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冒顿出发来救他那被独目巨人绑架的表哥之前,正好发生了这么一档子狗血的事儿。就是一个贵族的独生子把另外一个贵族的独身子给打死了。据说,这俩大少爷如此这般拼命,竟然是为了一个能歌善舞的女奴而争风吃醋。
当然,后来经过查明,争风吃醋是真的,却吃的不是……那女奴的醋。
)()*&……¥%&……*&)()*——),呃,最终知道事实真相的冒顿单于表示,我对各类人群都没有丝毫偏见。我是一个心胸广阔、见识不同于凡人的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单于。无论什么情况下,真爱都是值得尊重和包容的。
咳咳,咳咳,继续说回重点。重点就是,这二位大少爷死了之后,竟然就那么便宜了那“鸡爪子手”!因为,这两位挂了的大少爷都是部族族长的独生子,而这“鸡爪子手”竟然运气这么好,和这两个部族都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眼看着他从一穷二白、被右贤王大人嫌弃的悲惨境地,转眼竟然就要登上人生巅峰,一口气继承这两个部族了,呵呵,呵呵呵呵,羡慕的好多人眼睛都绿了。
所以说,有的时候,投胎真的是个技术活。你怎么知道你二舅的表妹家的巨额遗产最后就不会砸到你的脑袋上呢。
冒顿眼睛没有绿,他眼睛有点红了。
不同于汉朝,匈奴其实都是联盟制,单于只是名义上的头领。真正掌握实权和资源的,还是那些部族的首领。
“鸡爪子手”要继承的那两个部落,水草丰美,物产繁多,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可惜是一直都是控制在旧贵族手中,冒顿努力了好几次,手都没能成功伸进去。
应该说, “鸡爪子手”是聪明的,知道自己手里的资本,也知道怎样和他这个大单于讨价还价。只要可以享受荣华富贵,他自然是乐意服从大单于的指挥的,当然条件也是有的……
于是,冒顿打量那“鸡爪子手”的猥琐而得意的样子的时候,目光变得有些暧昧不明了。
也难为“鸡爪子手”在王庭伺候了那么久,竟然还不知道冒顿的一贯的用人标准,一向是很一贯。
他想要的,从来都不是顺服而有几分小聪明的奴才。
而冒顿铲除异己的手段,也很一贯,无非就是把不听话的人一刀捅死了,首级割下来,挂在帐篷外面。
冒顿在心里开始希望,这个猥琐的男人在接任族长之位前,就可以意外死掉。
就比如说,某次这个猥琐的男人被派出去公干,但是由于一些原因,引发了底层士兵或者牧民的不满,最后某个士兵出于义愤,把他要杀了,也是有的。
这样的机会并不难创造。比如,这个“鸡爪子手”是最喜欢狐假虎威的,而冒顿单于为了示好,碰巧又给他一个威风些的差事,再稍微纵容一些,他的尾巴马上就可以翘上天了。人在得意的时候,自然就会忘形。而跟随他出去办差事的士兵中,碰巧又有那么一两个是冒顿的心腹,自然会把事情办得“水到渠成”、“事出偶然”。等那“鸡爪子手”的脑袋落地之后,冒顿作为大单于,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指派自己的人去接任下任族长之位。
事出偶然,而又水到渠成,一切都是这么完美。冒顿首先为自己的汉语造诣骄傲了一把,又为自己的脑子骄傲了一把。
冒顿想到这里时,露出一点舒朗的笑容来,惨淡的月光下看来,反而有种阳光而温暖的感觉,尤其是眼睛,干净的就像是沙漠中心那一湾清澈见底的湖水。 在眼波流动的时候,又像是青色的小鱼在湖水中游动。
然而,这在计划之内的小小胜利并没有成功吹散冒顿心头的雾霾。他这次急吼吼的出兵,一来自然是为了救他表哥,二来却也是挂心这边的矿场。
他当初派出他表哥去修军用马道,正是因为在西边新占领的一个小矿场里面发现了一种很稀有的黑色金属,当地管这种金属叫做“安佳”。
当底下的人小心翼翼用织锦的袋子呈给他那巴掌大的“安佳”的时候,他那一湾湖水,顿时波光荡漾。
所有人都说,匈奴之所以能在一夕之间崛起,是因为冒顿这个出色的领导者。
这话说的就太过了。冒顿他很明白,自己就是一个人罢了,一个脑袋,两个眼睛,一天三顿饭,少一顿也会饿,吹了风也会得病,没有半分的特异之处。
要冒顿来说,金属的开采冶炼,才是匈奴瞬间崛起的原因所在。正是铁这种金属的出现,才让整个匈奴强大起来。因为匈奴人的优势就是骑马和射箭,铁质箭镞的使用最大程度上增强了匈奴骑兵的战斗力。
相比之下,中原人的优势在于智慧。他们的长城建立在最险要的关隘上。对于长城上的守军来说,长城是他们的信息传送带,也可以保证军用物资的及时输送。而对于匈奴人来说,这长城就是一道要命的天险,在长城上面的守军往底下一放箭,底下的匈奴骑兵立马就成了可移动的箭靶子,简直就是千里送人头。
眼下在中原与匈奴的关系中,匈奴自然是占了优势。可是谁知道中原会不会奋发图强,冒出一两个猛人,造出可以克制匈奴骑兵的武器来。所以,冒顿很早就在关注军用武器的革新。