒。今天哭,明天笑,不求有人能明了,一身骄傲。歌在唱,舞在跳,长夜漫漫不觉晓,将快乐寻找。”
一众人等虽然不懂得这汉族少年到底在唱些什么,却觉得说不出的好听,仿佛世上所有的烦恼都一扫而空,从此便是高天流云,再无什么阴霾雨雪。就这样,所有的少男少女就围着火堆开始翩翩起舞。虽然衣着简陋。但是年轻的脸庞和肆意的笑容,本就是比宝石还灿烂的点缀。
这首曲子可有些年头了,是林青霞那版《东方不败》的插曲。虽说《东方不败》第二部里青霞姐姐的龙虾装实在是雷人,但是这首曲子却是经典中的经典,经久不衰。
一个人,如果天天只住在圣洁的水晶塔中,是断然唱不出这种曲子来的。只有历尽红尘,经过爱、恨、情、仇,又最后释然的人,才会有这种情怀。
啊,就像古龙说过的那样:做浪子要有一个调情。要薄情, 没有情感,因为薄情永远是一种女孩子无法抗拒的魅力。
要阿狸来讲,这个道理不仅在男女之间,在世间万物都是通用的。
你太爱什么,太珍重什么,就不得不扭曲自己。扭曲的自己,别人既不喜欢,自己也不欢喜,又是何必呢?!
太过深情,太过执着,最后就可能一身负累,什么都没落下。
人啊,到底还是潇洒一些、薄情一些的好。
就这样,阿狸决定,从今天起,做一个古龙笔下的浪子,薄情,而肆意。
……呃,等等,好像哪里不大对的样子。
……按照性别来说,她其实应该只能当个……咳咳咳,咳咳咳咳咳,感觉就跟当个和尚却取个佛理高深的法名叫做“戒色”一样啊。
南无阿弥陀佛,佛祖慈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